【招标公告】富源县十八连山镇四角地煤矿有限公司四角地煤矿电选煤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所属地区:云南曲靖市
发布日期:2025-02-18
【招标公告】富源县十八连山镇四角地煤矿有限公司四角地煤矿电选煤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云南 曲靖市 |
采购单位 |
富源县十八连山镇四角地煤矿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东源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富源县十八连山镇四角地煤矿有限公司四角地煤矿电选煤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富源县十八连山镇四角地煤矿有限公司四角地煤矿电选煤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DYZB/SJD-设备-202500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富源县十八连山镇四角地煤矿有限公司四角地煤矿电选煤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 人为富源县十八连山镇四角地煤矿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富源县十八连山镇四角地煤矿有限公司四角地煤矿电选煤系统设备采购项 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富源县十八连山镇四角地煤矿有限公司四角地煤矿电选煤系统设备采购项 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17日 09时30分到2025年02月22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0日 14时00分
递交方式:昆明市白塔路283号(云南东源招标有限公司二楼多功能会议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a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0日 14时00分
开标地点:昆明市白塔路283号(云南东源招标有限公司二楼多功能会议室)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人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富源县十八连山镇四角地煤矿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东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白塔路283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dyzb2007@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富源县十八连山镇四角地煤矿有限公司四角地煤矿电选煤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富源县十八连山镇四角地煤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云南东源招标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活
动。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富源县十八连山镇四角地煤矿有限公司四角地煤矿电选煤系统设备采购项
目
2.2招标编号:DYZB/SJD-设备-2025002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招标范围和内容:富源县十八连山镇四角地煤矿有限公司为实现煤矿高质量发展要
求,对生产原煤进行提质增效,拟对干选系统进行采购,干选系统建成后,系统具备旁路功
能。供货范围:干选机1台;滚轴筛1台;冷干机1台(含油水过滤器4个);配套振动布料
器1套;皮带机4台;储气罐1台;电液推杆1台;配套除尘器1套;非标及供风管道阀门
供货及安装;配套供配电控制系统供货、安装。详见第五章“招标技术要求”。
2.5项目规模:620万元
2.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7支付方式:
2.7.1预付款:合同生效并签订技术协议后,中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设计方案,经招
标人确认后,招标人在15天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含税)的30%作为预付款;
2.7.2交货付款:招标人在收到合同范围内的全部设备及随机资料(具体详见第五章“招
标技术要求”),且设备全新完整无缺件、缺陷或破损,技术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经审核确认
后的15天内,招标人支付合同总额30%的交货款;
2.7.3验收付款:设备安装完成、负荷试车结束并取得相关使用证明,经验收合格后,招
标人在15天内支付合同总额30%的验收款;
2.7.4质保金:合同总额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扣除设备质量问题发生的费用
后,剩余款项一次性结清,质保期为运行合格(外部条件满足的情况下,3次连续8小时带
煤试车)后12个月。
2.7.5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并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指
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提交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为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金额比
例为中标总金额的5%。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双方无异议的,经中标人提出书面申请,凭
履约保证金缴纳单据,招标人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中标人。
2.7.6合同价款可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若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招标人
不承担贴现利息,所有贴现利息由中标人承担。
2.7.7招标人在支付以上款项前,需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相应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13%),如逢节假日付款时间则往后顺延。
2.8交货地点:云南省煤炭产业集团四角地煤矿(招标人指定地点);
2.9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设备交货,现场施工安装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10质量要求:设备应按照现行国际、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规范进行设计、制造、
检验,同时还必须满足国家安全、环保及其它方面最新版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
2.11其他要求:
2.11.1投标人提供曲靖市周边100公里内售后服务站及正规备件库房证明,包括但不限于
购/租房合同、照片。
2.11.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时提供承诺书;
2.11.3 所提供的产品(含外购件)必须是满足要求的全新产品。出厂前应根据行业相关标准
规范进行检验,并需随产品提供相关检验报告的合格证。投标时提供承诺书。
2.11.4投标人如中标,提供本项目配套的施工图设计服务,负责对所供货物进行运输、安
装、调试、运行等。如有注册或审批等手续由中标人办理,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由中标人负责。
2.11.5免费提供不低于合同总额3%的随机备品备件,备品备件种类、数量和价格由招标
人在签订合同时按不高于“推荐的随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及价格表”中的单价进行确
定,并承诺3年内不涨价。
2.11.6质保期内发生设备故障,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及时到达现场免费维修及恢复,
投标时需提供承诺书;
2.11.7投标人如中标,中标各系统后续使用过程中,免费提供系统软件永久升级服务,硬
件损坏除外。投标时需提供承诺书。
2.11.8“第五章招标技术要求”中标注女内容为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则视为投标人不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12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3监督部门:招标人监督部门。
2.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3.1.2投标人须具有生产、销售、使用II类射线装置的资质,并在投标时提供《辐射安全
许可证》有效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2产品要求:
3.2.1投标人须提供智能干选机用x射线发射器、X射线探测器、X射线发射箱、X射线
接收箱、可编程控制箱、矸石探测装置防爆合格证。并在投标时提供有效的复印件或扫描
件。
3.2.2智能干选机布置在原煤系统,设备电气元器件要求按防爆标准设计。投标人须提供
符合中国国家防爆技术规范要求的防爆合格证,并在投标时提供有效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2.3智能干选机需取得辐射豁免,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辐射豁免备案表》有效的复
印件或扫描件。
3.3业绩要求: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提供不少于3项,(其中西南地区(云、贵、川)
不低于1项)投产时间2年以上(时间截止到开标之日)的采用x射线+图像识别方法的煤
炭行业现场应用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发票及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2021至2023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
告(包含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及审计报告)【说明: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按成立
后的年份提供,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或者提供近三个月(投标截止时间
前3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2月17日9:30(北京时间)至2025年2月22日 17:00
(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持以下: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持以下: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3现场获取方式:请投标人按上述规定时间携带证明文件到云南东源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昆明市白塔路283号)获取招标文件。
4.4网上获取方式:请投标人按上述规定时间,将以上相关证明文件、招标文件购买转账
凭证、开票信息、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dyzb2007@126.com, 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的联
系人进行确认。
4.5 费用缴纳明细
4.5.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00元),售后不退;
4.5.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Y50,000.00元),缴纳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
的截止时间前。
4.5.3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标准计算下浮30%,以中
标总价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4.5.4公证费: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1,200.00 元),公证费由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的同时,向公证处支付。
4.6费用缴纳方式及账号
4.6.1费用缴纳方式:
(1)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银行转账或现金;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保险机构出具的保
函),投标人任选其中一种保证金缴纳方式;
(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从投标保证金中扣除;
(4)公证费:开标现场直接从公证人员处获取缴纳方式及账号,或咨询招标代理机构相
关信息。
4.6.2费用缴纳账户(除公证费外):收款单位:云南东源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
信银行昆明白塔路支行,账号:7301510182600028794.
4.7购买招标文件和代理服务费的发票有增值税普通发票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两种形式可供
选择。投标人若需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时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并
提供完整的开票信息;若未作此告知,则采购代理机构将统一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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