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昌宁公路分局2023年-2024年公路安全提升工程安全效果评价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保山市 发布日期:2025-02-18

【招标公告】昌宁公路分局2023年-2024年公路安全提升工程安全效果评价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保山市 采购单位 昌宁公路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昌宁公路分局2023年-2024年公路安全提升工程安全效果评价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昌宁公路分局 2023 年-2024 年公路安全提升工程安全效果评价服务竞争性磋商 公告 (招标编号:GXTZ-ZB-2025 第(81)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昌宁公路分局 2023 年-2024 年公路安全提升工程安全效果评价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8.3 万元,招标人为昌宁公路分局。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8.3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宁公路分局 2023 年-2024 年公路安全提升工程安全效果评价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昌宁公路分局 2023 年-2024 年公路安全提升工程安全效果评价服务)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内容规定: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法定证明文件;3.1.2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经第三方机构【注: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 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 面声明; 3.1.4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要求: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 3 个月 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谈判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1.5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谈判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且工程咨询专业必须包 含【公路】、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必须包含【项目咨询】。 3.2.2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承担过不少于 1 项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或涉路项目工程技术评价业绩(证明材料为有效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 3.2.3 信誉要求: (1)谈判申请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2)谈判申请人近 3 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合同 纠纷; (3)谈判申请人未被交通运输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 于处罚期内; (4)谈判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 (5)谈判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2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2 月 21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2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昌宁公路分局(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2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昌宁公路分局(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昌宁公路分局 2023 年-2024 年公路安全提升工程安全效果评价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昌宁公路分局 2023 年-2024 年公路安全提升工程安全效果评价服务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于 2025 年 2 月 17 日至 2025 年 2 月 21 日(每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30,法定节 假日、法定公休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昆 明市盘龙区昆明同德广场写字楼 28 楼 280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1.磋商条件 昌宁公路分局 2023 年-2024 年公路安全提升工程安全效果评价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出资比例为 100%,受采购人昌宁公路分局委托,采 购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取效果评 价服务单位。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诚邀有意向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磋 商。 2.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概况:对昌宁公路分局管养的 G357 东山-泸水公路 K3416+718-K3475+398 段,G357 东山-泸水公路 K3475+403~K3481+900 段公路安全提升工程进行安全效果评价。 2.2 建设地点:保山市昌宁县境内。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范围内所有工作完成为止。 2.4 采购金额:8.3 万元。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方要求。 2.6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昌宁公路分局 2023 年-2024 年公路安全提升工程安全效果评价服 务包括但不限于:(1)检验设施的实际使用情况是否达到预期设计目标,做到提升交通安 全水平,保障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根据实地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交通组织进行全面的安全 性评价工作,找出影响行车安全的潜在因素并进行识别和分析。(2)识别设施在运行过程中 可能存在的缺陷或隐患,提出优化改进建议,从而提升公路的整体安全性能和运行效率。(3)对交通标志、标线、护栏、防撞设施等设施的功能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全面分析和验证,结合事故数据分析、运行状况调查以及交通行为观察,评估设施的实际安全效果,并提出改 善措施和优化建议。(4)对项目以及重点安全路段等从运营安全的角度进行安全分析,提出 改善建议;(5)根据实地调查、安全分析等得出公路安全评价结论,评价结论内容应包含总 体评价结论、公路安全状况评价结论;(6)总体评价结论确定公路项目特点及其对交通安全 的影响,分析交通事故原因及交通安全变化趋势;公路安全状况评价结论应确定主要的安全 问题和安全改善重点,并提出可行的改进建议和管理对策;(7)通过全面的安全性评价报 告,帮助建设单位和管理单位明确安全问题,优化设施配置,提升公路的整体交通安全水平,为后续正式运营提供重要保障。 本次磋商划分为 1 个标段。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第十七条内容规定: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法定证明文件;3.1.2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经第三方机构 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 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 面声明; 3.1.4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要求: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 3 个月 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1.5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且工程咨询专业必须包 含【公路】、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必须包含【项目咨询】。 3.2.2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承担过不少于 1 项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或涉路项目工程技术评价业绩 (证明材料为有效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 3.2.3 信誉要求: (1)磋商申请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2)磋商申请人近 3 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合同 纠纷; (3)磋商申请人未被交通运输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 于处罚期内; (4)磋商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 (5)磋商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标办法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5.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2025 年 2 月 17 日至 2025 年 2 月 21 日(每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30,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除外,北京时间); 方式一:现场获取,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 份证;至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昆明同德广场写字楼 28 楼 280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方式二:邮箱获取,申请人将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 居民身份证;扫描成 PDF 文件,发送至 614598154@qq.com 邮箱核查,核查通过后获取竞争 性磋商文件。 6.磋商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 年 2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地点:昌宁公路分局(办 公大楼二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J1 (签名)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昌宁公路分局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达丙路与环城北路交叉路口 联系人:*** 电 话:*** 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昆明同德广场写字楼 28 楼 2802 联 系 人:*** 电 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昌宁公路分局纪检组。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宁公路分局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达丙路与环城北路交叉路口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昆明同德广场写字楼 28 楼 2802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61459815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G0108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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