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华宁县南盘江国控断面水质巩固提升建设(EPC)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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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云南 玉溪市 | 采购单位 | 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宁华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华宁县南盘江国控断面水质巩固提升建设(EPC)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华宁县南盘江国控断面水质巩固提升建设 (EPC)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详细公告内容
附件信息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华宁县南盘江国控断面水质巩固提升建设(EPC)项目74c02e41-758e-427b-b981-2f8fb5857a37 |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74c02e41-758e-427b-b981-2f8fb5857a37 | ||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为水污染防治,盘溪镇排水管网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766.41万元。74c02e41-758e-427b-b981-2f8fb5857a37 |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水利水电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2-14 17: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华宁县水利局0877-5012885 |
| 备注: | 无 |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经办人: | *** |
| 办公电话: |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宁华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 |
| 办公电话: | 08775058300 | 移动电话: | 13577734534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GC530400202500049001001 |
| 标段名称: | 华宁县南盘江国控断面水质巩固提升建设 (EPC)项目唯一标段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2-21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3-12 09:00 |
| 开标地点: | 华宁县1开标室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766.41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项目为水污染防治,盘溪镇排水管网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766.41万元。通过针对性的工程措施,显著提升水质监测能力,有效减少 COD 污染物,改善整体水环境质量,项目主要包括排水管网建设以及水环境监管能力。(1)设计部分:按招标人要求,包含但不限于针对本项目开展施工图设计等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工作;设计成果须经招标人认可并通过审图机构审查,取得相关行政许可,配合建设单位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以及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配合进行工地现场服务;(2)施工部分:施工范围以经发包人最终书面确认的施工图纸范围为准,并完成相关工程内容和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负责。(3)设备采购及安装:工艺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相关服务内容和竣工验收及环保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设备的质量、安全、工期等负责。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⑤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⑥法律法规中关于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规定。⑦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牵头人(即也代表联合体的所有成员)。 |
| 资质要求: | 3.1一般要求: 投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 (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①应当具备建设部颁发的贰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资格证书;②须为投标人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③本项目在建期间,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提供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设计方提供) |
| 业绩要求: |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 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揽过1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万元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项目。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书或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能够证明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或工程完工证明材料(合同甲方出具的工程完工证明材料)。 |
| 其他: | 财务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或近三年中任意一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的财务报表【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 信誉要求: (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书) (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自行承诺,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自行承诺,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5-03-12 09:00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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