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2025年度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所属地区:云南丽江市 发布日期:2025-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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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丽江市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山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云南)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2025年度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2025年度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云南)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教场东路与学府路交叉口莲花池财富中心八楼803、805)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S(02)202502-0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2025年度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2025年度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负责丽江市税务局机关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工作,确保市局职工正常上班期间的一日三餐(早、中、晚)及周末和节假日值班人员的午餐食材供应工作。具体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本项目总预算为 104 万元,其中包1预算金额64万元,服务内容为畜禽肉、水产品、熟肉制品、蛋制品、乳制品的配送服务;包2预算金额40万元,服务内容为粮油、蔬菜、水果、干货、调味品的配送服务。最终成交按实际产生的数量进行结算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 各标段自2025年3月1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止,实行准入及退出机制,签订合同后,每季度由采购方进行不低于1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由采购方书面通知整改,不按时整改合格将自动解除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所属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供应商应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批发业划型标准进行划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4日  至 2025年02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云南)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教场东路与学府路交叉口莲花池财富中心八楼803、805)
方式: 现场或电子邮件报名。凡愿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持以下资料:“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盖章扫描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材料)到山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云南)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教场东路与学府路交叉口莲花池财富中心八楼803、805)报名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注:电子邮件报名的供应商上述要求的报名资料扫描件及报名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授权人、授权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供应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上转账截图发到邮箱电子邮箱(3223784532@qq.com),工作人员在核实报名资料后会将磋商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内。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玉雪大道149号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七楼(712)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2月2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玉雪大道149号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七楼(712)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禁止转包、分包。
(2)中标后合同签订前,采购人有权针对成交人公司及响应文件中所承诺的仓储、物流、设施、设备等进行实地考察,一经发现存在谎报虚报或弄虚作假等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签订同时废标。(提供承诺函)
(3)供应商供货的产品质量稳定,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在参与过的食材配送过程中无不良记录并作出相应的承诺,三年内与采购人合作中未被列入合作黑名单或者终止合同的。(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所供应食品质量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国家相关产品法律法规及质量要求的要求。(提供承诺函,包2无须响应本承诺函)
(5)不接受转基因伙食材料,或以转基因材料制成的食物原材料。(提供承诺函)
(6)每批次产品需提供相应农残检测证明。成交人提供的货物必须为当季蔬菜水果类,杜绝冰库货物,不接受转基因水果、蔬菜。(提供承诺函,包1无须响应本承诺函)
(7)供应商须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采购人不接受代开发票。(提供承诺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     
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玉雪大道14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云南)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教场东路与学府路交叉口莲花池财富中心八楼803、805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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