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峰学校2025-2027年度办公用品供应商(二次)竞争性比选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曲靖市
发布日期:2025-02-11
【招标公告】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峰学校2025-2027年度办公用品供应商(二次)竞争性比选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云南 曲靖市 |
采购单位 |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峰学校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博皓天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峰学校2025-2027年度办公用品供应商(二次)竞争性比选采购公告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峰学校 2025-2027 年度办公用品供应商(二次)竞争性比
选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博皓天信招标 2025-017-448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曲靖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峰学校 2025-2027 年度办公用品供应商竞争性比选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峰
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峰学校 2025-2027 年度办公用品供应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峰学校 2025-2027年度办公用品供应商竞争性比选采购公
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峰学校 2025-2027 年度办公用品供应商竞争性比选采购公
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下列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
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投标;
⑦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
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10日09时00分到2025年02月12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售价:400 元/份,含电子版,售后不退),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
人购买框架协议采购文件时应携带的证件及证明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4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曲靖市麒麟东路延长线盛世锦华东江花园111A幢18、19号商铺。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4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曲靖市麒麟东路延长线盛世锦华东江花园111A幢18、19号商铺。
七、其他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峰学校 2025-2027 年度办公用品供应商(二次)竞争性比选采购
公告
项目概况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峰学校的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峰学校 2025-2027 年度办公用品供
应商(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博皓天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
年2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博皓天信招标2025-017-4481
项目名称: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峰学校 2025-2027 年度办公用品供应商(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比选。
采购需求:主要负责学校办公用品的供货(详见采购清单)。
其他要求本着公开信息、规范程序、公平竞争、客观评价、公正选择以及优胜劣汰的原则,
在确保价格公开透明不高于市场价的前提下,择优选择产品齐全、能满足学校办公需求的单
位承担学校办公用品的供应工作。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
本次框架协议采购有效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本年度服务完成后根据服务的合格情况和
采购人满意度,由采购人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本次采购入围1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下列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
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投标;
⑦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
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2月12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
时30分至17时30分。
地点:曲靖市麒麟东路延长线盛世锦华东江花园111A 幢18、19号商铺。
方式:现场获取(售价:400 元/份,含电子版,售后不退),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人购买框
架协议采购文件时应携带的证件及证明资料:
A、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属于授权人办理时提供)及其
身份证(原件);(格式自拟);
C、未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原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样
式附后);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还须按“申请人资格要求”第一条要求,逐项提供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格式自
拟)
D、写明供应商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号码及电子邮箱的企业基本概况介绍原件。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2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曲靖市麒麟东路延长线盛世锦华东江花园111A 幢18、19号商铺
五、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站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对其他媒体或网站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他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峰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博皓天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0874-3316466
地 址:曲靖市麒麟东路延长线东江花园111栋18、19号商铺
附件
资格条件承诺函
我方(投标人名称)符合下列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
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服务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需检查核验,自愿接受采购单位(采
购代理机构)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规定的服务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峰学校
地 址: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峰学校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8374442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博皓天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东路延长线(东江花园)111A 幢1-2层商铺18号、19号
联系人: ***
电 话:***
电子邮件: 18338812@qq.com
匕 切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孙 (佥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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