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红塔区税务局2025年物业、安保和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玉溪市 发布日期:2025-01-11

【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红塔区税务局2025年物业、安保和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玉溪市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红塔区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洲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红塔区税务局2025年物业、安保和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红塔区税务局2025 年物业、安保和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ZS20250106)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红塔区税务局2025 年物业、安保和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38万元,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 玉溪市红塔区税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38 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红塔区税务局2025年物业、安保和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一 包物业管理服务; (002)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红塔区税务局2025 年物业、安保和绿化养护 服务采购项目二包安保服务管理; (003)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红塔区税务局2025 年物业、 安保和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三包绿化养护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红塔区税务局2025 年物业、安保和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一 包物业管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1.1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要求及其相应的服务能力的合法企业或其他组 织,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1.3企业商业信誉良好,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并有良好 的纳税记录,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经审核后有不良记录 者,将取消竞标资格); 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的经审计的财 务报告及相应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自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5具有依法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 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依法免税或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 1.6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上内容供应商自行承诺,由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核实,如供应商有相关记录,取 消竞标资格或成交资格);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 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 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O0 (002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红塔区税务局 2025 年物业、安保和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二 包安保服务管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1.1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要求及其相应的服务能力的合法企业或其他组 织,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1.3企业商业信誉良好,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并有良好 的纳税记录,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经审核后有不良记录 者,将取消竞标资格): 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至今任意一年的经审计的财 务报告及相应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自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5 具有依法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 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依法免税或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 1.6 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上内容供应商自行承诺,由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核实,如供应商有相关记录,取 消竞标资格或成交资格);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 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 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女3.特定资格要求:二包需具备合法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003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红塔区税务局 2025 年物业、安保和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三 包绿化养护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1.1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要求及其相应的服务能力的合法企业或其他组 织,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1.3企业商业信誉良好,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并有良好 的纳税记录,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经审核后有不良记录 者,将取消竞标资格); 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至今任意一年的经审计的财 务报告及相应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自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5具有依法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 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依法免税或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 1.6 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上内容供应商自行承诺,由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核实,如供应商有相关记录,取 消竞标资格或成交资格);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 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 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 年01月10日08时30分到2025年01月16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网络邮件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发至邮箱 2325978352@qq.com):现场报名时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 格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授权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 人身份证(原件); (3)二包需具备合法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 章)。以上资料不全者拒绝接收。售价:人民币 8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洲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玉溪市红塔区青花街S11-2号)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洲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玉溪市红塔区青花街S11-2号) 七、其他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中国招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http://www.yuxi.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留意,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 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红塔区税务局 地 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康井路8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洲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玉溪市红塔区青花街S11-2号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232597835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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