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涉案车辆报废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4-12-10
【招标公告】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涉案车辆报废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招标代理机构 |
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涉案车辆报废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 年涉案车辆报废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
公告
(招标编号:JHHX2024-招-195)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
一、招标条件
本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涉案车辆报废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采购人确认可以报废销毁的涉案车辆进行清障、拖移,并按采购人要求对指定
涉案车辆提供停放场地、拆解、处置及报废管理等服务。
C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涉案车辆报废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涉案车辆报废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
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
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
者财政部门认可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若为新成立的公司须作出说明。
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并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段时间2024年07月至今
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税收是指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凭据是指税务局税收
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如在参加采购
活动前段时间上税为零,提供该段时间税收为零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申报表》或
《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网上办税受理通知单》;若为新成立的公司须作出说明;依法
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段时间2024年
0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
失业保险)的凭据<凭据是指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
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若为新成立的公司须作出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
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5.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
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
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 “
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7.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
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供应商须具有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注: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前三年是指 2021年
12月09|-2024年12月08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09曰08时00分到2024年12月11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采
购代理机构邮箱 hxzb2122333@163.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09 时00分
递交方式: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评标中心(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
浙商大厦1栋5楼 A503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7日09 时00分
开标地点: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评标中心(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
浙商大厦1栋5楼 A503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HHX2024-招-195
2.项目名称: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涉案车辆报废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需求对采购人确认可以报废销毁的涉案车辆进行清障、拖移,并按采购人要求对指
定涉案车辆提供停放场地、拆解、处置及报废管理等服务。
5.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采取“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的方式。单个合同的履行期
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包括涉案车辆场地租赁期限和涉案车辆报废回收处置服务期限)。
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质量进行考评,考评合格的继续签订下一
年度合同;考评不合格的,采购人不再续签合同。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7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
文件。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
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
者财政部门认可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若为新成立的公司须作出说明。
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并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段时间2024年07月至今
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税收是指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凭据是指税务局税收
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如在参加采购
活动前段时间上税为零,提供该段时间税收为零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申报表》或
《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网上办税受理通知单》;若为新成立的公司须作出说明;依法
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段时间2024年
0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
失业保险)的凭据<凭据是指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
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若为新成立的公司须作出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
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5.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
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
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
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7.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
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供应商须具有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注: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前三年是指2021年
12月09日-2024年12月08日。
三、获取采购文件
I.时间:2024年12月09|至2024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
午12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4楼)
3.方式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代
理机构邮箱hxzb2122333@163.com)。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问:2024年12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评标中心(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
厦1栋5楼A503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12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评标中心(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
厦1栋5楼A5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
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景洪市么龙路17号附1号
联系方式:180889659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4楼
联系方式:0691-2122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春梅
电 话:1886914353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景洪市么龙路17号附!号
联系人:邓利华
电 话:18088965979
电子邮件:64841739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4楼
联系人: 张春梅
电 话: 18869143535
电子邮件: 46119276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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