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丽江市生态环境局永胜分局2025年永胜县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丽江市 发布日期:2024-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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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丽江市 采购单位 丽江市生态环境局永胜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丽江光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丽江市生态环境局永胜分局2025年永胜县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丽江市生态环境局永胜分局 2025 年永胜县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 (招标编号:LJGT2024-153)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 一、招标条件 本丽江市生态环境局永胜分局 2025 年永胜县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0 万元,招标人为丽江市生态环境局永胜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30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丽江市生态环境局永胜分局 2025 年永胜县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丽江市生态环境局永胜分局 2025 年永胜县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2.1 投标须具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 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度至今任意三个月经审计的 财务报告或自行出具的财务报表(若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自 行出具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2.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的依 法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成立未满 3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 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 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 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任何违法记录,并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 的书面声明; 2.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 均视为无效; 2.7 信用查询: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 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2.8 本项目特殊资质要求: 2.8.1 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 定证书; 2.8.2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需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材料。 2.9 其他要求: 2.9.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 则均视为无效; 2.9.2 本项目为一个完整的包件,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2.9.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3.资格审查方法 3.1 本次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 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09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13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永胜县吉庆路吉安小区 69 号 2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永胜县吉庆路吉安小区 69 号 2 楼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JGT2024-153。 2.项目名称:丽江市生态环境局永胜分局 2025 年永胜县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0 万元。 5.项目概况:永胜县农村“千吨万人”以及乡镇级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农村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污染源监测、声环境质量监测等;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 6.项目地点:永胜县。 7.服务周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8.服务要求:按月监测的项目,需在当月 15 日之前完成采样,月末提交监测报告;按季 度监测的项目,需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 15 日之前完成采样,月末提交监测报告。9.质量要求:各监测任务的质量控制要符合现行的技术规范要求。同时要接受采购方的各种 质量监督。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投标须具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合法有效 的企业营业执照; 2.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度至今任意三个月经审计的 财务报告或自行出具的财务报表(若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自 行出具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2.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的依 法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成立未满 3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 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 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 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任何违法记录,并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 的书面声明; 2.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 均视为无效; 2.7 信用查询: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 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2.8 本项目特殊资质要求: 2.8.1 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 定证书; 2.8.2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需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材料。 2.9 其他要求: 2.9.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 则均视为无效; 2.9.2 本项目为一个完整的包件,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2.9.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3.资格审查方法 3.1 本次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 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 12 月 09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3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丽江光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永胜县吉庆路吉安小区 69 号 4 楼)。 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售价:200 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丽江光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永胜县吉庆路吉安小区 69 号 2 楼)。 五、开启 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丽江光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永胜县吉庆路吉安小区 69 号 2 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注: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 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丽江市生态环境局永胜分局 地 址:丽江市生态环境局永胜分局 联 系 人:杨艳 电 话:13988805335 电子邮件:109926088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丽江光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丽江市古城区锦上城西区 1 幢 1 单元 102 号商铺 联 系 人: 杨丽娟 电 话: 13769033537 电子邮件: 54397677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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