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腾冲市排水防涝腾越河道清淤及河堤改造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保山市 发布日期:202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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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保山市 采购单位 腾冲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智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腾冲市排水防涝腾越河道清淤及河堤改造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腾冲市排水防涝腾越河道清淤及河堤改造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腾冲市排水防涝腾越河道清淤及河堤改造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09d63e92-fe54-49ac-a8d3-e743720aaa43
资金来源: 国资 90.0% 自筹 10.0% 贷款 % 外资 % 09d63e92-fe54-49ac-a8d3-e743720aaa43
建设规模: 主要对腾越河(城区段)的龙光路桥至腾冲故事小区的河道进行清淤,长约5071m,其中:龙光桥至凉亭桥段,长约4560m,河道宽度为30-65m;凉亭桥至腾冲故事小区段,长约511m,河道宽度30-18m。淤泥厚度大约1-2m,淤泥量为175966.47m³。在砚湖二号桥旁设置污泥堆场,占地1872.53㎡,大约2.80亩,将淤泥进行干化,脱水后送至腾冲市城市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结合腾冲市周边有机肥、农业种植、绿化种植的情况,预计70%的淤泥量可用于生产有机肥、农业种植和绿化种植,大约为89920m³;剩余的30%运至腾冲市城市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大约38536.53m³。对清淤后垮塌的河堤进行恢复,长度大约5071m;对局部基础悬空的河堤进行修复,大约500m。在恢复损坏的河堤过程中,对损坏的慢行道及绿化进行恢复,恢复绿化4490.36㎡,恢复损坏的道路3000㎡,恢复河堤栏杆1000.00m,恢复河堤栈道1389.42㎡,恢复栈道栏杆907m。配套恢复、建设防洪通道的应急照明。09d63e92-fe54-49ac-a8d3-e743720aaa43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11-27 00: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5-5164108)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腾冲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经办人: ***
办公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智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500202400387001001
标段名称: 腾冲市排水防涝腾越河道清淤及河堤改造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12-04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2-17 08:30
开标地点: 腾冲市开标室2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7757.84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主要对腾越河(城区段)的龙光路桥至腾冲故事小区的河道进行清淤,长约5071m,其中:龙光桥至凉亭桥段,长约4560m,河道宽度为30-65m;凉亭桥至腾冲故事小区段,长约511m,河道宽度30-18m。淤泥厚度大约1-2m,淤泥量为175966.47m³。在砚湖二号桥旁设置污泥堆场,占地1872.53㎡,大约2.80亩,将淤泥进行干化,脱水后送至腾冲市城市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结合腾冲市周边有机肥、农业种植、绿化种植的情况,预计70%的淤泥量可用于生产有机肥、农业种植和绿化种植,大约为89920m³;剩余的30%运至腾冲市城市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大约38536.53m³。对清淤后垮塌的河堤进行恢复,长度大约5071m;对局部基础悬空的河堤进行修复,大约500m。在恢复损坏的河堤过程中,对损坏的慢行道及绿化进行恢复,恢复绿化4490.36㎡,恢复损坏的道路3000㎡,恢复河堤栏杆1000.00m,恢复河堤栈道1389.42㎡,恢复栈道栏杆907m。配套恢复、建设防洪通道的应急照明。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成员单位(含牵头人)不多于2家且需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并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的各方应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牵头方资格;并对本项目报名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牵头人必须为施工资质单位。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应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牵头单位)本单位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正在施工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工程师证书。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牵头单位)本单位人员,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若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时,可以兼职项目施工负责人。
(4)投标人拟派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的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
其他: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完成本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任务。须提供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由牵头人提供)2021年至2023年度连续三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若为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3、信誉要求:
(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2)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4)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含牵头人)不多于2家且需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并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的各方应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牵头方资格;并对本项目报名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牵头人必须为施工资质单位。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2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12-17 08: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docx2024-11-26 11:15:23
2招标公告.pdf2024-11-26 16: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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