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景洪市勐罕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多合一信息采集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4-11-24
【招标公告】景洪市勐罕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多合一信息采集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云南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景洪市勐罕中心卫生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中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景洪市勐罕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多合一信息采集系统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景洪市勐罕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多合一信息采集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ZF2024-29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
一、招标条件
本景洪市勐罕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多合一信息采集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8万元,招标人为景洪市勐罕中心卫生院。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公共卫生多合一信息采集系统1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景洪市勐罕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多合一信息采集系统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景洪市勐罕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多合一信息采集系统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
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
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
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
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
同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
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中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在
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优先采购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
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
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
营许可证》;
4.供应商的法入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该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5日00时00分到2024年11月30日00时00分
获取方式云南中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世纪金源望江苑
15 栋10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6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景洪市孙金巷10号王府广场6幢2单元904(云南中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开评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景洪市孙金巷10号王府广场6幢2单元904(云南中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开评标室)
七、其他
景洪市勐罕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多合一信息采集系统采购项目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云
南中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景洪市勐罕中心卫生院委托,对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
行采购,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景洪市勐罕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多合一信息采集系统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YNZF2024-290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
序号产品名称数量单位
1公共卫生多合一信息采集系统1套
5.项目完成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将所有设备运送至景洪市勐罕中心卫生院,
并将设备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所有设备的运送及安装调试,采购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相关责任。
6.交货地点:景洪市勐罕中心卫生院。
7.免费质保期要求:2年。
8.采购预算金额:***.00元(大写:壹拾捌万元整)。
9.最高限价:***.00元(大写:壹拾捌万元整)。
10.资金来源:医院业务结余经费。
11.质量验收要求:按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
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
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
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
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
同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
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中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在
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优先采购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
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
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
营许可证》;
4.供应商的法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该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5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3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世纪金源望江苑15栋101(云南中方工程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3.售价:1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地点:景洪市孙金巷10号王府广场6幢2单元904(云南中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开评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磋商
1.磋商时间:2024年12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景洪市孙金巷10号王府广场6幢2单元904(云南中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开评标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按《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
身份证明,并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声明函。
1.2 提供 202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
是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应为本项目开始时间后)或是财政部门
认可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提供的扫描件应清晰可辨,否则视
为未提供)。新成立公司不足1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之日起任意1个月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
不足1个月的,需作出说明。
1.3 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提供2024年01月至今
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税收是指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凭据是指税
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
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上税为零,提供该段时间税收为零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
业所得税等税款申报表》或《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网上办税受理通知单》扫
描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扫描件应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
1.4 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提供
2024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
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凭据(凭据是指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
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险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扫描件应清晰可辨,否则视
为未提供。
1.5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1.6
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
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
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上述网站进
行查询,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将拒绝及否决其投标。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及相关证据以纸质文档的形式保存。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2、采购人、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景洪市勐罕中心卫生院
地 址:景洪市勐罕镇嘎龙路10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153957058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世纪金源望江苑15栋101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ynzfbn@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飞(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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