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平县城至新化乡乡镇通三级路项目(EPC)
【招标公告】新平县城至新化乡乡镇通三级路项目(EPC):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云南 玉溪市 | 采购单位 |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改造工程指挥部 |
| 招标代理机构 | 玉溪恒坤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新平县城至新化乡乡镇通三级路项目(EPC)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新平县城至新化乡乡镇通三级路项目(EPC)
招标概况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详细公告内容
附件信息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新平县城至新化乡乡镇通三级路项目(EPC)81a1a857-9b33-4040-83b1-1c11e7cfcdc1 |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81a1a857-9b33-4040-83b1-1c11e7cfcdc1 | ||
| 建设规模: | 总投资约为12517万元81a1a857-9b33-4040-83b1-1c11e7cfcdc1 |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公路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11-21 18: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新平县交通运输局 7011173 |
| 备注: |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如投标企业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包含在云南省各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的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直接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后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方式)。 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网站的相关要求,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改造工程指挥部 | 经办人: | *** |
| 办公电话: |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玉溪恒坤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 |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GC530400202400314001001 |
| 标段名称: | 新平县城至新化乡乡镇通三级路项目(EPC)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1-28 18: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1-21 09:00 |
| 开标地点: | 新平县1开标室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0686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工程勘察部分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响应招标人要求,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内的工作范围及其它要求,据实完成相关勘察工作。工程设计部分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响应招标人要求,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内的工作范围及其它要求,据实完成相关设计工作。施工部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最终审定的施工图设计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质量、造价、安全、工期、资料归档、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管理工作;后续工程结算、决算及资料移交按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新平县境内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联合体单位应满足资格条件要求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受限制; (2)联合体各方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成员。联合体各方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进行投标; (3)以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报名、递交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和履约担保等事宜。 |
| 资质要求: | 1.勘察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2.设计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施工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施工资质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勘察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 (1)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2)施工负责人:持有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3)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4)设计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1.财务要求: 提供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无需提供附注)。成立不满三年的公司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投标人需做出说明); (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合同纠纷(投标人需做出说明);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需附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网站查询截图);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需附网站查询截图); (5)投标人在最近一年已经公告的云南省施工、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或全国施工、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评价被评为D级,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未参加评级的投标人按B级计列。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1)-(4)条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以上要求资料。其中第(5)条要求对负责承担施工部分和设计部分的联合体成员有效。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5-01-21 09:00 |
附件信息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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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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