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龙陵县公安局看守所监区监室卫生间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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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保山市 | 采购单位 | 龙陵县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铁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龙陵县公安局看守所监区监室卫生间改造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龙陵县公安局看守所监区监室卫生间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TFCG2024-0010CC)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
一、招标条件
本龙陵县公安局看守所监区监室卫生间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0 万元;自筹资金 6 万元,招标人为龙陵县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龙陵县公安局看守所监区监室 30 个卫生间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龙陵县公安局看守所监区监室卫生间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龙陵县公安局看守所监区监室卫生间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磋商申 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 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 及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此条款对参与磋商各申请人提供的信用信息材料进行核查,有不良记录 的磋商将被拒绝。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19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25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凡符合条件有意参加磋商的申请人请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 8:30 时至 2024 年 11 月 25 日 17:30 时,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扫描件等资料递交至云南铁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竞争 性磋商文件。此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9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云南铁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保山市龙陵县凯龙城二期 D21-01)。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29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云南铁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保山市龙陵县凯龙城二期 D21-01)。
七、其他
项目概况
龙陵县公安局看守所监区监室卫生间改造工程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云南铁丰工程项目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磋 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FCG2024-0010CC。
2.项目名称:龙陵县公安局看守所监区监室卫生间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6.00 万元。
5.最高限价:¥35.35 万元。
6.资金筹措为:2024 年公安机关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及单位自筹。
7.建设规模及内容:龙陵县公安局看守所监区监室 30 个卫生间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 清单)
8.项目实施地点:龙陵县看守所。
9.质量标准:新建工程内容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10.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11.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完成期限):60 日历天。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 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相应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财
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 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此条款对参与磋商各申请人提供的信用信息材料进行核查,有 不良记录的磋商将被拒绝。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5 日(五个工作日)。
2.地点:云南铁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保山市龙陵县凯龙城二期 D21-01)3.方式:凡符合条件有意参加磋商的申请人请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 8:30 时至 2024 年 11 月 25 日 17:30 时,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 本)加盖公章扫描件等资料递交至云南铁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 商文件。此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
4.磋商文件售价:¥0.00 元。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1.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9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铁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保山市龙陵县凯龙城二期 D21-01)。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 年 11 月 29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铁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保山市龙陵县凯龙城二期 D21-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是否需要交纳磋商保证金:否。
2.公告发布媒体
2.1 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2.2 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 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网站上通知。
3.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 意见(试行)》的通知(云建招协〔2023〕51 号)”文件工程类标准收取,人民币伍仟贰佰 元整(¥5200.00 元),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陵县公安局
地 址:龙陵县龙山镇东坡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铁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保山市龙陵县凯龙城二期 D21-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龙陵县公安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陵县公安局
地 址:龙陵县龙山镇东坡路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llgajbs@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铁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保山市龙陵县凯龙城二期 D21-01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95424178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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