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烟施伟策(云南)再造烟叶有限公司动力区增加4台配电柜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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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玉溪市 | 采购单位 | 中烟施伟策(云南)再造烟叶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烟施伟策(云南)再造烟叶有限公司动力区增加4台配电柜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烟施伟策(云南)再造烟叶有限公司动力区增加 4 台配电柜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XTC-C-24290769)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玉溪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烟施伟策(云南)再造烟叶有限公司动力区增加 4 台配电柜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为中烟施伟策(云南)再造烟叶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烟施伟策(云南)再造烟叶有限公司动力区增加 4 台配电柜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烟施伟策(云南)再造烟叶有限公司动力区增加 4 台配电柜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3)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专栏查询,投标人及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 记录。
注:投标人提供《关于投标和投标人资格承诺书》,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于评标 当天将查询结果截图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3)有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视情况仅须提供一项)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 2 个月的税务 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 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提 供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 2 个月的社会
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 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提供 复印件)。
(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附近三年(2021-2023 年)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复印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 表和现金流量表);(注:若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则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 的审计报告或证明材料及说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6)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 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 处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8)其他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若为配电柜的制造商,须提供其为制造商的证明材料,且不能再委托代理商进行投 标。
②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投标人须提供配电柜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制造商的证明材 料。
注:以上资质“①、②”投标人视情况仅须提供其中一项。
(9)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的,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 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 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5)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携带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资质证书(复印 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授权委托人获取文件时)。2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昆明市滇缅大道西城时代 A5 地块 B 座 28 楼 2808 室或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腾龙路玉溪双创中心 1 号楼 3 楼)3 获取文件 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5 日,每天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文件费售后不退。若邮件获取招标文件,请将获取文件资料发送至 3253707011@qq.com,并在正文备注单位名 称、项目名称、收件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腾龙路玉溪双创中心 1 号楼 314 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腾龙路玉溪双创中心 1 号楼 314 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中烟施伟策(云南)再造烟叶有限公司动力区增加 4 台配电柜项目已获批准,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 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烟施伟策(云南)再造烟叶有限公司动力区增加 4 台配电柜项目。
2.2 招标编号:GXTC-C-24290769
2.3 招标范围:对中烟施伟策(云南)再造烟叶有限公司动力区所需 4 台配电柜进行采购。(详 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2.4 项目地点:中烟施伟策(云南)再造烟叶有限公司厂区。
2.5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80 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并达到招标人要求。
2.6 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资金,已落实。
2.7 出资比例为:招标人出资 1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审查标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3)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专栏查询,投标人及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 记录。
注:投标人提供《关于投标和投标人资格承诺书》,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于评标 当天将查询结果截图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3)有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视情况仅须提供一项)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 2 个月的税务 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 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提 供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 2 个月的社会 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 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提 供复印件)。
(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附近三年(2021-2023 年)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复印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 表和现金流量表);(注:若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则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 的审计报告或证明材料及说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6)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
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 处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8)其他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若为配电柜的制造商,须提供其为制造商的证明材料,且不能再委托代理商进行投 标。
②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投标人须提供配电柜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制造商的证明材 料。
注:以上资质“①、②”投标人视情况仅须提供其中一项。
(9)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的,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 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 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5)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携带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授权委托人获取文件 时)。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昆明市滇缅大道西城时代 A5 地块 B 座 28 楼 2808 室或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腾龙路玉溪双创中心 1 号楼 3 楼)
4.3 获取文件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5 日,每天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文件费售后不退。若邮件获取招标文件,请将获取文件资料 发送至 3253707011@qq.com,并在正文备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收件地址、联系人和联系 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13 日上午 9:00 时(北京时间)。届 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腾龙路玉溪双创中心 1 号楼 314 会 议室。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 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招投标网”、以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 时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烟施伟策(云南)再造烟叶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镇常里蔡官屯 89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滇缅大道西城时代 A5 地块 B 座 28 楼 2808 室(云南分公司)/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腾龙路玉溪双创中心 1 号楼 3 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玉溪)
电子邮件: 3253707011@qq.com
勿女
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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