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禄丰市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维修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4-11-19
【招标预告】禄丰市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维修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楚雄彝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禄丰市人民法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聚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禄丰市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维修项目施工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禄丰市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维修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NJD2024A05)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县
一、招标条件
本禄丰市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维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国有资金187万元,招标人为禄丰市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禄丰市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维修项目改造面积 5527.60m²,建筑层数6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禄丰市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维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禄丰市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维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
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合格
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公告发出之日前最近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
缴费证明,同时拟派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施工负责人在
建查询结果以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质量安全管理系统
(https://zlaq.ynjzjgcx.com/)为准,查询状态为已锁定则表示有在建项目,由资格预审申
请人自行查询,并提供查询截图;
3.3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初级以上(含初级)职称,且必须
提供公告发出之日前最近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4项目其他管理人员要求:详见资格预审公告附录。
3.5 财务要求 需提供2021 年-2023年(新成立的公司有几年提供几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
审计的审计报告。【自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取得资质证书的单位提供财务报
表即可】
3.6业绩要求公司成立至今必须承担过合同金额不少于13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1个,
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明资料。【自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三年内
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施工企业业绩不做强制性考核,需提供相关说明】
3.7 信誉要求:
(1)申请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
申请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申请人须做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当前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人自行在“中国
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前)
(3)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当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为
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前)
(4)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云南)”网站列为失信
惩戒主体。(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前)
(5)申请人近3年(2021 年至今)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申请人自行到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或云南省人社服务网上大厅进行查询“工资支付信用记录”,
并提供查询结果扫描件省外企业可提供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
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或提供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
(6)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
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
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承诺书)
3.8、其他要求:
(1)农民工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
求,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事项,承包人须在工程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
证金,并严格按人社部门的相关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提供承诺书)
(2)省外企业:拟参与该项目投标的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
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
<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在承揽业务后应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
报送相关信息,纳入建筑行业诚信评价管理,关联企业业绩申报。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
格预审申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8日08时30分到2024年11月22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携带以下证件到云南聚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禄丰市金山镇世纪大街翡
翠湾小区别墅7幢1单元1号)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拟派项目负责
人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报名后不允许更换): (5)法人身份证
明书(原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可不提供) (7)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
册。(8)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9)本项目不支持邮购资格预审
文件。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云南聚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禄丰市金山镇翡翠湾小区南苑别墅区7
幢1单元1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24 年11月28日09时00分
资格预审地点云南聚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禄丰市金山镇翡翠湾小区南苑别墅区
7幢1单元1号)
评审办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即: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当出现第7名分数相同产生并列时,则按评分因素中主
观得分最高者进行推荐第7名投标申请人。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禄丰市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维修项目已由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楚雄州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禄丰市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维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通知批
准建设,项目文号为:禄发改投资(2024〕56号。项目业主为禄丰市人民法院,建设资金
来自上级资金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禄丰市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机构为云
南聚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
在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禄丰市人民法院内;
(2)规 模:禄丰市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维修项目改造面积 5527.60m²,建筑层数6
层。
(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4)项目估算总投资:187万元(施工建安费以最终以发布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
价公布表为准);
(5)招标范围:禄丰市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维修项目设计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
示的全部内容;
(6)标段划分:1个标段
O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合格
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公告发出之日前最近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
缴费证明,同时拟派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施工负责人在
建查询结果以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质量安全管理系统
(https://zlaq.ynjzjgcx.com/)为准,查询状态为已锁定则表示有在建项目,由资格预审申
请人自行查询,并提供查询截图;
3.3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初级以上(含初级)职称,且必须
提供公告发出之日前最近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4项目其他管理人员要求:详见资格预审公告附录。
3.5 财务要求需提供 2021 年-2023 年(新成立的公司有几年提供几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
审计的审计报告。【自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取得资质证书的单位提供财务报
表即可】
3.6业绩要求公司成立至今必须承担过合同金额不少于130 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1个,
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明资料。【自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三年内
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施工企业业绩不做强制性考核,需提供相关说明】
3.7 信誉要求:
(1)申请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
申请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申请人须做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当前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人自行在“中国
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前)
(3)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当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为
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前)
(4)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云南)”网站列为失信
惩戒主体。(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前)
(5)申请人近3年(2021年至今)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申请人自行到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或云南省人社服务网上大厅进行查询“工资支付信用记录”,
并提供查询结果扫描件;省外企业可提供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
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或提供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
(6)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
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
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承诺书)
3.8、其他要求:
(1)农民工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
求,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事项,承包人须在工程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
证金,并严格按人社部门的相关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提供承诺书)
(2)省外企业:拟参与该项目投标的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
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
<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在承揽业务后应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
报送相关信息,纳入建筑行业诚信评价管理,关联企业业绩申报。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
格预审申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即: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
申请人限定为7家。当出现第7名分数相同产生并列时,则按评分因素中主观得分最高者进
行推荐第7名投标申请人。
5.申请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投标申请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5.2报名相关要求:
5.2.1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每日8:30时至12:00
时,14:00时至18:00时携带以下证件到云南聚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禄丰市金山镇
世纪大街翡翠湾小区别墅7幢1单元1号)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报名后不允许更换);
(5)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可不提供):
(7)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5.4本项目不支持邮购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11月28日09时00
分。
6.2申请文件递交方式:
6.3现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证明资料原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11月28日09时 00
分,申请人应于当日08时00分至09时00分,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云南聚鼎工
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禄丰市金山镇翡翠湾小区南苑别墅区7幢1单元1号)。逾期送达或
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必须由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到达现场递交,
法定代表人到现场递交文件的,递交文件时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
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递交文件的,递交文件时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
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否则文件将不予接收,视为撤回资格预
审申请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
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禄丰市人民法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禄丰市人民法院
地 址:禄丰市金山镇金源街与新禧大街交叉口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46599836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聚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禄丰市金山镇翡翠湾小区南苑别墅区?幢1单元1号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116122407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2(签名)
鬯理有
招标人或甚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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