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丽江市城乡建设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融资专项审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丽江市 发布日期:2024-11-19

【招标公告】丽江市城乡建设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融资专项审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丽江市 采购单位 丽江市城乡建设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丽江市城乡建设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融资专项审计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丽江市城乡建设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融资专项审计服务竞争性磋商 公告 (招标编号:XHTC-FW-2024-1955)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丽江市城乡建设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融资专项审计服务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0万元,招标人为丽江市 城乡建设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 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总投资约3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丽江市城乡建设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融资专项审计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丽江市城乡建设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融资专项审计服务)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或20 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供 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2.2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 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 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点:响 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查询,并提交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留存,供应商无需再提供)。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缴纳税收: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0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 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 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 件。 1.4.2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0月至本项目响 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 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 关证明文件。 1.5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 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为 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的可享受上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具有分所营 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会计师事务所若为分支机构,须提供 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及承担分所执业责任的承诺书。 3.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8日 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22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1.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磋商者,于2024年11月18日起至2024 年11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经办人身份 证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xhzbyn@163.com,邮件中须注明联 系人和联系电话,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确认。文件每套(标 段): 陆佰元整(¥:600.00),费用缴纳方式可转账、电汇或现金,(转账、电汇交纳户 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呈贡 米兰园支行;账号:2502109019000049879;现金交纳联系代理工作人员),售后 不退。 2.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磋商者,于2024年11月18日起至2024年11月22日,每 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经办 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洛龙街道春融街888号新南亚第一国 际写字楼20层2003)进行现场登记并交纳文件获取费用,文件每套(标段): 陆佰元整(¥:600.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丽江市青龙南路与长水路交叉口东南380米 景誉家园3期14-3)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9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丽江市青龙南路与长水路交叉口东南380米 景誉家园3期14-3)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HTC-FW-2024-1955; 2.项目名称:丽江市城乡建设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融资专项审计服 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5.最高限价:***.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6.采购需求:拟采购一家财务审计服务机构为丽江市城乡建设投资运营集团有 限公司提供专项审计服务工作,具体详见下表及第五章《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计量单位 1 丽江市城乡建设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融资专项审计服务 1.为集团2023年度融资审计提供专项支持服务,并按甲方需求年度可进行延伸,包括在公司进行融资申请前对公司范围内各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 行现场调研,开展全面风险排查,识别相关风险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2.协助集团完成融资申报财务相关的各项材料的编制工作; 3.在公司融资过程中保持与金融机构的沟通,积极配合公司就金融机构提出的 各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回复。 1 项 注: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报价,不得 出现缺项、漏项或无报价情况,否则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全部内容为止。。 8.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服务质量:满足现行相关行业要求及采购人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或20 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供 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2.2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 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 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点:响 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查询,并提交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留存,供应商无需再提供)。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缴纳税收: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0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 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 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 件。 1.4.2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0月至本项目响 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 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 关证明文件。 1.5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 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为 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的可享受上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具有分所营 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会计师事务所若为分支机构,须提供 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及承担分所执业责任的承诺书。 3.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丽江市城乡建设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丽江市城乡建设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江市古城区西安陆205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洛龙街道春融街888号新南亚第一国际写字楼20层2003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丽江市城乡建设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融资专项审计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丽江市城乡建设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融资专项审计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丽江市青龙南路与长水路交叉口东南380米景誉家园3期14-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HTC-FW-2024-1955; 2.项目名称:丽江市城乡建设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融资专项审计服务;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5.最高限价:***.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6.采购需求:拟采购一家财务审计服务机构为丽江市城乡建设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提供专项审计服务工作,具体详见下表及第五章《采购需求》。
序号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数 量计量 单位
1 丽江市城乡建 设投资运营集 团有限公司202 3年度融资专项 审计服务1.为集团2023年度融资审计提供专项支持服务,并按甲方需求年度可 进行延伸,包括在公司进行融资申请前对公司范围内各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现场调研,开展全面风险排查,识别相关风险并 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2.协助集团完成融资申报财务相关的各项材料的编制工作; 3.在公司融资过程中保持与金融机构的沟通,积极配合公司就金融机 构提出的各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回复。1
注: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报价,不得出现缺 项、漏项或无报价情况,否则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7.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全部内容为止。。 8.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 服务质量:满足现行相关行业要求及采购人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 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 一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 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2.2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 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 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查询,并提交磋商小 组(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留存,供应商无需再提 供)。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缴纳税收: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0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 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4.2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0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 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5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为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的可享受上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具有分所营业执照 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会计师事务所若为分支机构,须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的 投标授权书及承担分所执业责任的承诺书。 3.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二选一) 3.1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磋商者,于2024年11月18日起至2024年11月22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xhz byn@163.com,邮件中须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确 认。文件每套(标段): 陆佰元整(¥:600.00),费用缴纳方式可转账、电汇或现金,(转账、电汇交纳户名:新华招 标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呈贡米兰园支行;账号:250 2109019000049879;现金交纳联系代理工作人员),售后不退。 3.2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磋商者,于2024年11月18日起至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经办人持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云南省 昆明市呈贡区洛龙街道春融街888号新南亚第一国际写字楼20层2003)进行现场登记并交纳 文件获取费用,文件每套(标段): 陆佰元整(¥:600.00),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09时30分,地点为:新华招标有限 公司(丽江市青龙南路与长水路交叉口东南380米景誉家园3期14-3)。 4.2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 身份证(原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5.1时间:2024年11月29日09时30分。 5.2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丽江市青龙南路与长水路交叉口东南380米景誉家园3期 14-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否。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 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江市城乡建设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江市古城区西安陆205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洛龙街道春融街888号新南亚第一国际写字楼20层2003 丽江办事处地址:丽江市青龙南路与长水路交叉口东南380米景誉家园3期14-3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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