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昆明城市污水处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主城及环湖各水质净化厂/污水处理厂货物采购集中采购项目(增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昆明城市污水处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主城及环湖各水质净化厂/污水处理厂货物采购集中采购项目(增补)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昆明市 | 采购单位 | 昆明城市污水处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昆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昆明城市污水处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主城及环湖各水质净化厂/污水处理厂货物采购集中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昆明城市污水处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主城及环湖各水质净化厂/污水处理厂 货物采购集中采购项目(增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JZB-23-07-24)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一、招标条件
本昆明城市污水处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主城及环湖各水质净化厂/污水处理厂货物 采购集中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详见公示内 容,招标人为昆明城市污水处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示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昆明城市污水处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主城及环湖各水质净化厂/污水处理厂 货物采购集中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昆明城市污水处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主城及环湖各水质净化厂/污水处理厂货 物采购集中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 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违法、违约记 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 2021 年-2023 年财务报表(财 务报表需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 2023 年的财务报表,若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则可 以提供成立至今已有的其它能反映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资料复印件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原 件)。
3.3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11 月至今任意 6 个 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 6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 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
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 投标人近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承接过 1 项类似供货业绩(类似业绩指电器材料 或五金材料或轴承或机械密封或油封或生产工器具或生产化验器具或防护用品或零星配件 或消防用具或安全用品的供货项目,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及发票为准)。注:新成立不足一 年的企业资格审查时,可以不提供上述业绩。
3.5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3.6 投标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 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责令停业阶段或破产状态;没 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提供情况说明或承诺书)。
3.7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 书网查询结果为准(https://wenshu.court.gov.cn/);(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后递交 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3.8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项目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不得将该项目分包、转包给其它任何公司(包括子公司)(提供承 诺书)。
(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 规定(提供承诺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21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0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详见公告内容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10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内容
七、其他
昆明城市污水处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主城及环湖各水质净化厂/污水处理厂货物采 购集中采购项目(增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昆明城市污水处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主城及环湖各水质净化厂/污水处理 厂货物采购集中采购项目(增补),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昆明城市污水处理运营有 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昆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 比例为 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 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昆明城市污水处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主城及环湖各水质净化厂/污水处 理厂货物采购集中采购项目(增补)。
2.2 招标范围:完成合同期限内容昆明城市污水处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货物采购集中采购的 供货及售后服务,本次货物集中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电器材料、五金材料、轴承、机械密 封、油封、生产工器具、生产化验器具、防护用品、零星配件、消防用具、安全用品等,具 体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2.3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4 供货时间要求:分批供货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供货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的为准。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标准不一致的以较高标准为准) 以及满足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2.7 中标单位数量:本次招标为昆明城市污水处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主城及环湖各水质 净化厂/污水处理厂货物采购集中采购项目增补 1 名中标单位,已经成为昆明城市污水处理 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主城及环湖各水质净化厂/污水处理厂货物采购集中采购项目中标人
的,无需再次参与本项目投标。
招标人不保证各中标人的供货数量,在各单项工作具体实施时,由招标人采用价格比选的方 式选取供货单位。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划分为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 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违法、违约记 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 2021 年-2023 年财务报表(财 务报表需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 2023 年的财务报表,若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则可 以提供成立至今已有的其它能反映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资料复印件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原 件)。
3.3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11 月至今任意 6 个 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 6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 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 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 投标人近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承接过 1 项类似供货业绩(类似业绩指电器材 料或五金材料或轴承或机械密封或油封或生产工器具或生产化验器具或防护用品或零星配 件或消防用具或安全用品的供货项目,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及发票为准)。注:新成立不足 一年的企业资格审查时,可以不提供上述业绩。
3.5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3.6 投标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 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责令停业阶段或破产状态;没 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提供情况说明或承诺书)。
3.7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
书网查询结果为准(https://wenshu.court.gov.cn/);(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后递交 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3.8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项目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不得将该项目分包、转包给其它任何公司(包括子公司)(提供承 诺书)。
(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 规定(提供承诺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由委托代理人购买 招标文件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昆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西山区润城第 四大道 3 幢 3 楼 303 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8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0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昆明建设咨询管理有 限公司(昆明市西山区润城第四大道 3 幢 3 楼 303 室 2 号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采购与招 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同时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 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昆明城市污水处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明城市污水处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昆明市西郊明波明河路 132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西山区润城第四大道 3 栋 3 楼 联 系 人: 字加娅、刘天妍、王锐、王晓光、周宏伟 电 话: ***
电子邮件: 51021028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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