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施甸县施甸河(仁和至甸阳段)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缓冲带湿地强化工程)用地报批服务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保山市
发布日期:2024-11-14
【招标公告】施甸县施甸河(仁和至甸阳段)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缓冲带湿地强化工程)用地报批服务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保山市 |
采购单位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博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施甸县施甸河(仁和至甸阳段)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施甸县施甸河(仁和至甸阳段)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缓冲带湿地强化工程)
用地报批服务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SDGC2024-BYZB-077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施甸县施甸河(仁和至甸阳段)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缓冲带湿地强化工程)用
地报批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保山
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结合现有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布局和区域农田退水污染影响情况,于团树山片区
和水墨古村片区建设缓冲带湿地强化工程,新建2套缓冲带湿地强化工程,占地面积为
231.60 亩,处理规模为2.45 万 m3/d。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施甸县施甸河(仁和至甸阳段)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缓冲带湿地强化工程)
用地报批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施甸县施甸河(仁和至甸阳段)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缓冲带湿地强化工程)
用地报批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采购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2日08时30分到2024年11月14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云南博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施甸县甸阳镇西庄南院6幢3号)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5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博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施甸县甸阳镇西庄南院6幢3号)
七、其他
采购公告
1.总体概况
1.1采购方: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1.2项目名称:施甸县施甸河(仁和至甸阳段)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缓冲带湿地强化
工程)用地报批服务。
1.2.1项目编号:SDGC2024-BYZB-077 号
1.3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甸阳镇、仁和镇。
项目概况:结合现有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布局和区域农田退水污染影响情况,于团树山片区
和水墨古村片区建设缓冲带湿地强化工程,新建2套缓冲带湿地强化工程,占地面积为
231.60 亩,处理规模为2.45 万m3/d。
1.4招标控制价:投标人参照行业规范,并根据市场行情及自身情况进行报价。
2.采购内容及方式
2.1采购内容:永久用地勘测定制界报告编;征地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地质灾害
评估报告编制、矿压报告编制;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理;取得农用地转征用批复。
2.2采购方式:询价
3.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资料,应能证明供应商具有以下能力、资质及业绩,否则将不能
通过资格审查。
3.1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具有测绘乙级及其以上测绘资质;土地规划机构丙级及其以上资质;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技术支持及保障,能圆满履
行合同;
O
3.4 提供 2023 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
务局出具的有效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提供 2023 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单位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
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文件;
3.5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 年、2023 年)任意一年财务报告(如成
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
3.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也未被
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
标的处罚期间内;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组认定不会对
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7 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报价人必须提供合同封
面、项目概况、合同金额、签字页等材料,如发现业绩有失实际情况,采购方有权拒绝该报
价文件;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报价;
3.9 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不得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
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3.10 特别申明: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报价无效,不得参与评审;
3.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会员评价中将被评为不合格供应商:
3.11.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11.2中标人在收到成交通知单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4.发布平台
本次询价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请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
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后果由其自行负责,采购人及代理机
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其它网站转载公告,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4年11月12日-11月14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
时(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云南博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施甸县甸阳镇西庄南院6幢3
号)持谈判邀请书、确定参与投标确认函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或发送投标确认函至邮箱
(978048315@qq.com)报名。
5.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6.报价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09时00分,递交地点为云南博越招标
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施甸县甸阳镇西庄南院6幢3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2024年11月14日17时30分前确认。
8、采购人: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东段北侧
9、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博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施甸县甸阳镇西庄南院6幢3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地 址: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东段北侧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www.199028714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博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施甸县甸阳镇西庄南院6幢3号
联系人: 张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www.134825767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标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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