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弥勒公路分局国有资产出租项目(弥勒市新哨镇清河村委会清河村、弥勒市弥阳街道大树社区大树小组、弥勒市弥阳街道二环东路28号)公开招租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4-11-09

【招标公告】弥勒公路分局国有资产出租项目(弥勒市新哨镇清河村委会清河村、弥勒市弥阳街道大树社区大树小组、弥勒市弥阳街道二环东路28号)公开招租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弥勒公路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道成项目管理(云南)(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弥勒公路分局国有资产出租项目(弥勒市新哨镇清河村委会清河村、弥勒市弥阳街道大树社区大树小组、弥勒市弥阳街道二环东路28号)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弥勒公路分局国有资产出租项目(弥勒市新哨镇清河村委会清河村、弥勒市弥阳 街道大树社区大树小组、弥勒市弥阳街道二环东路 28 号)公开招租公告(招标编号:YNDC<2024>ZB 第 8165 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 一、招标条件 本弥勒公路分局国有资产出租项目(弥勒市新哨镇清河村委会清河村、弥勒市弥阳街道 大树社区大树小组、弥勒市弥阳街道二环东路 28 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租项目,招标人为弥勒公路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开招租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3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弥勒公路分局国有资产出租项目(弥勒市新哨镇清河村委会清河村、弥勒市弥阳 街道大树社区大树小组、弥勒市弥阳街道二环东路 28 号)标段 1; (002)弥勒公路分局国 有资产出租项目(弥勒市新哨镇清河村委会清河村、弥勒市弥阳街道大树社区大树小组、弥 勒市弥阳街道二环东路 28 号)标段 2; (003)弥勒公路分局国有资产出租项目(弥勒市新 哨镇清河村委会清河村、弥勒市弥阳街道大树社区大树小组、弥勒市弥阳街道二环东路 28 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弥勒公路分局国有资产出租项目(弥勒市新哨镇清河村委会清河村、弥勒市弥阳 街道大树社区大树小组、弥勒市弥阳街道二环东路 28 号)标段 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开招租公告; (002 弥勒公路分局国有资产出租项目(弥勒市新哨镇清河村委会清河村、弥勒市弥阳 街道大树社区大树小组、弥勒市弥阳街道二环东路 28 号)标段 2)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开招租公告; (003 弥勒公路分局国有资产出租项目(弥勒市新哨镇清河村委会清河村、弥勒市弥阳 街道大树社区大树小组、弥勒市弥阳街道二环东路 28 号))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 开招租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15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03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弥勒公路分局二楼会议室(红河州弥勒市弥勒大道(弥勒四中旁)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03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弥勒公路分局二楼会议室(红河州弥勒市弥勒大道(弥勒四中旁)七、其他 弥勒公路分局国有资产出租项目(弥勒市新哨镇清河村委会清河村、弥勒市弥阳街道大 树社区大树小组、弥勒市弥阳街道二环东路 28 号) 公开招租公告 一、招租条件 根据《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红河公路局关于印发闲置固定资 产盘活方案的通知》(红路办便发(2022)69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受招租人弥勒公路分局的 委托,招租代理机构道成项目管理(云南)(集团)有限公司对弥勒公路分局国有资产出租 项目(弥勒市新哨镇清河村委会清河村、弥勒市弥阳街道大树社区大树小组、弥勒市弥阳街 道二环东路 28 号)组织公开竞租,择优选定承租人。 二、项目概况 弥勒公路分局拟对外出租事宜涉及情况,具体如下表: 标段 资产名称 资产所在地址 面积(㎡) 拟出租起止时间 评估年租金(元/年) 年租金(元/ 年) 起始时间 终止时间 1 弥勒分局清河道班宿舍 弥勒市新哨镇清河村委会清河村 85.83 合同签订之日起 2029 年 7 月 31 日 1122.00 12000 弥勒分局清河道班宿舍 210.32 合同签订之日起 2029 年 7 月 31 日 2750.00 弥勒分局清河道班食堂 82.98 合同签订之日起 2029 年 7 月 31 日 1065.00 弥勒分局清河道班厕所 20.21 合同签订之日起 2029 年 7 月 31 日 242.00 弥勒分局清河道班土地 3157.9 合同签订之日起 2029 年 9 月 30 日 6821 2 弥勒分局原弥勒收费站厕所 弥勒市弥阳街道大树社区大树小组 9 合同签订之日起 2029 年 7 月 31 日 277.00 20000 弥勒分局原弥勒收费站休息室 452.87 合同签订之日起 2029 年 9 月 30 日 12662.00 弥勒分局原弥勒收费站土地 1176.99 合同签订之日起 2029 年 9 月 30 日 7061.00 4 弥勒分局机关办公楼 弥勒市弥阳街道二环东路 28 号 966.78 合同签订之日起 2029 年 9 月 30 日 62393.00 81000 弥勒分局机关土地 1722.88 合同签订之日起 2029 年 9 月 30 日 18607.00 注:①本招租项目成交后还须缴纳承租保证金,承租保证金为成交价的 10%,由成交人签订 合同时交纳。 ②起租价不得低于评估年租金,合同期内根据中标金额及相关规定,租金按年支付。③本项目分 3 个标段,每标段为一个竞标标的,标段内资产不单独出租。 三、资格要求 1.承租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提供有效的营 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有效身份证。 2.财务要求:承租人根据单位性质满足下列任一要求: ①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 2022 年或 2023 年公司内部出具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 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②自然人的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企业法人提供 2021 年至今任意两个月 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 2 个月的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 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承租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②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无需提供。4.信誉要求:①企业法人单位或个体工商户或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其他机关事业单 位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信用承诺;②自然人 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信用承诺。 5.承租人需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2021 年至今)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 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承租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租人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 禁止市场准入情形,提供承诺书。 6.若承租人承租过弥勒公路分局国有资产,存在拖欠租金、未交清水电费的承租人,不得参 与本项目竞租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四、获取招租文件要求 1.获取招租文件方式 (1)竞租人属于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 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授权时提供); 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获取招租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原件,授权委托人获取招租文件的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竞租人属于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的提交: ①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获取招租文件时间地点 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弥勒公路分局二楼会议室(红河州弥勒市弥勒大道(弥勒四中旁)。 3.以上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公开招租文件,公开招租文件售价:¥500 元/份,售 后不退不邮购。 4.竞租人在获取招租文件时应明确参与竞租的资产,同一竞租人可参与多宗资产的竞租。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五、竞租文件的递交 1.竞租人须按照招租文件要求提供竞租承诺书参与竞租。 2.竞租承诺书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3 日下午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弥勒公路分局二楼会议室(红河州弥勒市弥勒大道(弥勒四中旁)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租人,招租人及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竞租方式 (1)代理机构对符合要求的竞租人发放第一轮竞租报价表,竞租人进行报价,报价要求不 能低于评估年租金; (2)报价完成后监督人员统一收回报价表,代理机构现场宣读报价,公布竞租人的第一轮 报价; (3)以竞租人的第一轮报价最高价作为下一轮竞租底价,现场询问各竞租人是否加价,代 理机构对同意加价的竞租人发放第二轮竞租报价表,竞租人进行报价,不加价的竞租人视为 放弃竞租,不参与下一轮竞租; (4)报价完成后监督人员统一收回报价表,代理机构现场宣读报价,公布竞租人的第二轮 报价; (5)以竞租人的第二轮报价最高价作为下一轮竞租底价,现场询问各竞租人是否加价,代 理机构对同意加价的竞租人发放第三轮竞租报价表,竞租人进行报价,不加价的竞租人视为 放弃竞租,不参与下一轮竞租; (6)以此类推,直至无竞租人加价,当轮报价最高的竞租人即为成交人。 注:①加价要求:每轮加价以竞租底价为基础进行整百金额的加价,且加价金额不得低于 500 元(如加价金额 500 元、600 元、700 元...以此类推) ②竞租人应自行实地踏勘进一步了解招租项目概况,依据自身实力及招租项目概况进行报 价,如出现恶意竞租,成交后未能按成交价格履行合同的,招租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 相关要求处罚。 ③一间商铺低于 3 名竞租人参与竞租时,若竞租人的竞租价不低于评估年租金,为有效竞租。 六、发布公告的方式 本次公开招租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监督部门 1:红河公路局纪委监督部门 2:红河公路局监察审计 科监督部门 3:弥勒公路分局纪检组。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弥勒公路分局 地 址:红河州弥勒市弥勒大道(弥勒四中旁)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305881130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道成项目管理(云南)(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同德昆明广场(A6)地块办公楼 2802 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134332763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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