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蒙自市中医医院二楼回族食堂经营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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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蒙自市中医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红河融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蒙自市中医医院二楼回族食堂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蒙自市中医医院二楼回族食堂经营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融达招字 202410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 一、招标条件 本蒙自市中医医院二楼回族食堂经营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磋商控制价(最低限价):3.6 万元/3 年,招标人为蒙自市中医医 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经招标后中标服务方进行餐厅整体设计、装修改造、并投入相应的设施设备;服 务期内餐厅运营及管理,自负盈亏(其他工作内容及要求以采购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蒙自市中医医院二楼回族食堂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蒙自市中医医院二楼回族食堂经营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二、本 次磋商要求申请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能从事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 的经营业务。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的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供应商为 独立法人资格、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 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在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及“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按网站要求 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1.2.2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提供 2022 年或 2023 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4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 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1.3 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人员、设备、饮食卫生、防疫 等相关的法规知识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完全满足项目需求,拟投入的服务人员必须具有相 关部门核发的健康证,提供证明材料)。 1.4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 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连续 3 个 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 的相关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不足 3 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 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1.4.2 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连续 3 个 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 的缴款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不足 3 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 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 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 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人员配置及要求:(1)厨师至少 1 人,持人社部门颁发的厨师证书上岗作业,拟派本 项目厨师应为投标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2)企业职工实际缴纳社保人数不少于 2 人,并提供职工参保证明材料; 3.2 服务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 例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 规范》《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3.3 需提供供应物资商家的食品合格证明单据;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31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06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红河融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蒙自市观澜路中地村 53 号)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红河融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蒙自市观澜路中地村 53 号)七、其他 蒙自市中医医院二楼回族食堂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蒙自市中医医院二楼回族食堂经营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红河融达咨询服务有限 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蒙自市中医医院二楼回族食堂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2、磋商控制价(最低限价):3.6 万元/3 年。 3、采购内容:经招标后中标服务方进行餐厅整体设计、装修改造、并投入相应的设施设备;服务期内餐厅运营及管理,自负盈亏(其他工作内容及要求以采购人实际委托的为准)。4、设计要求:职工及患者就餐区进行分隔。 5、装修改造时限:60 日历天(含设计时间)。 6、服务期限: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计(除装修改造时限,正式运营开始计算)。合同一年 一签订,考核合格,方可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 7、服务地点:蒙自市中医医院。 8、服务要求:服务方必须保证全年无休提供清真食品就餐服务(含国家法定节假日)。9、供餐时间:根据采购方实际情况需要,保证前来用餐人员有充足的用餐时间,食堂设定 供餐时段为早餐:06:00-09:30;体检餐:07:30-11:00;午餐:11:00-13:30;晚餐:17:00-19:00,夜餐供餐:20:00-22:30,全年无休。服务方供餐时间必须满足以上要求,也可根据 实际经营情况适当延长。 10、供餐对象:医院员工及病人。 二、本次磋商要求申请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能从事符合本项目采 购内容的经营业务。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的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供应商为 独立法人资格、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 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在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及“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按网站要求 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1.2.2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提供 2022 年或 2023 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4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 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1.3 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人员、设备、饮食卫生、防疫 等相关的法规知识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完全满足项目需求,拟投入的服务人员必须具有相 关部门核发的健康证,提供证明材料)。 1.4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 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连续 3 个 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 的相关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不足 3 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 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1.4.2 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连续 3 个 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 的缴款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不足 3 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 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 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 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人员配置及要求:(1)厨师至少 1 人,持人社部门颁发的厨师证书上岗作业,拟派本 项目厨师应为投标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2)企业职工实际缴纳社保人数不少于 2 人,并提供职工参保证明材料; 3.2 服务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 例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 规范》《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3.3 需提供供应物资商家的食品合格证明单据;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及获取方式 时间:2024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06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请携带以下资料一套到红河融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蒙自市观澜路中 地村 53 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原件)。 2、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 3、磋商文件售价 500.00 元/套,售后不退。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1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为:红河融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蒙自市观澜路中 地村 53 号)。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 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其他 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联系方式 采 购人: 蒙自市中医医院 地 址: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银河路南延长线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红河融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观澜路中地村 53 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蒙自市中医医院。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蒙自市中医医院 地 址: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银河路南延长线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85311957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融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蒙自市观澜路中地村 53 号 联 系 人: 张登跃 王淑敏 电 话: *** 电子邮件: 85311957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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