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楚雄州双柏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期)(二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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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楚雄彝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双柏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科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楚雄州双柏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期)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楚雄州双柏县 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期)(二次招标)(招标编号:YNKL-ZB-2024-066)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双柏县
一、招标条件
本楚雄州双柏县 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期)(二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723 万元,招标人为双柏县农业农村局。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 1.241 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 0.3225 万亩),其中:大麦地镇光 明片区建设高标准农田 0.5046 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 0.2206 万亩);安龙堡乡法念片区建设 高标准农田 0.1019 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 0.1019 万亩);(石咢)嘉镇密架、新树、义隆片 区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 0.6345 万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整理、灌溉与排水工程(常规 灌溉和高效节水灌溉)、田间道路工程、耕地质量提升、其他工程等。项目概算投资 3723 万 元,本次招标总金额为 3443.91565 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 3378.32565 万元(第一标段:1346.807498 万元;第二标段:221.600528 万元;第三标段:515.774501 万元;第四标段:667.036239 万元;第五标段:400.009283 万元;第六标段:227.097601 万元);工程监理 费 47.54 万元;工程质量检测费 18.05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8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楚雄州双柏县 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期)第一标段(大麦地镇光明片区 建筑工程); (002)楚雄州双柏县 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期)第二标段(大麦地 镇光明片区光伏泵站工程); (003)楚雄州双柏县 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期)第 三标段(安龙堡乡法念片区); (004)楚雄州双柏县 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期) 第四标段((石咢)嘉镇密架片区); (005)楚雄州双柏县 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 一期)第五标段((石咢)嘉镇新树片区); (006)楚雄州双柏县 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 目(第一期)第六标段((石咢)嘉镇义隆片区); (007)楚雄州双柏县 2024 年高标准农田 建设项目(第一期)第七标段(工程施工监理); (008)楚雄州双柏县 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 设项目(第一期)第八标段(工程质量检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楚雄州双柏县 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期)第一标段(大麦地镇光明片区 建筑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 法成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有效 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主要人员配备要求:
2.1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 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提供在投 标单位参保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 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2.2 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类中级以上(含中级)技 术职称,提供在投标单位参保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 建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2.3 项目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规定,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具备相关岗位 资格证书,提供在投标单位参保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社保证明。
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当前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具有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 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 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近三年内新成立的 企业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4 年新成立的企业(成立时间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提供公司财务情况说明。
4.信誉要求:
4.1 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 标人近三年内(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 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作出承 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2 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 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承诺函及查询结果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认可,查询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4.3 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
被执行人,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并自行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 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认可,查询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4.4 投标人近 3 年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投标人自行到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或相关网站查询“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 证明或查询结果原件扫描件;省外企业可提供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 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承诺,成 立不满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查询结果)。
4.5 诉讼及仲裁:投标人近三年若存在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需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 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 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24 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针对农民工 工资支付事项,承包人须在工程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严格按 人社部门的相关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提供承诺书)。
4.7 投标人须提供工程质量承诺书,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不拖延工期承诺书,项目 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不更换及常驻现场承诺书。
4.8 投标人对提供的证明材料、承诺及说明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或行政监管单位保留复 核查询的权利。若招标人发现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 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 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和施工全过程,在招投标和施工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 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 于刑事及民事责任)。
5.其他要求:
5.1 本项目各施工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具有 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 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3 为保证本项目各施工标段的进度推进及工程质量,按时且高质量的完成建设内容,本项
目六个施工标段“兼投不兼中”,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已在前面任一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面的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为前三名 中标候选人,六个施工标段评审顺序为从第一标段开始依次至第六标段结束。;
(002 楚雄州双柏县 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期)第二标段(大麦地镇光明片区 光伏泵站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依法成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有 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主要人员配备要求:
2.1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 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提供在投 标单位参保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 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2.2 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类中级以上(含中级)技 术职称,提供在投标单位参保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 建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2.3 项目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规定,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具备相关岗位 资格证书,提供在投标单位参保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社保证明。
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当前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具有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 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 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近三年内新成立的 企业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4 年新成立的企业(成立时间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提供公司财务情况说明。
4.信誉要求:
4.1 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 标人近三年内(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 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作出承 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2 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
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承诺函及查询结果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认可,查询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4.3 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 被执行人,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并自行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 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认可,查询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4.4 投标人近 3 年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投标人自行到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或相关网站查询“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 证明或查询结果原件扫描件;省外企业可提供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 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承诺,成 立不满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查询结果)。
4.5 诉讼及仲裁:投标人近三年若存在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需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 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 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24 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针对农民工 工资支付事项,承包人须在工程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严格按 人社部门的相关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提供承诺书)。
4.7 投标人须提供工程质量承诺书,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不拖延工期承诺书,项目 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不更换及常驻现场承诺书。
4.8 投标人对提供的证明材料、承诺及说明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或行政监管单位保留复 核查询的权利。若招标人发现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 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 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和施工全过程,在招投标和施工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 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 于刑事及民事责任)。
5.其他要求:
5.1 本项目各施工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具有 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
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3 为保证本项目各施工标段的进度推进及工程质量,按时且高质量的完成建设内容,本项 目六个施工标段“兼投不兼中”,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已在前面任一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面的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为前三名 中标候选人,六个施工标段评审顺序为从第一标段开始依次至第六标段结束。;
(003 楚雄州双柏县 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期)第三标段(安龙堡乡法念片 区))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主要人员配备要求:
2.1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 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提供在投 标单位参保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 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2.2 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类中级以上(含中级)技 术职称,提供在投标单位参保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 建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2.3 项目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规定,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具备相关岗位 资格证书,提供在投标单位参保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社保证明。
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当前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具有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 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 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近三年内新成立的 企业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4 年新成立的企业(成立时间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提供公司财务情况说明。
4.信誉要求:
4.1 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 标人近三年内(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
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作出承 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2 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 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承诺函及查询结果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认可,查询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4.3 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 被执行人,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并自行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 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认可,查询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4.4 投标人近 3 年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投标人自行到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或相关网站查询“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 证明或查询结果原件扫描件;省外企业可提供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 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承诺,成 立不满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查询结果)。
4.5 诉讼及仲裁:投标人近三年若存在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需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 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 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24 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针对农民工 工资支付事项,承包人须在工程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严格按 人社部门的相关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提供承诺书)。
4.7 投标人须提供工程质量承诺书,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不拖延工期承诺书,项目 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不更换及常驻现场承诺书。
4.8 投标人对提供的证明材料、承诺及说明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或行政监管单位保留复 核查询的权利。若招标人发现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 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 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和施工全过程,在招投标和施工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 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 于刑事及民事责任)。
5.其他要求:
5.1 本项目各施工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具有 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 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3 为保证本项目各施工标段的进度推进及工程质量,按时且高质量的完成建设内容,本项 目六个施工标段“兼投不兼中”,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已在前面任一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面的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为前三名 中标候选人,六个施工标段评审顺序为从第一标段开始依次至第六标段结束。;
(004 楚雄州双柏县 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期)第四标段((石咢)嘉镇密架 片区))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 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有效的企 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主要人员配备要求:
2.1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 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提供在投 标单位参保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 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2.2 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类中级以上(含中级)技 术职称,提供在投标单位参保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 建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2.3 项目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规定,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具备相关岗位 资格证书,提供在投标单位参保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社保证明。
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当前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具有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 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 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近三年内新成立的 企业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4 年新成立的企业(成立时间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提供公司财务情况说明。
4.信誉要求:
4.1 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 标人近三年内(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 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作出承 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2 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 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承诺函及查询结果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认可,查询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4.3 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 被执行人,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并自行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 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认可,查询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4.4 投标人近 3 年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投标人自行到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或相关网站查询“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 证明或查询结果原件扫描件;省外企业可提供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 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承诺,成 立不满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查询结果)。
4.5 诉讼及仲裁:投标人近三年若存在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需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 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 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24 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针对农民工 工资支付事项,承包人须在工程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严格按 人社部门的相关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提供承诺书)。
4.7 投标人须提供工程质量承诺书,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不拖延工期承诺书,项目 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不更换及常驻现场承诺书。
4.8 投标人对提供的证明材料、承诺及说明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或行政监管单位保留复 核查询的权利。若招标人发现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 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 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和施工全过程,在招投标和施工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 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
于刑事及民事责任)。
5.其他要求:
5.1 本项目各施工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具有 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 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3 为保证本项目各施工标段的进度推进及工程质量,按时且高质量的完成建设内容,本项 目六个施工标段“兼投不兼中”,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已在前面任一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面的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为前三名 中标候选人,六个施工标段评审顺序为从第一标段开始依次至第六标段结束。;
(005 楚雄州双柏县 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期)第五标段((石咢)嘉镇新树 片区))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 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有效的企 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主要人员配备要求:
2.1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 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提供在投 标单位参保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 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2.2 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类中级以上(含中级)技 术职称,提供在投标单位参保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 建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2.3 项目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规定,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具备相关岗位 资格证书,提供在投标单位参保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社保证明。
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当前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具有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 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
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近三年内新成立的 企业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4 年新成立的企业(成立时间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提供公司财务情况说明。
4.信誉要求:
4.1 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 标人近三年内(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 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作出承 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2 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 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承诺函及查询结果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认可,查询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4.3 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 被执行人,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并自行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 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认可,查询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4.4 投标人近 3 年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投标人自行到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或相关网站查询“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 证明或查询结果原件扫描件;省外企业可提供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 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承诺,成 立不满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查询结果)。
4.5 诉讼及仲裁:投标人近三年若存在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需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 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 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24 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针对农民工 工资支付事项,承包人须在工程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严格按 人社部门的相关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提供承诺书)。
4.7 投标人须提供工程质量承诺书,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不拖延工期承诺书,项目 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不更换及常驻现场承诺书。
4.8 投标人对提供的证明材料、承诺及说明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或行政监管单位保留复 核查询的权利。若招标人发现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 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
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和施工全过程,在招投标和施工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 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 刑事及民事责任)。
5.其他要求:
5.1 本项目各施工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具有 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 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3 为保证本项目各施工标段的进度推进及工程质量,按时且高质量的完成建设内容,本项 目六个施工标段“兼投不兼中”,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已在前面任一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面的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为前三名 中标候选人,六个施工标段评审顺序为从第一标段开始依次至第六标段结束。;
(006 楚雄州双柏县 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期)第六标段((石咢)嘉镇义隆 片区))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 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有效的企 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主要人员配备要求:
2.1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 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提供在投 标单位参保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 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2.2 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类中级以上(含中级)技 术职称,提供在投标单位参保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 建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2.3 项目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规定,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具备相关岗位
资格证书,提供在投标单位参保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社保证明。
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当前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具有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 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 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近三年内新成立的 企业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4 年新成立的企业(成立时间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提供公司财务情况说明。
4.信誉要求:
4.1 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 标人近三年内(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 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作出承 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2 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 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承诺函及查询结果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认可,查询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4.3 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 被执行人,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并自行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 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认可,查询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4.4 投标人近 3 年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投标人自行到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或相关网站查询“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 证明或查询结果原件扫描件;省外企业可提供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 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承诺,成 立不满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查询结果)。
4.5 诉讼及仲裁:投标人近三年若存在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需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 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 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24 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针对农民工 工资支付事项,承包人须在工程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严格按 人社部门的相关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提供承诺书)。
4.7 投标人须提供工程质量承诺书,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不拖延工期承诺书,项目 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不更换及常驻现场承诺书。
4.8 投标人对提供的证明材料、承诺及说明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或行政监管单位保留复 核查询的权利。若招标人发现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 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 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和施工全过程,在招投标和施工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 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 于刑事及民事责任)。
5.其他要求:
5.1 本项目各施工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具有 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 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3 为保证本项目各施工标段的进度推进及工程质量,按时且高质量的完成建设内容,本项 目六个施工标段“兼投不兼中”,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已在前面任一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面的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为前三名 中标候选人,六个施工标段评审顺序为从第一标段开始依次至第六标段结束。;
(007 楚雄州双柏县 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期)第七标段(工程施工监理))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质要求: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田建设项 目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的通知》(云农规〔2022〕6 号)第五条的规定,本标段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农林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监理资质或水利 水电工程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具有承担本工程监理工作的能力,包括有相应的专业人员、设备、管理能力、经验等。
2.主要人员配备及资格要求:
2.1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①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②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 师(农林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单位参保的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社保证明。
2.2 其他监理人员配备及资格要求:施工现场监理人员 6 人,须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农 林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监理培训合格证书,并提供在投标单位参保的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社保证明。
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当前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具有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 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 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近三年内新成立的 企业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4 年成立的企业提供公司财务情况说明。
4.信誉要求:
4.1 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近三 年内(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且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做出书面承诺,并对 其真实性负责。
4.2 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 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承诺函及查询结果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 辨,否则不予认可,查询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4.3 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为失 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并自行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 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认可,查询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4.4 诉讼及仲裁:投标人近三年若存在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需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 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 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4.5 投标人对提供的证明材料、承诺及说明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或行政监管单位保留复 核查询的权利。若招标人发现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 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 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和施工监理全过程,在招投标和施工监理全过程任何 一个环节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 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 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
5.其他要求:
5.1 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具有 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 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008 楚雄州双柏县 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期)第八标段(工程质量检测))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质要求:本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的《公路 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或水运工程综合丙级及以上(含丙级)资质,具有 有效的 CMA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资质认定证书附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 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承担本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能力,包括有相应的专业人员、设 备、实验环境、管理水平、经验等。
2.主要人员配备及资格要求:
2.1 工程质量检测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具有中级及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②持有试验 检验工程师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单位参保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 社保证明。
2.2 其他工程质量检测人员配备及资格要求:工程质量检测人员不少于 3 人(工程质量检测 项目负责人除外),均须持有实验检验工程师证书,并提供在投标单位参保的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参保证明或社保证明。
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当前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具有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 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 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近三年内新成立的 企业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4 年新成立的企业提供公司财务情况说明。
4.信誉要求:
4.1 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近三 年内(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且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做出书面承诺,并对 其真实性负责。
4.2 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负责人 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承诺函及查询结果截图(截图内 容应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认可,查询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4.3 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负责人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并自行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 供查询结果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认可,查询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 之日后)。
4.4 诉讼及仲裁:投标人近三年若存在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需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 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 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4.5 投标人对提供的证明材料、承诺及说明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或行政监管单位保留复 核查询的权利。若招标人发现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 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 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和工程质量检测全过程,在招投标和工程质量检测全 过程任何一个环节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 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 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
5.其他要求:
5.1 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具有 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 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29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02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 00:00 至 2024 年 11 月 02 日 23:59 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 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确认投标并获取电 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及相关附件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 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 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 QQ:4009618998。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网上上传,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双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七、其他
1.招标条件:本项目楚雄州双柏县 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期)已由楚雄彝族自 治州农业农村局以《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楚雄州双柏县 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 期)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楚农复〔2024〕14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 金和省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双柏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科律工程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期要求:施工工期:210 日历天(各施工标段)。监理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 缺陷责任期满,完成所有监理工作(包括竣工验收及备案、竣工结算审核、监理自身资料移 交归档、配合整个工程项目的审计及移交等)止。工程质量检测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全部工程完工、资料整理和移交、安全鉴定、竣工验收完成为止。
3.招标范围:施工标(第一至第六标段):完成本项目各标段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包含 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相关工作,组织验收;完成竣工图的编制、资料归档;工程缺陷责任期内 的缺陷修复和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具体内容详见各施工标段招标工程量清单。监理标(第七标段):完成本项目各施工标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从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满 全过程监理,包括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变更控 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资料管理,组织协调(四控三管一协调)等的全面监理,并配合后期审计。工程质量检测标(第八标段):完成本项目各施工标段全过程第三方工程 质量检测服务,检测内容须满足国家、行业、地方及高标准农田工程检测的技术标准规范和 法律法规要求。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八个标段,其中:六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一个工程质 量检测标段。
5.建设地点:双柏县辖区(大麦地镇、安龙堡乡、(石咢)嘉镇 3 个乡镇 5 个村委会,分为 5 个片区实施)。
6.质量标准:施工标(第一至第六标段):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监理标(第七标段):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验收规 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认真、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及监理服务承诺。工程质量检测标 (第八标段):满足国家、行业、地方及高标准农田工程检测的技术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要求。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双柏县农业农村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双柏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双柏县光明路 28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34619540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科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楚雄市高新区轻纺城 9 幢 5 单元 5 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41889234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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