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禄丰市恐龙山镇2023年度中央财政补贴天保工程森林抚育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4-10-25

【招标公告】禄丰市恐龙山镇2023年度中央财政补贴天保工程森林抚育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楚雄彝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禄丰市恐龙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鼎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禄丰市恐龙山镇2023年度中央财政补贴天保工程森林抚育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禄丰市恐龙山镇 2023 年度中央财政补贴天保工程森林抚育项目(二次)竞争性 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DS-LFLY-00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县 一、招标条件 本禄丰市恐龙山镇 2023 年度中央财政补贴天保工程森林抚育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 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90万元,招标人为禄丰 市恐龙山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禄丰市恐龙山镇 2023 年度中央财政补贴天保工程森林抚育项目(二次)的潜在 响应人应在云南鼎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雁塔社区 居民委员会团结南路D幢1层1-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5日09时30分(北 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禄丰市恐龙山镇 2023 年度中央财政补贴天保工程森林抚育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禄丰市恐龙山镇2023 年度中央财政补贴天保工程森林抚育项目(二次))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且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财务要求:响应人须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 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 量表(提供加盖审计单位公章或赋码的原件复印件);响应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 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5)提供 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任意3个月缴纳税金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 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响应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冲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②响应 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③响应人应加强自 身劳动保障和管理,服务期内,自身人员所发生一切问题和责任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 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专门面向中小 微企业采购。 注资格要求涉及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需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 的网页截图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有园林绿化施工或者林木加工及生产 经营或者植树造林施工的企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24日08时30分到2024年10月30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响应人请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 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证件原件到云南 鼎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雁塔社区居民委员会团结 南路D幢1层1-01室)获取。以上资料均应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置查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鼎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 镇雁塔社区居民委员会团结南路D幢1层1-01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鼎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 镇雁塔社区居民委员会团结南路D幢1层1-01室) 七、其他 禄丰市恐龙山镇 2023 年度中央财政补贴天保工程森林抚育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 告 项目概况 禄丰市恐龙山镇2023 年度中央财政补贴天保工程森林抚育项目(二次)的潜在响应人应在 云南鼎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雁塔社区居民委员会 团结南路D幢1层1-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DS-LFLY-001 项目名称:禄丰市恐龙山镇 2023年度中央财政补贴天保工程森林抚育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0.00万元 最高限价:190.00万元 采购需求2023年度10000 亩森林抚育任务,布局到禄丰市恐龙山镇独瓦房村民委员会 4079 亩、阿纳社区居民委员会 5921 亩;采伐林木蓄积8649.8m3,采伐林木株数1193128 株(其 中≥5cm 株数 542937 株,<5cm 的幼树株数 650191 株),树种为云南松、栎类、其它阔叶、 滇油杉,属天然林。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计划工期:40日历天(2024年12月20日前完工)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颁布的《森林抚育规程》《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森林采伐作 业规程》《云南省天保工程森林抚育作业设计操作细则》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且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财务要求:响应人须提供 2021 年度至2023 年度(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 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 量表(提供加盖审计单位公章或赋码的原件复印件);响应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 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5)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任意3个月缴纳税金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 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响应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②响应 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③响应人应加强自 身劳动保障和管理,服务期内,自身人员所发生一切问题和责任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 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专门面向中小 微企业采购。 注资格要求涉及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需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 的网页截图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有园林绿化施工或者林木加工及生产 经营或者植树造林施工的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 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鼎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雁塔社区居民 委员会团结南路D幢1层1-01室)。 方式:响应人请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身份证 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证件原件到云南鼎盛建设 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雁塔社区居民委员会团结南路D 幢1层1-01室)获取。以上资料均应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置查验。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鼎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雁塔社 区居民委员会团结南路D幢1层1-01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 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禄丰市恐龙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禄丰市恐龙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鼎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雁塔社区居民委员会团结南路D幢1层1-01 室 联系方式:***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禄丰市恐龙山镇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禄丰市恐龙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禄丰市恐龙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yn|fwzm2@.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鼎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雁塔社区居民委员会团结南路D幢1层 1-01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81577428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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