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某单位库室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更正公告(2024-VGBXAH-G3003)(第1包)
【招标公告】某单位库室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更正公告(2024-VGBXAH-G3003)(第1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保山市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某单位库室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某单位库室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某单位库室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B座1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VGBXAH-G3003
项目名称:某单位库室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07元
项目规模:库室升级改造工程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实施地点:某单位(招标人指定地点)。
标包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包,拟参与磋商的申请人必须针对整个标包整体报价不得拆分。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范规定进行验收,一次性验收合格。
工期: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件)或其他组织证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生产范围须满足本次磋商项目需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安全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1.2、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3、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3)年任意一年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单位财务报表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应具备的财务资料);
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供应商不得存在经营异常、严重违法、行政处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信誉要求: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投标的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向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 。
2.2、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等文件。
2.3、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等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有意且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请在报名时间内到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B座15楼)购买采购文件;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2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B座15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B座1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5000.00元(伍仟元整)。
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3.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4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其他费用
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编制响应文件及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可采用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 址:某单位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B座15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项目概况
某单位库室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B座1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VGBXAH-G3003
项目名称:某单位库室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07元
项目规模:库室升级改造工程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实施地点:某单位(招标人指定地点)。
标包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包,拟参与磋商的申请人必须针对整个标包整体报价不得拆分。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范规定进行验收,一次性验收合格。
工期: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件)或其他组织证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生产范围须满足本次磋商项目需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安全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1.2、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3、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3)年任意一年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单位财务报表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应具备的财务资料);
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供应商不得存在经营异常、严重违法、行政处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信誉要求: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投标的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向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 。
2.2、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等文件。
2.3、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等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有意且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请在报名时间内到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B座15楼)购买采购文件;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2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B座15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B座1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5000.00元(伍仟元整)。
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 |
开户名称: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永昌支行 |
账号:53001728637050774923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汇款交纳查询电话:*** |
联系人:*** |
备注: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或者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2024-VGBXAH-G3003 项目名称:某单位库室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3.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4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其他费用
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编制响应文件及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可采用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 址:某单位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B座15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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