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安宁市大屯新区综合市场60亩临时经营利用土地使用权出租公开招租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昆明市 发布日期:202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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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昆明市 采购单位 安宁市人民政府连然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沐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安宁市大屯新区综合市场60亩临时经营利用土地使用权出租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安宁市大屯新区综合市场 60 亩临时经营利用土地使用权出租公开招租公告(招标编号:YNMH-2024-102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安宁市大屯新区综合市场 60 亩临时经营利用土地使用权出租公开招租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92 万元,招标人为安宁市人民政府连然街 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384000 元/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宁市大屯新区综合市场 60 亩临时经营利用土地使用权出租公开招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安宁市大屯新区综合市场 60 亩临时经营利用土地使用权出租公开招租)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承租人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个人 参与投标的,提供申明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申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申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申明函; (5)参加政府招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申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 (7)承租人信用:招租人或招租代理机构在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将对承租人进行信用查 询,查询结果将在评标时提供给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承租人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及 中国政府招租网(www.ccgp.gov.cn)政府招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 内参加政府招租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则拒绝其参与政府招租活动,其响应文件 作废标处理。提供无失信记录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21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25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获取招租文件的方式:通过网络或现场方式获取,网络获取招租文件时发送 企业营业执照及获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至邮箱 723693221@qq.com。待开 标时递交纸质的企业营业执照及获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获取招租文件时携 带企业营业执照及获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售价:6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云南沐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宁市金康路水逸居小区 3-2-101 室)。逾期 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租人不予受理。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云南沐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宁市金康路水逸居小区 3-2-101 室)。 七、其他 1.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YNMH-2024-1021 1.2 项目名称:安宁市大屯新区综合市场 60 亩临时经营利用土地使用权出租公开招租 1.3 招租方式:公开招租。 1.4 评估租金:384000 元/年 1.5 出租底价:384000 元/年 1.6 出租范围:土地使用权面积 60 亩,包括增值税,不包括土地上的建(构)筑物所有权、水电费、物业管理费、通信费(网费)等其他费用和税金。注:成交单位须与现状土地上的建 (构)筑物所有权单位进行协商移交。 1.7 出租地块用途:此土地位于大屯东片区开发规划红线范围内、根据土地开发时序暂不进 行开发,考虑地块周边小区居住居民较多,为便于方便周边居民生活,招租土地中标后,此 土地仅用于农副产品交易,不得作为其他用途使用。 1.8 招租期限:五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之日为准。因此土地位于大屯东片区开发规划红线范 围内、若经营期内大屯东片区开发项目需对此土地进行开发、政府性投资项目或其他合理原 因需收回该土地,招租人提前半年书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接到通知后,半年内负责妥善 安置此土地经营户搬迁和自行拆除承租地块范围内(除政府补助资金配套的基础设施外)地 上所有建构筑物,并将土地净地移交招租人,招租人不对承租人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和补助, 双方签订的承租合同自动终止,双方均不需承担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或在经营期间不能正 常经营或因经营不当造成严重影响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审批单位带来其他严重负面影响 和损失的,招租人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9 招租到期资产处置:招租期限到期后,招租人收回此土地所有权,承租人负责将此土地 上招租人补助资金所配套的一切基础设施无偿完整移交招租人,承租人自行投资建设在此土 地上的全部资产由承租人在期满后 30 日内自行拆除,并将土地净地移交招租人,招租人不 对承租人投资资产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和补助,逾期未拆除的视为承租人放弃资产所有权,资产无偿由招租人自行处置。 1.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宁市人民政府连然街道办事处/***/***。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宁市人民政府连然街道办事处 地 址:安宁市一碗水村泉山路 3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沐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宁市金康路水逸居小区 3 幢 2 单元 101 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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