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富宁县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4-10-19
【招标公告】富宁县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富宁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华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富宁县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富宁县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S-ZB-202410-05)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富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富宁县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申请增发国债及省级配套,招标
人为富宁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
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富宁县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富宁县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营业执照等
证明文件。
(2)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的状
态,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国家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2021-
2023年度任意一年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公司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或可
提供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如成立时间不足或刚
满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利润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0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
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如为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说明。
(5)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0月至本项目响应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
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
证明文件,如为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说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
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
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承诺)。
(7)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严重违法
失信等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注:在评审结束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信用信息查询”
的要求对各供应商的企业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如查询到供应商虚假应标的,取
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
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
规(2019〕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财库(
2022〕19号等文件规定,货物、服务类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
~20%(工程类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
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
对待,不作区分。本项目评审时对中小企业的报价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
明函是针对产品生产厂家的,而非是指供应商。②在货物招标项目中,货物由
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在工程招标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
务招标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招标项目中,供
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
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
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
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
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为4%~6%(工程类项目为1%~2%)。③监狱企业
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④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应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
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供应商可以是会计师事务所
也可以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以分支机构参加磋商的,提供其总公司
出具愿为其参与本项目磋商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授权承诺书),但会
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只能
授权一个分支机构参与磋商。
(2)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9日08时30分到2024年10月2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获取须企业法人或公司员工携带以下证明资料加盖
鲜章复印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整理顺序统一装订(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
换的方式装订),否则拒收资料:(1)磋商申请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亲自到场办理的则无需提供); (4
)经办人应是其在职员工,提供经劳动部门鉴定的劳动合同、经社保部门出具
的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法人亲自到场办理的则无需提供); (5)经办人身份
证原件(现场查验)。
注:请自行携带U盘,以便于成功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附件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富宁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五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9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富宁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五楼会议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富宁县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潜在供应商应
到云南华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9日1
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富宁县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2.项目编号:HS-ZB-202410-05。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完成富宁县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
计工作,出具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及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并配合本工程各级政府
部门的审计检查工作。
5.采购预算:人民币35.17万元。
6.最高限价:人民币28.136万元。
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采购需求内全部服务工作内容,数据
成果交付采购人验收通过。
8.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质量要求:数据成果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
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满足采
购人的要求。
10.资金来源:申请增发国债及省级配套。
11.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磋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营业执照等
证明文件。
(2)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的状
态,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国家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2021-
2023年度任意一年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公司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或可
提供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如成立时间不足或刚
满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利润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0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
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如为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说明。
(5)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0月至本项目响应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
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
证明文件,如为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说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
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
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承诺)。
(7)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严重违法
失信等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注:在评审结束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信用信息查询”
的要求对各供应商的企业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如查询到供应商虚假应标的,取
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
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
规(2019〕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财库(
2022〕19号等文件规定,货物、服务类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
20%(工程类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
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
对待,不作区分。本项目评审时对中小企业的报价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
明函是针对产品生产厂家的,而非是指供应商。②在货物招标项目中,货物由
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在工程招标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
务招标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招标项目中,供
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
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
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
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
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为4%6%(工程类项目为1%~2%)。③监狱企业
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④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应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
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供应商可以是会计师事务所
也可以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以分支机构参加磋商的,提供其总公司
出具愿为其参与本项目磋商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授权承诺书),但会
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只能
授权一个分支机构参与磋商。
(2)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9日至2024年10月25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
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
同)。
2.获取地点:云南华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山市卧龙街道凤凰路大景盛
世9-3号河边门面)。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4.现场获取:获取须企业法人或公司员工携带以下证明资料加盖鲜章复印件,
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整理顺序统一装订(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否则拒收资料:
(1)磋商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亲自到场办理的则无需提供);
(4)经办人应是其在职员工,提供经劳动部门鉴定的劳动合同、经社保部门出
具的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法人亲自到场办理的则无需提供);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查验)。
注:请自行携带U盘,以便于成功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附件资料。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2024年10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富宁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五楼会议室。
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
现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
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及《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
门关于落实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发改
法规<2023>305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
质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本项目无磋商保证金。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富宁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地 址:富宁县新华镇文华社区文苑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华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文山市卧龙街道凤凰路大景盛世9-3号河边门面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富宁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地 址:富宁县新华镇文华社区文苑路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华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文山市卧龙街道凤凰路大景盛世9-3号河边门面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2270984727@qq.com
飕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附件:
报名函
云南华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从发布公告的《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下载磋商公告电子稿,并将
按照有关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参与投标。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营业执照号 | |
供应商全称 | |
资质等级 | |
供应商开户银行 | |
供应商银行账号 | |
供应商联系电话(座机) | 1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 |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手机 ) | |
经办人姓名 | |
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 |
经办人联系电话(手机) | |
供应商: (盖章)
经办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
1、报名函所投项目必须与响应文件所投项目一致,如不一致投标无效。
2、对本文件内容表述有误或者文件内容存在歧义的部分,我公司愿意接受各供应商及
相关监督单位提出的具有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如若提出的建议或意见具有可行性,我们
将对文件作出相应的调整和修改,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不做任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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