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江城中心幼儿园食堂供餐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玉溪市
发布日期: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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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玉溪市 |
采购单位 |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江城中心小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玉溪韦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江城中心幼儿园食堂供餐配送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江城中心幼儿园食堂供餐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XWTCG2024-101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县
一、招标条件
本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江城中心幼儿园食堂供餐配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3.00万元/年,招标人为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江城中心
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江城中心幼儿园食堂供餐配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江城中心幼儿园食堂供餐配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8日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24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邮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玉溪韦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玉溪韦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他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江城中心幼儿园食堂供餐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658号)《政
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
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我公司受玉溪市江川区江
城镇江城中心小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江城中心幼儿园
食堂供餐配送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
来参加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YXWTCG2024-1011。
1.2项目名称: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江城中心幼儿园食堂供餐配送项目。
1.3项目预算:53.00万元/年。
1.4采购内容: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江城中心幼儿园食堂供餐配送供应。供货最终数量以实
际供应量为准。具体种类如下:
类别具体种类数量
A类肉类、禽、蛋类按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
B类果蔬类、调料干货、粮油按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
C类预包装牛奶、糕点按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
注:本项目共分3类,本项目选择一家成交供应商。
1.5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满意率≤80%的,采购人将终止合同。
1.6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其它行业相关服务标准,并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2.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至2023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
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日期至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财务报表或供应商
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存款证明】;
2.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
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6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
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
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税收证明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
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
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2.2信用承诺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由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
购网查询核实,如供应商有相关记录,取消竞标资格或成交资格);
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扶持中
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享受10%的价格折
扣。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
书。
2.5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3.1时间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
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问,下同)
3.2地点:玉溪韦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街道办事处广文社区福寿街
12号右边办公楼3楼304室)。
3.2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相关资料,可现场提供或将资料清晰扫描成PDF格式
发送到3870440087@qq.com 邮箱:
(1)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授权人参加报
名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报名登记表(原件扫描件,与代理机构联系获取报名登记表)。
以上资料不全者拒绝接收。
3.3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2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玉溪韦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街道
办事处广文社区福寿街12号右边办公楼3楼305室);
(3)按时线下签到。
4.3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4.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磋商会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
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发布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人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
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江城中心小学
地 址: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
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玉溪韦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街道办事处广文社区福寿街12号右边办公楼3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0877-2022922
3870440087@qq.com
2024年10月17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江城中心小学
地 址: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
联系人:余老师 C
电 话:***
电子邮件:387044008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玉溪韦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街道办事处广文社区福寿街12号右边办公楼3楼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387044008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入(项陌赦)~吻师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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