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云南省楚雄监狱智能枪弹库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4-10-18
【招标公告】云南省楚雄监狱智能枪弹库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楚雄彝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云南省楚雄监狱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国本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云南省楚雄监狱智能枪弹库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云南省楚雄监狱智能枪弹库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BZB-2024-CX05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省楚雄监狱智能枪弹库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国有资金37.67万元,招标人为云南省楚雄监狱。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云南省楚雄监狱智能枪弹库采购,具体要求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
及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省楚雄监狱智能枪弹库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云南省楚雄监狱智能枪弹库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书或声
明函;②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
状态。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审计机构的
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近三年内新成立的
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
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不需要提供。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5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任意3个月依法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5个月的不提供;
依法免税和社保免缴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书面声明)
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①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
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招标人
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并以截
图方式存档。信用信息使用规则投标人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 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
届满的除外)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
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
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
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财
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微
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部分评审,中小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
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投标
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内容不实的,属于提
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无《云南监狱系统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禁业清单》情况(提供声明函):
3.1.1云南省监狱系统厅局级以下领导班子成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领导干部任职单
位(内设机构、下属企业)管辖区域和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从事经商办企业从事经
商办企业活动不得在领导干部任职单位(内设机构、下属企业)管辖区域和领导干部管辖
业务范围内参与单位公车维修保养、公务接待、办公用品耗材供应和食堂承包、学校超市承
包,以及绿化、保洁、安保、劳务派遣、水电维修、垃圾清运等办公、后勤、物业相关的有
偿或经营活动。
3.1.2云南省监狱系统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从事可能影响干警公正履职的经商办企
业活动(包括实体经营和网络经营),不得与干警所在单位和管辖单位发生直接经济关系。;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7日08时30分到2024年10月23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方式:到云南国本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市雍和居小区东侧
商铺6-5号(青龙河西路))获取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
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彩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8日14 时00分
递交方式:云南国本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评标室(楚雄市雍和居小区东侧商铺 6-5
号(青龙河西路))。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8日14 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国本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评标室(楚雄市雍和居小区东侧商铺6-5
号(青龙河西路))。
七、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省楚雄监
狱智能枪弹库采购项目经单位相关会议审批批准实施。云南国本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云
南省楚雄监狱的委托,对云南省楚雄监狱智能枪弹库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
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日概况
1.1项目名称:云南省楚雄监狱智能枪弹库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GBZB-2024-CX050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采购需求:云南省楚雄监狱智能枪弹库采购,具体要求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
内容及需求》
1.5招标控制价:***.00元
1.6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等工作
1.7质保期:不少于36个月(若有软件更新、升级,须免费更新、升级)
1.8项目地点:云南省楚雄市
1.9质量标准:符合因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采购人要求,以其中最高标准为准。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书或声
明函;②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
状态。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审计机构的
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近三年内新成立的
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
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不需要提供。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5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任意3个月依法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5个月的不提供;
依法免税和社保免缴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①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
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招标
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并以截
图方式存档。信用信息使用规则投标人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
届满的除外)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
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
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
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财
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微
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部分评审,中小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
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投标
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内容不实的,属于提
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无《云南监狱系统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禁业清单》情况(提供声明函):
3.1.1云南省监狱系统厅局级以下领导班子成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领导干部任职单
位(内设机构、下属企业)管辖区域和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从事经商办企业从事经
商办企业活动不得在领导干部任职单位(内设机构、下属企业)管辖区域和领导干部管辖
业务范围内参与单位公车维修保养、公务接待、办公用品耗材供应和食堂承包、学校超市承
包,以及绿化、保洁、安保、劳务派遣、水电维修、垃圾清运等办公、后勤、物业相关的有
偿或经营活动。
3.1.2云南省监狱系统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从事可能影响干警公正履职的经商办企
业活动(包括实体经营和网络经营),不得与干警所在单位和管辖单位发生直接经济关系。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于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
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携带以下资料现场获取的方式获取。
现场获取方式到云南国本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市雍和居小区东侧商铺6-5号(青
龙河西路))获取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
(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原件),营业执照(彩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4.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1月08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北京时间)
4.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云南国本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评标室(楚雄市雍和居小区东侧
商铺6-5号(青龙河西路))。
4.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4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本项目的开标会。
五、开标
5.1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8囗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云南国本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评标室(楚雄市雍和居小区东侧商铺6-5
号(青龙河西路))。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项目的招标公告、补遗、补充、更正、中标(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网址: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
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省楚雄监狱
地 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苍岭镇腰站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本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楚雄市雍和居小区东侧商铺6-5号(青龙河西路)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2024年10月17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楚雄监狱纪检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省楚雄监狱
地 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苍岭镇腰站街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本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楚雄市雍和居小区东侧商铺6-5号(青龙河西路)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54787855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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