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呈贡区民政局办公用品采购项目询价比选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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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昆明市 | 采购单位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呈贡区民政局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呈贡区民政局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询价比选计划
为保证我局日常办公用品使用,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呈贡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效率的通知〉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拟通过询价比选的方式,确定向区民政局供应日常办公用品的单位,现编制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为我局提供日常办公用品,包括但不限于笔记本、碳素笔、档案盒、文件夹、订书机、胶布等物品及相关服务。
五、预算资金
项目金额:以先货后款的原则,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每季度结算一次。
六、承接标准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为经相关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和服务。
七、目标要求
(一)服务方需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开展好日常办公用品采购工作;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正常工作的开展。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协议内容,按季度支付办公用品费用。
十、响应方式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2日到10月19日,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10月19日前报名响应。
联系人及电话:胡老师,0871—67479116。
询价比选计划
为保证我局日常办公用品使用,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呈贡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效率的通知〉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拟通过询价比选的方式,确定向区民政局供应日常办公用品的单位,现编制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为我局提供日常办公用品,包括但不限于笔记本、碳素笔、档案盒、文件夹、订书机、胶布等物品及相关服务。
五、预算资金
项目金额:以先货后款的原则,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每季度结算一次。
六、承接标准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为经相关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和服务。
七、目标要求
(一)服务方需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开展好日常办公用品采购工作;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正常工作的开展。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协议内容,按季度支付办公用品费用。
十、响应方式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2日到10月19日,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10月19日前报名响应。
联系人及电话:胡老师,0871—6747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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