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隆阳公路分局沥青拌和楼升级改造项目水保、环保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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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保山市 | 采购单位 | 隆阳公路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隆阳公路分局沥青拌和楼升级改造项目水保、环保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隆阳公路分局沥青拌和楼升级改造项目水保、环保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SZZB23034-2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隆阳公路分局沥青拌和楼升级改造项目水保、环保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7.64 万元,招标人为隆阳公路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约 17.64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隆阳公路分局沥青拌和楼升级改造项目水保、环保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隆阳公路分局沥青拌和楼升级改造项目水保、环保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资质要求: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业绩要求: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 1 项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工作或水土保持 方案编制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项目业绩(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和相 关部门备案(或批准文件)。
(4)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环保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并提供关 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
(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 2021 至 2023 年任意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含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 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或最近三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6)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被禁止在一定期限
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登录上述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交由磋商小组评审。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提供 2021 年 1 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前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仅提供纳税和社保 申请/申报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 应证明文件)。
(8)供应商 2021 年 1 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 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没有被限制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因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省(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3)进入清算程序,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磋商小组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 大影响;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否则,相关磋商响应均无 效。
3、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23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保山市隆阳区隆阳公路分局四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23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保山市隆阳区隆阳公路分局四楼会议室
七、其他
隆阳公路分局沥青拌和楼升级改造项目水保、环保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隆阳公路分局拟对沥青拌和楼进行升级改造,现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水土保 持方案编制及验收服务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隆阳公路分局沥青拌和楼升级改造项目水保、环保服务 1.2 采购人:隆阳公路分局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上级资金,资金已筹措。
1.4 采购最高投标限价:17.64 万元。
1.5 标段划分:划分为 1 个标段。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服务范围: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服务采购范围包 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专 家技术评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办理排污许可证、环保竣工验收监测、环保竣工 验收调查报告编制服务;(2)土保持方案编制、专家评审、水土保持方案监测报告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编制及上述内容相关的报批、审批手续,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的批复及提供相关后续咨询服务等。
2.2 服务期限
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前起至通过环保、水保验收工作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为止。
2.3 项目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境内。
2.4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相关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善、真实准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资质要求: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业绩要求: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 1 项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工作或水土保持 方案编制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项目业绩(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和相
关部门备案(或批准文件)。
(4)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环保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并提供关 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
(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 2021 至 2023 年任意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含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 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或最近三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6)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被禁止在一定期限 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登录上述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交由磋商小组评审。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提供 2021 年 1 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前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仅提供纳税和社保 申请/申报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 应证明文件)。
(8)供应商 2021 年 1 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 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没有被限制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因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省(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3)进入清算程序,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磋商小组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 大影响;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否则,相关磋商响应均无 效。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请你单位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6 日,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将加盖公章的营业 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邮箱 372041908@qq.com 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
4.2 本项目不提供邮寄采购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23 日下午 15:00 时(北京时间)。地点为:保山市隆阳区隆阳公路分局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六、磋商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磋商活动,磋商开始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23 日 下午 15:00 时,与每一位供应商进行磋商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磋商地点为:保山市隆阳 区隆阳公路分局四楼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 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隆阳公路分局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九龙路 580 号
邮 编:678000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白龙路 433 号博园世家 41 幢 201 室 邮 编:650224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0871-65015383
电子邮箱:372041908@qq.com
2024 年 10 月 11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隆阳公路分局纪检组。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隆阳公路分局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九龙路 580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盘龙区白龙路 433 号博园世家 41 幢 201 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37204190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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