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赵寨村委会十二组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所属地区:云南保山市 发布日期: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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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保山市 采购单位 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赵寨村委会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恒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赵寨村委会十二组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赵寨村委会十二组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编号:YNHR-2024-19)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赵寨村委会十二组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5.7721万元,招标人为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赵寨 村委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I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提供有效的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满足下列任一要求:①提供2021 2023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 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 表).②也可提供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非营利性单位 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④供应商为 自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2个 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 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 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 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 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供应商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查询时 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2.2项目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日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公路 工程专业),且注册在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 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0囗09 时00分到2024年10月1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云南恒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同仁街201号) 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囗09 时 00分 递交方式: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同仁街201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6日09时 00分 开标地点: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同仁街201号 七、其他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赵寨村委会十二组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恒锐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同仁街201号)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 年10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HR-2024-19 2.项目名称: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赵寨村委会十二组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竟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元。 5.最高限价:***.00元。 6.采购需求完成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赵寨村委会十二组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全部施工工 作,路线全长1.1665公里,具体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 7.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8.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云南省建筑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2014)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一次性验收合格。 9.项目地点: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赵寨村。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提供有效的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满足下列任一要求:①提供2021~ 2023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 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 表)②也可提供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非营利性单位 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④供应商为 自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2个 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 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 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 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 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供应商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查询时 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日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2.2项目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公路 工程专业),且注册在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 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赵寨村委会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赵寨村委会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89420464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恒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同仁街201号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157509894@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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