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永仁县宜就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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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楚雄彝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永仁县宜就镇中心卫生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铭桂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永仁县宜就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永仁县宜就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YNMG-GCZB-2024-(09)08)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永仁县
一、招标条件
本永仁县宜就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3万元,招标人为永仁县宜就镇中心卫生院。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最高限价: ¥***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永仁县宜就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永仁县宜就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
格、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及自然人等,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证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满足下列任一要求:①提供2023
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
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提供响应文
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③非营利
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④供
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⑤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
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 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问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问前任意3个
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公司,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并附
情况说明;
1.5 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
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公司,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并附
情况说明;
1.6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
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 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或“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出现不良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以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入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加盖公章书面申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
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
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
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对应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公
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
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
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09日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1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持以下证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的无须提供本授权委托
书)3、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复
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售价:400 元/份,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对上述资料有异
议的,应当在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及时致电咨询,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查验的,将不予受
理报名登记。获取地点云南铭桂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街道高
原明珠M3 栋8层813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永仁县宜就镇中心卫生院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2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永仁县宜就镇中心卫生院会议室
七、其他
(一)最高投标限价:¥*** 元
(二)采购需求:感觉阈值检查仪1台;便携式眼底照相机1台;
备注:(1)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
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具体招标采购货物技术要求及相关服务要求详见竞
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本项目1个标段,供应商需对各标段内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
否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供货期:合同签订之后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培训及验收。
(四)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质保期:不低于整机质保五年。
(六)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永仁县宜就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保证金 600 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可选择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电子保
险任一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10时00分
(八)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九)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
政策。
(十)其他:供应商务必认真阅读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全部内容,竟争性谈判文件如有变更、
补充等,将主要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发布公告形式(发布媒体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永仁县卫生健康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仁县宜就镇中心卫生院
地 址:楚雄彝族自治州永仁县026乡道西150米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115956290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铭桂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街道高原明珠M3栋8层813号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94547073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2γ w 卜伞石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uf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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