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楚雄高新区富民庄甸片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中试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4-10-09
【招标公告】楚雄高新区富民庄甸片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中试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楚雄彝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楚雄同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楚雄皓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楚雄高新区富民庄甸片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中试技术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楚雄高新区富民庄甸片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中试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
告
(招标编号:CHZB202410-4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楚雄高新区富民庄甸片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中试技术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45万元,招标人为楚雄同泽污水处理有
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245.0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楚雄高新区富民庄甸片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中试技术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楚雄高新区富民庄甸片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中试技术服务项目)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财务要求提供近连续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
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2021年后成立的企
业提供成立年度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2024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
年度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情况说明。
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且具备中级以上
(含中级)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新成立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禁止市场准入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企业、企业
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
自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5.其他要求拟派的项目人员配备要求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少于6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提供2024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08日09 时00分到2024年10月12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2日(法定公
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楚雄皓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
东瓜镇高新区东升路昊龙物流园区1栋2-2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80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楚雄皓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9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楚雄皓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楚雄高新区富民庄甸片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中试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业主为楚雄同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楚雄皓林工程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投
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楚雄高新区富民庄甸片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中试技术服务项目:
2.2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招标内容对楚雄高新区富民庄甸片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提供中试技术服务,
服务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工艺的确认、室内试验、现场中试试验(包含中试设备)、技术咨
询、为设计方的设计输入、施工方的设备采购、调试和试运行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具体内
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2.4预算金额:245.00万元。
2.5服务期限:18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程规范和行业相关规定、标
准、规范及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确保成果的有效性、合理性,并取得准确的运行参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
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2财务要求:提供近连续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2021年后成立的
企业提供成立年度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
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2024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
成立年度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情况说明。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且具备中级以
上(含中级)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
料,新成立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禁止市场准入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企业、企
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
人自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5其他要求:拟派的项目人员配备要求: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少于6人,为本单位在职人
员,(提供2024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
间,下同),在楚雄皓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东瓜镇高新
区东升路昊龙物流园区1栋2-2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800.00元,售后
不退。
4.2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职称证书;
(4)法定代表入(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报名的提供,附身份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注: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由代理公司留存。
4.3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的不得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14时00分至15时00分,递交地点为楚雄皓
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
受理。
5.2 开标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为楚雄皓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开标室。
6.异议(质疑)及投诉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提出。
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会上当场提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2024年10月8日至2024
年10月12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
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楚雄同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楚雄同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高新区永安路本宽大厦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楚雄皓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东瓜镇高新区东升路昊龙物流园区1栋2-2号
联系人: ***
电 话:***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kxqψ爹r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炎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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