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某部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项目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某部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项目投标邀请书: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某部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某部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某部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项目投标邀请书
招标概况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详细公告内容
附件信息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某部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项目2ec8f307-a23c-4f99-aeac-b987d2790d09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2ec8f307-a23c-4f99-aeac-b987d2790d09 | ||
建设规模: | 每年工程建设直接费按3000-5000万元计算,服务费参照(GJB 827B-2020)定额计算2ec8f307-a23c-4f99-aeac-b987d2790d09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10-08 19: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云南某部15368339334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某部 | 经办人: | ***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 |
办公电话: | 0871-63139599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2500202400638001001 |
标段名称: | 某部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项目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0-29 09:00 |
开标地点: | 州本级开标室1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85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1)决策咨询;(2)勘察设计;(3)工程监理;(4)工程造价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整个投标联合体将被视为一个投标人,联合体中任何一方的专业工作经验将视为整个联合体的经验。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含3家); (2)联合体主办方应是联合体中满足资格要求的勘察设计单位或监理单位,联合体主办方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 (3)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和分工必须与各自的资质和专业工作经验相适应; (4)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一份“联合体协议”,该协议中应明确指定联合体的主办方,指明联合体各成员的授权代表,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和分工,声明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等文件对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均具备法律约束力,承诺联合体各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将承担各自独立的和相互连带的责任; (5)联合体中的每一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违反本条规定,该成员及该成员参加的所有联合体的投标将被作为否决处理)。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4项资质的,可形成联合体投标) (1)项目管理机构须具备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建筑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3)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4)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总咨询师和副总咨询师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①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如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工程建造等)且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②具有 5 年以上类似工程管理经验。 (2)各专业组负责人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①取得本专业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本专业无执业资格要求的应当具有 3 年以上类似工程管理经验; ②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③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各专业组负责人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相应专业单位。 |
业绩要求: | / |
其他: | 1.证照要求: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4项资质的,可形成联合体投标) (1)项目管理机构须具备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建筑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3)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4)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3. 拟派人员要求: (1)总咨询师和副总咨询师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①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如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工程建造等)且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②具有 5 年以上类似工程管理经验。 (2)各专业组负责人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①取得本专业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本专业无执业资格要求的应当具有 3 年以上类似工程管理经验; ②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③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各专业组负责人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相应专业单位。 4.财务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1年-2023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注:2023年的审计报告须符合“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的规定,审计报告赋予全国统一的验证码,扫描识别后信息需与投标供应商提供材料信息一致,如无法识别或识别后与供应商提供材料信息不一致,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5.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提供承诺书);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记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网站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及供应商暂停名单。(查询时间为投标邀请书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 整个投标联合体将被视为一个投标人,联合体中任何一方的专业工作经验将视为整个联合体的经验。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含3家); (2)联合体主办方应是联合体中满足资格要求的勘察设计单位或监理单位,联合体主办方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 (3)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和分工必须与各自的资质和专业工作经验相适应; (4)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一份“联合体协议”,该协议中应明确指定联合体的主办方,指明联合体各成员的授权代表,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和分工,声明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等文件对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均具备法律约束力,承诺联合体各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将承担各自独立的和相互连带的责任; (5)联合体中的每一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违反本条规定,该成员及该成员参加的所有联合体的投标将被作为否决处理)。 7.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①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②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3)投标人为非港澳台背景、外资、外资控股企业。 (4)投标人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注:本项目仅允许对勘察现场劳务作业进行分包,但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5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10-29 09:00 |
附件信息
附件: |
|
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