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砚山县2024年平远片区“三区”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二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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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砚山县平远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文山亿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砚山县2024年平远片区“三区”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二期建设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公告


砚山县 2024 年平远片区“三区”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二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砚山县 2024 年平远片区“三区”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二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砚山县2024年平远片区“三区”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二期建设项目b74c2db0-62ba-478f-a528-d0bb7959500a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b74c2db0-62ba-478f-a528-d0bb7959500a
建设规模: (1)在田心村小组实施民族团结幸福路道路提升7600平方米、建设升旗台一座、民族团结标识牌15平方米。 (2)在龙树脚村小组实施产业道路建设12000平方米。b74c2db0-62ba-478f-a528-d0bb7959500a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其它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9-27 08:3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0876-3127838
备注: 招标公告 砚山县 2024 年平远片区“三区”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二期建设项目 一、招标条件 砚山县 2024 年平远片区“三区”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二期建设项目已由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砚发改复〔2024〕84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砚山县平远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文山亿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GC532600202400542001 2、项目名称:砚山县 2024 年平远片区“三区”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二期建设项目 3、项目建设地点:平远镇田心社区田心村和车白泥村委会龙树脚村。 4、预算金额:206万元。 5、最高限价:2059771.23元。 6、招标范围:(1)在田心村小组实施民族团结幸福路道路提升7600平方米、建设升旗台一座、民族团结标识牌15平方米。 (2)在龙树脚村小组实施产业道路建设12000平方米。 7、工期:90日历天。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如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②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身份证、毕业证,并且不能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做任何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 (4)其他管理人员:持有有效证件的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标准员1人。在招投标和施工阶段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注:要求拟派往本工程的全部人员均为本企业在职员工,且证企相符,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 1.6.2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承诺书。 2、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 四、获取文件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7日,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请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格式为*. ZCZBJ)供投标人下载使用(注册办理证书流程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4〕7号)第十八条规定:“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标的金额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提交 1、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08:30分。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2、远程解密时间: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在网上开标前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投标人和供应商)》中对使用远程解密文件的电脑和网络环境的要求进行调试,确保投标文件解密过程顺利,并在规定的时间内(30 分钟)成功完成网上远程解密,由于投标人操作失误或自身原因造成没有按时进行远程解密的,视为自动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唱标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规定时间截止后自动进入下一环节。 3、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8日08:30分,开标地点: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购的相关信息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砚山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各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砚山县平远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平远镇祥平路158号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文山亿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文山市开化南路泰康小区6组团225号 联系方式:138876342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13887634261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砚山县平远镇人民政府 经办人: ***
办公电话: 18808768896
招标代理机构: 文山亿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吴瑞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600202400542001001
标段名称: 砚山县2024年平远片区“三区”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二期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10-17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0-18 08:30
开标地点: (砚山县)开标一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20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1)在田心村小组实施民族团结幸福路道路提升7600平方米、建设升旗台一座、民族团结标识牌15平方米。 (2)在龙树脚村小组实施产业道路建设12000平方米。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工期(日历天):
9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项目负责人资格:
业绩要求: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4-09-26 09:57:46
2(招标文件)砚山县2024年平远片区“三区”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二期建设项目.pdf2024-09-26 09:57:55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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