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临沧卫生学校智慧教务考务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临沧市 发布日期:2024-09-25

【招标公告】临沧卫生学校智慧教务考务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临沧市 采购单位 云南省临沧卫生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燕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临沧卫生学校智慧教务考务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临沧卫生学校智慧教务考务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YNYG2024-0903
 
 
 
 
 
 
 
 
采购人:临沧卫生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燕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09月
 注 意 事 项      
                                                                                                                                                                                                                                                                                                                                                                                                                                                                                                                                                                    
各供应商:
一、为遵循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在您递交响应文件时,除携带您认为必要的资料外,还须随身携带下列证明文件以供审验: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递交响应文件时);
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仅用于退还保证金)。
二、上述证明文件在开标时现场核验,若以上证书文件因年检、换证、遗失等特殊情况未能携带至现场,供应商应出示相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三、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需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时携带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
附件:  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20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24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34
第五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39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41
附表:最终磋商(二次)报价及承诺......................................... 63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临沧卫生学校智慧教务考务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临沧卫生学校智慧教务考务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燕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茶苑路1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YNYG2024-0903 ;
(二)项目名称:临沧卫生学校智慧教务考务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四)预算金额:***.00元;
(五)最高限价:最高限价:***.00元;
(六)采购需求:
为完善推进我校信息化建设,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我校教育、培养、管理水平,提高人才的综合素质,完善学校教务考务的数字化管理,提高教学管理效率、提高教学质量、提高学校教学监控水平、基于信息化业务系统支撑领导决策,提出我校智慧教务考务信息化系统建设采购需求。
系统分为教务考务管理模块、移动端。教务管理模块供学校管理者使用,满足学校教务建设的基本要求。考务模块供学校教师及学生共同使用,需满足线上线下考试要求。系统各个功能采取微服务模块化建设,可以实现任意系统功能的定制。系统可无缝对接移动学习管理平台,移动平台可以实现系统的主要功能。
系统需采用三层架构,基于Java EE规范构建。系统既可独立运行,又可组合使用,智慧教务考务管理系统可以和学校其他业务产品灵活组合,满足不同学校不同业务部门的需要,主要包含以下系统参数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1. 系统设计整体要求
1.1运行环境
支持Linux以及Windows操作系统。系统采用B/S架构,支持版本自动更新功能。
1.2移动教学教务
系统部分功能,例如课表查询,调课、代课申请,学生成绩查询等,支持在手机或平板等移动端设备使用。
1.3并发用户数
支持5000名学生同时进行在线选课、2000名教师同时进行在线成绩录入等操作。
1.4通用数据接口
系统开放部分接口,提供第三方应用系统轻量级查询与数据更新操作功能。
1.5门户平台
提供门户平台,将教务系统中针对教师和学生开发的查询、统计等程序接入门户平台。
1.6安全性具有严格的安全机制
包括真正的三层结构(数据层、应用层、WEB层)、严格的身份授权机制(绑定MAC地址、按角色、数据表、字段等授权)等。
1.7兼容性
保证对多种浏览器(如:firefox,chrome等)的兼容。
1.8数据备份提供可靠的服务器架构方案
可实现服务器系统和数据库的优化、安全冗余、备份,可实现双机热备。
2. 微服务架构技术要求
2.1统计分析
微服务平台后台管理首页提供大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数据支持体系。
除了提供统一的分析模块外,数据统计分析还支持统计模块的自主添加,方便接入微服务平台以外的第三方应用数据的分析,作为学校管理者查看数据的统一入口,还支持统计模块显示顺序、显示状态、编辑等操作,满足学校根据重要次序、不同时期关注点不同等自身需求进行调整。
2.2用户管理
用户管理实现学校对本单位组织架构、用户基本信息、用户扩展属性、用户角色、移动端通讯录进行管理。学校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在平台上进行组织架构的个性化管理,并且支持单次管理和批量管理,为学校提供导入模板,满足学校批量录入信息的需求,自动生成学校的组织架构和人员信息。
2.3应用管理
▲支持针对学校实际需求,可通过系统提供不同的引擎类型进行自建应用,包含表单、审批、图表、活动、信息查询等,如通过表单引擎配置教学常规管理。支持通过自建方式对接其它第三方应用。(需提供系统真实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管理员进入应用管理后,可通过应用市场和自建应用两种方式来添加本单位应用。在添加好所需应用后,可自定义应用分类,同时满足学校对应用分类和应用进行增加、删除和修改;也支持学校对单个应用修改基本信息、设置可见范围、设置二级管理员;应用和应用分类创建完成后,管理员可在业务系统配置中设置不同角色可见的应用分类;管理员也可以从应用管理直接进入每个应用的后台。设置完成后,可以通过界面管理中学校空间配置和移动端配置调整应用显示顺序及效果,已达到预期的界面效果。
2.4界面管理
提供灵活的界面管理工具,具备可视化全功能后台,用户可以自定义设置单位门户、移动端功能界面、个人空间、大数据屏、微信端的配置。平台专门提供了多种界面模版,用户只需选择模板,通过拖拽的方式,即可对单位门户进行个性化的管理和设计,真正实现了无需技术,就能拥有属于专属单位门户。不仅如此,用户还可以通过界面管理,设置移动端功能界面、管理移动端首页门户,以及管理注册流程。通过界面管理,真正将管理权限交给用户,将大部分的代码工作提升到界面可视化管理层面,操作简单,快速上手,最大限度地方便用户自主化管理,随时随地进行门户、移动端界面、个人空间、大数据屏的个性化建设。
移动端管理:支持界面配置、注册流程管理、首页门户设置;
个人空间管理:支持菜单定制和首页定制;
门户管理:支持域名定制和界面定制两大功能;
大数据屏管理:支持版面布局、模块管理和地址管理。
2.5数据管理
基于微服务思想,每个应用独立闭环,每个应用对应一张数据表,为每个应用建立一个数据块,为所有应用建立一个集合数据中心。留存每个应用所产生的过程数据及结果数据,同时提供开放api供第三方应用或行为分析系统调用。
2.6开放平台
开放平台支持将各种不同的服务封装到一系列的数据接口当中,并开放这些接口,由此第三方开发者可以基于开放平台的开放API(应用程序编程接口)开发各种应用、构造出一个宏大的生态圈。在开放平台,为认证成功的单位开发者提供开发环境、数据接口和开发标准,第三方公司和学校可以基于该平台,按照标准开发应用,上传到开放平台,经过审核后,应用会进入应用市场,选择公开应用,则可供平台上所有用户使用,选择不公开应用。第三方公司和用户可以通过平台进行应用管理。
2.7工具引擎
微服务平台提供包括资源、工具、流程在内的多种引擎,可使用引擎工具可快速构建学校的业务应用。
2.8资源引擎
能强大丰富的资源,包含图书、专题、报纸、期刊、视频、课程等,可满足学校各种教学场景的随时调用。
2.9功能引擎
能提供教学工具、专题工具、表单工具、速课工具、课件制作工具、通知工具、转发工具、云盘、直播、投屏等,帮助学校构建业务体系。
2.10流程引擎
能基于流程管理的办公系统,如请假,报销等,能够帮助学校迅速构建自己的办公管理后台。
2.11应用服务
以实际应用场景为出发点,用“工具+内容+服务”解决学校信息化场景中的闭环问题,响应师生和业务部门在日常生活、办公、教学中的一些已经发现或者暂未凸显出来的信息化诉求,完善和扩展学校的信息化建设场景,强化用户体验,提高软件的可用性和易用性。
3.
系统业务功能要求
3.1基础信息管理
▲基础数据管理:支持根据业务的需要,进行系统字典、用户/学校基础数据等内容字段的增删改操作,包含常用中间件,包括单行输入、多行输入、数字输入、下拉框、多级下拉等基础字段,同时包括矩阵单选、子表单、计算公式等高级字段,只需进行“拖、拉、拽”等操作,无需进行二次代码开发。并可将采集的基础数据形成如雷达图、指标图、柱形图等展示。(需提供系统真实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培养过程管理
 
3.3排课管理
▲排课管理:支持对接教务系统课表或手工添加课表,PC端、移动端APP通过课表,教师可以直接发起签到、在线测试、选人、发放资料、投屏等课堂活动,展开教学。(需提供系统真实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排课管理:支持PC端自定义名称维度查看全校课表、班级课表、教室课表、老师课表、学生课表,并支持自定义导出字段进行课表内容导出,支持老师、教室维度的无课查询。支持移动端APP查看全校课表、班级课表、教室课表、老师课表、学生课表。(需提供系统真实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选课信息管理
3.5选课权限管理
3.6教学常规管理
3.7考务管理
▲支持教务系统排考数据一键推送到线上考试系统,考试成绩数据一键同步到教务系统成绩模块。(需提供系统真实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8在线考试
3.9成绩管理
成绩管理:成绩管理模块通过线上方式去管理每个环节的成绩,系统支持录入前的规则配置、录入中的相关操作(正考、补考、重修、毕业考试)、录入后的结果处理(成绩优化、成绩查询、成绩统计、成绩分析)。
3.10教材管理
3.11评价管理
▲评价问卷发放支持多种方式及业务,至少包括为:公开问卷、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课程、评价课堂、听评课问卷;发放督导评教问卷时可选择某个或者某几个督导分类进行定向投放。支持PC端、移动端APP提交评价。(需提供系统真实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12学分管理
▲学分管理:在学分制选课模式中,学校所有课程可参与选课,可根据学校针对必修/选修课程不同的学分要求进行设置选课计划,学生按照要求进行分别选择对应学分的必修/选修课程。(需提供系统真实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13毕业管理
毕业学分条件设置、毕业资格审查、毕业数据处理、毕业统计分析。
3.14教师工作量管理
3.15其他
▲在教务系统教师端和学生端中,提供网络云盘功能,PC端、移动端都可以使用,提供给全校师生进行资料上传、下载、相关学习文件保存和共享给其他人使用。(需提供系统真实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七)合同履行期限:1年。注:系统及设备安装和调试期为7个工作日,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开始进入服务期计算。
(八)服务标准:满足学校教学和考试管理需求;
(九)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或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提供(2021-2023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说明文件,并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复印件加盖公章)。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6.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1.6.3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满足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9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①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云南燕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茶苑路17号)购买磋商文件;②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617157515@qq.com邮箱,联系项目负责人后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6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燕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茶苑路17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燕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茶苑路1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省临沧卫生学校校园网”上发布,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的同类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结果由其自行负责,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临沧卫生学校
地 
址:临沧市临翔区西河北路181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燕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茶苑路17号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0883-3100189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采购人
招标人:云南省临沧卫生学校
地  址:临沧市临翔区西河北路181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1.3
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燕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茶苑路17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1.4
项目名称
临沧卫生学校智慧教务考务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1.2.1
资金落实情况
 
1.2.2
采购预算金额
 
1.3.1
服务内容
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的具体内容
1.3.2
服务期
1年
1.3.3
服务地点、服务方式
服务地点:云南省临沧卫生学校校园内
服务方式:现场服务
1.4.1
供应商资格条件
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
不接受
1.9.1
现场考察
不组织
1.10
3.5.2
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资格条件和符合性审查不允许负偏离
2.1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资料
澄清、修改等内容
2.2.2
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在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澄清公告
2.2.3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
时间:24小时内
形式:盖章确认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发送扫描件
2.3.1
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在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澄清公告
2.3.2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
时间:24小时内
形式:盖章确认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发送扫描件
电子邮箱:617157515@qq.com
3.2.3
磋商报价的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形式进行报价,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价(元),包括服务成本价格(含利润)、保险、税收、培训、售后服务等所需全部费用。磋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金额,若采购人还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还应当不得超过最高限价(预算价格),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成交服务费:以本项目成交价为计费基数,参照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云建招协〔2023〕5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3.3.1
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开启时间起计算)。
3.4.1
磋商保证金
项目名称:临沧卫生学校智慧教务考务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YNYG2024-0903
磋商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帐、银行保函、保险保函(保单)、支票、汇票、本票等其他非现金形式。
保证金的金额:1000.00元(壹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数额从供应商基本账户直接转至
开户名称:云南燕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高新支行
账号:932021010002828991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白龙路168号瑞鼎城B栋A15楼A1521室
联系电话:0871-63335201
注意事项:
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装订到响应文件中,
1、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的基本账户划出;
2、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
3、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4、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
5、电汇或网银方式提交的,底单即为交纳凭证(须注明项目编号);
6、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3.5.3(2)
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响应文件正本份数:1份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2份
电子版文件:1份(以U盘形式提交,需包含Word版本一份,PDF盖章后扫描件一份)
3.5.3(3)
响应文件分册装订要求
是否要求响应文件分册装订:
R否
□是,分册装订要求:资格审查部分须单独装订成册、商务技术部分须单独装订成册
4.1.1
响应文件密封要求和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响应文件密封要求: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及电子版U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2.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 9 日9时00分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云南燕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茶苑路17号)
4.2.2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5.1
开启时间和地点
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地点
5.2(4)
程序
(1)宣布会场纪律;
(2)公布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
(3)宣布参与有关人单位;
(4)密封情况检查:
(5)首次响应文件内容不公开;
(6)所有供应商抽取磋商顺序;
(7)按照抽取顺序进行磋商;
6.1.1
磋商小组的组成
磋商小组人数:3人及以上单数
专家的确定:由采购人代表及依法组建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类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6.3.2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人数
3名以上。
7.1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7.2
成交公告媒介及期限
公告媒介:同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7.4.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转账 、支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合同价款的5%
☑不要求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1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11.2
追加合同金额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变更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其中金额增加需办理合同追加手续。
11.3
政府采购政策
1.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的规定,对符合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条件“其他未列明行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请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的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供应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采购人将向监管部门反映,供应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
3.监狱企业评分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磋商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供应商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磋商。
1.1.2 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的资金情况
1.2.1 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采购预算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服务内容、服务期、服务地点、服务方式
1.3.1 服务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服务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服务地点、服务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条件
1.4.1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
1.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现场考察
1.9.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考察项目现场。
1.9.2 供应商考察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考察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采购人在考察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响应和偏离
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否则,供应商磋商无效。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竞争性磋商文件
2.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草案条款;
(5)服务内容及要求;
(6)响应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
款和第2.3 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
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2.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通知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应及时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2.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2.3.1 采购人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本章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3.2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 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中的内容。
3.1.2 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商务技术部分中的内容。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1.3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商务技术部分中所指的磋商保证金。
3.2 磋商报价
3.2.1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在初次报价表中进行报价。
3.2.2 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磋商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磋商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磋商有效期
3.3.1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磋商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
3.4 磋商保证金
3.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磋商保证金格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响应文件中附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联合体磋商的,其磋商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
3.4.2 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磋商将被视为无效磋商。
3.4.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
3.5响应文件的编制
3.5.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
3.5.2 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0规定的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3.5.3(1)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2)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不允许活页装订),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4.磋商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响应文件密封要求和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2 未按本章第4.1.1
项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2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回执。
4.2.4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4.2.1
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5.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回执。
4.3.3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4.3.4 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启
5.1 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4.2.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启。
5.2 开启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启:
(1)宣布开启纪律;
(2)公布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情况;
(3)介绍开启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
(4)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5)核对供应商代表身份信息;
(6)开启结束。
5.3 开启疑义
开启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启的各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供应商未参加开启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
6.评审
6.1 磋商小组
6.1.1磋商小组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 评审中因磋商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审。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审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开启、评审资料,依法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原磋商小组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并存档。
6.2 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审
6.3.1 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3.2 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成交和合同
7.1 确定成交供应商
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磋商小组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7.2成交公告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和期限公告成交结果。
成交公告期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3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7.4 履约保证金
7.4.1 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7.4.2 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7.5.2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
7.5.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8.询问与答复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9.质疑接收、回复
   9.1质疑接收
9.1.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9.1.2 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9.1.3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质疑函书面形式递交。
联系部门:云南燕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71-63335201
通讯地址:云南燕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茶苑路17号)。
9.1.4不按上述要求提出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9.2质疑回复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0.纪律和监督
10.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1)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的规定编制服务要求;
(2)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3)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成交供应商;
(4)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条件。
10.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磋商,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10.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
(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
(3)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
(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7)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
磋商小组成员有前款第(1)至(7)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10.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10.5 廉洁自律规定
(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
(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
 
          
(供应商名称)
磋商小组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以扫描件发送至             (邮箱号)。采用扫描件发送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磋商小组授权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
 
  磋商小组: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采购人名称):
你方于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关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供应商: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云南燕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退款通知书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编号(财务填写):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
 
*是否中标
是□ 否□√
应扣招标代理服务费

应退金额 
*保证金
¥     (大写)    元整
图纸押金
¥    (大写)
*合计
¥        (大写)   
元整
*是否计息

如需计息,产生相关手续费,由投标单位承担。
*投标单位(经办人)确认以上信息(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公司经办人签字:___  招标项目负责人签字:____ 招标公司领导签字:__ 
_
致投标单位:
1.  
*投标单位办理投标保证金退款手续须提供收据或电汇底单或网银电子回单(复印件)。
2.  
*投标单位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  
*填好后请把退款通知书、开户许可证、打款小票,一起发QQ邮箱920942689@qq.com,联系电话:0871-63335201
*单位名称
(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盖公章
 
*收款账号
 
*联系电话
 
*开户行全称
 
*投标单位(经办人)签字:

注:请投标单位经办人填写以上信息,如经办人不能亲自到招标公司办理,请将以上信息填写完全并签字确认无误后传真至-(确保内容清晰、准确),我方将及时退还相关款项。
*开户银行的资料:
*所在银行:                                 
   *所在省份:                   
*所在城市:                                    
*所在开户支行: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一、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的组成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1的规定。
二、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职责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二)宣布评审纪律;
(三)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四)组织磋商小组推选评审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五)在评审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审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六)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维护评审秩序,监督磋商小组依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八)核对评审结果,有《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要求磋商小组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磋商小组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九)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十)处理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事项。
采购人可以在评审前说明项目背景和服务要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三、磋商小组职责
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二)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三)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四)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四、评审纪律
(一)对评审内容和评审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
(二)评审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审意见、评审记录和评审结论,一律不得向外传和泄露。
(三)任何属于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
(四)所有资料(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评审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审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
(五)评审期间,未经允许磋商小组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审和采访评审工作。
(六)评审期间,评审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
(七)评审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供应商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磋商小组会统一组织办理。
(八)评审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人员的评审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
五、评审原则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六、评审程序
磋商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按: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分别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各供应商就竞争性磋商内容进行磋商(磋商顺序按供应商随机抽取的顺序进行)→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承诺书→经磋商确定最终服务要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符合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和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七、评审办法
本项目所采用的评审办法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即: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办法。
(一)资格审查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据资格审查标准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或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提供(2021-2023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说明文件,并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复印件加盖公章)。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6.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1.6.3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满足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二)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依据符合性审查标准对各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审查内容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符合性审查标准
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3(2)款规定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内容完整且关键字迹清晰
响应文件签署、盖章
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在规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签字
磋商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4.1款规定
磋商报价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2项规定和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2.3款规定
磋商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3.1款规定
服务期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2款规定
服务地点、服务方式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3款规定
磋商内容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无实质性遗漏
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0和3.5.2条款规定
其他无效情形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附加条件
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三)详细评审
分值构成
供应商的评标总得分=F1+F2+F3,其中:
F1、F2、F3分别为磋商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磋商报价F1:10分。
技术部分F2:70分。
商务部分F3:20分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磋商报价F1(满分10分)
磋商报价
(满分1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分
供应商若为小微企业的,最终磋商报价折扣后进行价格评审。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技术部分F2
(满分70分)
投标产品对技术规格及要求说明中所要求技术指标的
响应
(35分)
1.所投产品参数完全能满足参数要求,无负偏离项的,得35分;
2.参数中标注“▲”的为主要技术参数,出现负偏离的每项扣1分;(供应商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未提供的视为负偏离,其中,带“▲”号主要技术参数需提供系统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未标注“▲”的为普通技术参数,出现负偏离的每项扣0.5分,分数扣完为止。
整体方案设计
(30分)
1.第一档:供应商项目整体方案优秀、部署合理,供货计划明确清晰,安装、调试、验收方案详细具体,有具体的逾期违约金承诺,违约金高,能充分满足招标人需求、保障项目实施的得30分;
2.第二档:供应商项目整体方案合理、平台部署较为合理,供货计划基本明确,安装、调试、验收方案基本满足,有逾期违约金承诺,违约金较低,基本满足招标人需求、能保障项目实施的得22分;
3.第三档:供应商项目整体方案一般、平台部署基本合理,供货计划、安装、调试、验收方案不具体,逾期违约金承诺低,无法保证项目实施的、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4分。
4.第四档:项目整体方案方案思路混乱,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得6分。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
(5分)
1.第一档:项目组成员配备充足、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经验丰富、专业齐全、搭配合理的得5分;
2.第二档:项目组成员配备较充足、职责较为清晰、分工较为明确、经验较为丰富、专业较为齐全、搭配较为合理的得3分;
3.第三档:项目组成员配备较少、有职责划分、有分工、经验一般、专业基本符合、搭配基本合理的得2分;
4.第四档:项目组成员配备少、无职责划分、无分工、经验少、专业不符合、搭配不合理的得1分。
商务部分F3(满分20分)
售后服务方案
(8分)
1.第一档:供应商售后服务、应急方案具体可行,针对性强,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及措施完善,主要运维内容全面、详细,技术支持能力强,服务响应快,服务人员安排合理的得8分。
1.第二档:供应商售后服务、应急方案基本可行,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及措施较好,主要运维内容较全面但不详细,技术支持能力较强,服务响应较快,服务人员安排较合理的得4分。
3.第三档:供应商售后服务、应急方案简单粗略,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及措施基本符合招标要求,主要运维内容不全面、不详细,技术支持能力和服务响应速度较差的得1分。
培训方案
(8分)
供应商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完毕后即对买方进行现场培训,直到买方受训人员全部掌握运行操作,同时提供书面操作流程。受训人员能达到正确操作、一般维护。
1.第一档: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培训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安排科学合理、针对性强,满足或优于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得8分;
2.第二档: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培训方案内容部分详细,安排基本合理、针对性一般,部分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得4分;
3.第三档: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培训方案内容缺漏,安排不合理、不具有针对性,不能完全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得1分。
类似业绩
(4分)
供应商提供 2022年至今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最高得4分。
备注: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独立进行评分。

(四)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递交竞争性磋商承诺及最后报价。
(五)澄清有关问题
1.响应文件内容澄清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报价不一致情形澄清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初次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磋商无效。
3. 报价合理性说明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六)得分汇总
1.磋商小组应首先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写出书面意见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分值评分,各分档评分中间不得用插入法评分。
2.除磋商价格得分(F1)外,其余部分由各磋商小组成员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
3.统分原则:计算磋商小组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的该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磋商报价得分除外(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得分汇总:各项评分因素得分后的总和即为供应商最后得分。
5.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
八、推荐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符合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和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九、评审报告编写
磋商小组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以下合同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以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商定为准)
 
 
合同编号:                     
合同自编号:             项目编号: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
云南省政府采购
 
(委托采购)
 
 



签订地点:
云南省财政厅 制
 
甲方(采购人)名      称:临沧卫生学校
地      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电   话:
开户  银行:
账      号:
 
 
 
 
 
 
 
乙方(供应商)名      称:
地      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  银行:
账      号:
 
 
(本合同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内容以合同签订时商定为准)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供应商全称)
甲乙双方根据项目编号为 (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公开招标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
一、合同价款:
二、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保证其制作成品符合约定的质量和制作技术要求,视频和音频品质优良。
2、为保证成品质量,乙方在制作过程中必须全程采用高清标准无压缩方式采集制作。
3、乙方有义务妥善保存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素材,以及应甲方安排拍摄的资料和素材,不得对外泄漏。
4、乙方提交经甲方审核认可的制作成片时,须含数据光盘以及设计动画源文件的分层设计样本、组合要素或素材。
5、乙方提交经甲方审核认可的制作成片时,须提供应甲方安排拍摄的资料和原始素材。
6、甲方有权派人员对乙方的制作过程进行监督,并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制作素材,其中包括所需之文字资料,形象资料及产品样本。
7、在项目制作过程中,甲方对项目制作进行阶段验收。乙方的制作工作应严格按照甲方相关负责人书面验收通知分阶段进行。
8、本合同合作期结束后,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全部合作的总结报告。
9、乙方应保证为甲方制作的项目均严格以甲乙双方约定的单价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三、知识产权
1、甲方委托乙方制作的项目,与乙方共同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
2、在乙方制作项目中有任何组成部分或构成基础的任何内容采用了由第三方享有知识产权的作品的全部或部分,则乙方均应合法取得,甲方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3、制作成品提交给甲方后,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前提下不能以任何形式使用该成品或者许可他人使用。
4、乙方应排他地许可甲方以自行决定的方式、时间、地点和场合行使发表或发布作品的权利。
5、乙方同意并确认,甲方在为任何目的,以任何方式合法使用作品时均无需标明乙方的姓名或名称(包括但限于本名、笔名或其他可能将作品与乙方相联系的称谓、名称)。乙方授权甲方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诉讼等)制止侵犯乙方署名权的行为。甲方可根据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取相应措施。
6、乙方排他地许可就甲方以任何方式、为任何目的行使作品的修改权。在甲方要求乙方或甲方自行指定的第三方对作品进行修改时,乙方无权干涉上述修改或向甲方或第三方提出任何要求,乙方并应配合相关的修改工作。
7、乙方排他地许可甲方行使保护作品完整权。当甲方需要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保护作品的完整时,乙方应给予积极、合理的配合和协助。
8、甲方委托乙方制作的所有项目不得采取抄袭、剽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所禁止的形式使用他人作品进行创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和法律责任由乙方完全承担。
9、甲方提供的资料或制作素材,如图片、文字及审批文件、专利证书等,如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由甲方自行承担因上述资料或素材的使用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10、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乙方交付的制作成品或成品的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肖像权等权利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 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1、若因甲方合法使用乙方提供的制作项目引发上述纠纷,乙方除退还该制作项目合同金额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 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乙方应赔偿招标人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四、保密义务及其他不作为义务
1、甲乙双方应对其通过订立和履行本合同而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利用、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以其他方式予以公开。
2、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和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泄露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3、乙方承诺:乙方对因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而获悉的甲方客户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 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利用、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以其他方式予以公开。
4、甲乙双方的上述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无效、终止或被解除而终止。
五、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延误相关制作项目约定的交片时间,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同时,甲方有权扣除约定的制作费总额 10%作为违约金,乙方还应赔偿因其延误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如果乙方制作完成的成品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和制作技术要求,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有权解除本合同或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按甲方实际损失赔偿甲方。甲方如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合同,乙方应负责修改或重新制作,直到甲方验收合格为止,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此造成交片时间延误,乙方应按本条第 1 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相关项目制作完成后,若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和金额支付制作费,乙方有权追收甲方所欠全部款项,甲方应就其逾期金额按每天 3‰的比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不得高于约定的制作费总金额 10%。
六、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例如天气或自然灾害等意外因素,造成一方当事人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时完成本合同项下义务的情形,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其应当及时将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及时采取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七、其他约定
1、本合同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签订地:临沧市临翔区。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为完善推进我校信息化建设,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我校教育、培养、管理水平,提高人才的综合素质,完善学校教务考务的数字化管理,提高教学管理效率、提高教学质量、提高学校教学监控水平、基于信息化业务系统支撑领导决策,提出我校智慧教务考务信息化系统建设采购需求。
系统分为教务考务管理模块、移动端。教务管理模块供学校管理者使用,满足学校教务建设的基本要求。考务模块供学校教师及学生共同使用,需满足线上线下考试要求。系统各个功能采取微服务模块化建设,可以实现任意系统功能的定制。系统可无缝对接移动学习管理平台,移动平台可以实现系统的主要功能。
系统需采用三层架构,基于Java
EE规范构建。系统既可独立运行,又可组合使用,智慧教务考务管理系统可以和学校其他业务产品灵活组合,满足不同学校不同业务部门的需要,详见以下系统参数具体要求。
1. 系统设计整体要求
1.1运行环境
支持Linux以及Windows操作系统。系统采用B/S架构,支持版本自动更新功能。
1.2移动教学教务
系统部分功能,例如课表查询,调课、代课申请,学生成绩查询等,支持在手机或平板等移动端设备使用。
1.3并发用户数
支持5000名学生同时进行在线选课、2000名教师同时进行在线成绩录入等操作。
1.4通用数据接口
系统开放部分接口,提供第三方应用系统轻量级查询与数据更新操作功能。
1.5门户平台
提供门户平台,将教务系统中针对教师和学生开发的查询、统计等程序接入门户平台。
1.6安全性具有严格的安全机制
包括真正的三层结构(数据层、应用层、WEB层)、严格的身份授权机制(绑定MAC地址、按角色、数据表、字段等授权)等。
1.7兼容性
保证对多种浏览器(如:firefox,chrome等)的兼容。
1.8数据备份提供可靠的服务器架构方案
可实现服务器系统和数据库的优化、安全冗余、备份,可实现双机热备。
4. 微服务架构技术要求
2.1统计分析
微服务平台后台管理首页提供大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数据支持体系。
除了提供统一的分析模块外,数据统计分析还支持统计模块的自主添加,方便接入微服务平台以外的第三方应用数据的分析,作为学校管理者查看数据的统一入口,还支持统计模块显示顺序、显示状态、编辑等操作,满足学校根据重要次序、不同时期关注点不同等自身需求进行调整。
2.2用户管理
用户管理实现学校对本单位组织架构、用户基本信息、用户扩展属性、用户角色、移动端通讯录进行管理。学校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在平台上进行组织架构的个性化管理,并且支持单次管理和批量管理,为学校提供导入模板,满足学校批量录入信息的需求,自动生成学校的组织架构和人员信息。
2.3应用管理
▲支持针对学校实际需求,可通过系统提供不同的引擎类型进行自建应用,包含表单、审批、图表、活动、信息查询等,如通过表单引擎配置教学常规管理。支持通过自建方式对接其它第三方应用。(需提供系统真实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管理员进入应用管理后,可通过应用市场和自建应用两种方式来添加本单位应用。在添加好所需应用后,可自定义应用分类,同时满足学校对应用分类和应用进行增加、删除和修改;也支持学校对单个应用修改基本信息、设置可见范围、设置二级管理员;应用和应用分类创建完成后,管理员可在业务系统配置中设置不同角色可见的应用分类;管理员也可以从应用管理直接进入每个应用的后台。设置完成后,可以通过界面管理中学校空间配置和移动端配置调整应用显示顺序及效果,已达到预期的界面效果。
2.4界面管理
提供灵活的界面管理工具,具备可视化全功能后台,用户可以自定义设置单位门户、移动端功能界面、个人空间、大数据屏、微信端的配置。平台专门提供了多种界面模版,用户只需选择模板,通过拖拽的方式,即可对单位门户进行个性化的管理和设计,真正实现了无需技术,就能拥有属于专属单位门户。不仅如此,用户还可以通过界面管理,设置移动端功能界面、管理移动端首页门户,以及管理注册流程。通过界面管理,真正将管理权限交给用户,将大部分的代码工作提升到界面可视化管理层面,操作简单,快速上手,最大限度地方便用户自主化管理,随时随地进行门户、移动端界面、个人空间、大数据屏的个性化建设。
移动端管理:支持界面配置、注册流程管理、首页门户设置;
个人空间管理:支持菜单定制和首页定制;
门户管理:支持域名定制和界面定制两大功能;
大数据屏管理:支持版面布局、模块管理和地址管理。
2.5数据管理
基于微服务思想,每个应用独立闭环,每个应用对应一张数据表,为每个应用建立一个数据块,为所有应用建立一个集合数据中心。留存每个应用所产生的过程数据及结果数据,同时提供开放api供第三方应用或行为分析系统调用。
2.6开放平台
开放平台支持将各种不同的服务封装到一系列的数据接口当中,并开放这些接口,由此第三方开发者可以基于开放平台的开放API(应用程序编程接口)开发各种应用、构造出一个宏大的生态圈。在开放平台,为认证成功的单位开发者提供开发环境、数据接口和开发标准,第三方公司和学校可以基于该平台,按照标准开发应用,上传到开放平台,经过审核后,应用会进入应用市场,选择公开应用,则可供平台上所有用户使用,选择不公开应用。第三方公司和用户可以通过平台进行应用管理。
2.7工具引擎
微服务平台提供包括资源、工具、流程在内的多种引擎,可使用引擎工具可快速构建学校的业务应用。
2.8资源引擎
能强大丰富的资源,包含图书、专题、报纸、期刊、视频、课程等,可满足学校各种教学场景的随时调用。
2.9功能引擎
能提供教学工具、专题工具、表单工具、速课工具、课件制作工具、通知工具、转发工具、云盘、直播、投屏等,帮助学校构建业务体系。
2.10流程引擎
能基于流程管理的办公系统,如请假,报销等,能够帮助学校迅速构建自己的办公管理后台。
2.11应用服务
以实际应用场景为出发点,用“工具+内容+服务”解决学校信息化场景中的闭环问题,响应师生和业务部门在日常生活、办公、教学中的一些已经发现或者暂未凸显出来的信息化诉求,完善和扩展学校的信息化建设场景,强化用户体验,提高软件的可用性和易用性。
5. 系统业务功能要求
3.1基础信息管理
▲基础数据管理:支持根据业务的需要,进行系统字典、用户/学校基础数据等内容字段的增删改操作,包含常用中间件,包括单行输入、多行输入、数字输入、下拉框、多级下拉等基础字段,同时包括矩阵单选、子表单、计算公式等高级字段,只需进行“拖、拉、拽”等操作,无需进行二次代码开发。并可将采集的基础数据形成如雷达图、指标图、柱形图等展示。(需提供系统真实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1.1权限管理
可为每个导航功能点分配访问、管理等不同的权限,管理员可以批量给用户分配、收回权限等。
3.1.2系统字典管理
包含公共字典和业务字典两部分,提供多个系统所需字段的字典值,支持用户对字典进行自定义配置;
3.1.3学校基础数据管理
1)支持对学校数据、年级数据、校区数据、学年学期、部门数据、教研室数据、系部数据、班级信息、教学楼、教室信息等基础业务数据进行维护和管理;
2)支持数据的逐条添加、批量导入、批量导出、批量删除、对某些字段的批量编辑等多种功能;
3)支持用户对菜单名称、字段名称进行自定义修改和维护,以满足学校个性化的要求;
3.1.4师资管理
1)支持对老师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工号、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和任职信息(教师所属的系部、部门等)进行维护和管理。支持逐条添加和批量导入的方式;
2)支持添加或导入教师基本信息后,给老师生成对应的用户账号,如果维护了手机号,支持给生成的用户账号绑定手机号;
3)支持对教师的角色(例如班主任、教学秘书等)进行维护,维护后可直接将对应教师添加到对应角色下,直接开通对应角色的权限;
4)支持教师对自己的个人信息进行查询和维护;
5)支持查询某一周,一个或多个老师,在该周的空闲时间;
3.1.5学籍管理
1)支持对学生的基本信息(姓名、学号、性别、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和学籍信息(学生所属的年级、班级、专业等)进行维护和管理。支持逐条添加和批量导入的方式;
2)支持添加或导入学生基本信息后,给对应学生生成对应的用户账号,如果维护了手机号,支持给生成的用户账号绑定手机号;
3)支持学生对自己的个人信息进行查询和维护;
4)支持学生学籍异动的申请和审批,支持自定义配置审批流程,支持批量导入来实现批量异动,异动后学生基本信息的相关字段内容自动变更;
5)支持班主任仅查看自己班级学生信息;
3.1.6留级名单管理
1)支持配置留级名单生成规则;
2)支持按照预设规则一键生成留级名单;
3)支持留级名单的查询和导出;
3.1.7校历管理
1)支持根据学年学期中预设的参数一键生成校历;
2)支持在校历上标记特殊日程(例如校庆日,运动会等),支持在校历上一键停课;
3)支持按照院系维度查询教学校历,并支持导出excel格式的教学校历
3.1.8课表结构管理
支持根据冬夏令时设置课表结构,可根据切换时间自动切换课表结构。
 
3.2培养过程管理
3.2.1课程库管理
1)支持对全校的课程信息(课程名称、编号、学分、学时等)进行维护,支持逐条添加和批量导入;
2)支持按照开课系部进行数据权限控制;
3.2.2培养方案管理
1)支持按照不同年级、专业建立培养方案,支持逐条添加和批量导入;
2)支持给每个培养方案下添加课程,支持逐条添加、批量导入、通过教学进程表添加;支持同一门课程在多个学期开设;
3)支持培养方案的复制,并同步复制教学进程表;
4)支持按照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进行毕业学分要求的计算;
5)支持培养方案查询的权限控制和培养方案制定的审核流程自定义;
6)支持培养方案管理的撤回
7)支持培养方案的导出和打印
8)支持培养方案修订完成之后的修改,支持自定义设置人培方案修改的审核流程
3.2.3教学计划管理
1)支持按照培养方案,一键生成某一个或多个学期的教学计划;
2)支持对教学计划进行调整,支持逐条添加和批量导入、批量编辑等方式;
3)支持按照单班、合班、拆班等多种方式生成教学班,支持批量生成教学班;
4)支持教学计划查询的权限控制和教学计划制定的审核流程自定义;
7)支持教学计划开班之后,进行撤销开班
8)支持教学计划制定完成之后的修改,支持自定义设置教学计划修改的审核流程
3.2.4开课管理
1)给在教学计划中生成的教学班进行授课教师、周次、周学时、教室的等开课信息的设置;支持逐条设置和批量设置;
2)支持不通过教学计划生成,直接通过班课速配的方式快速设置教学班(即批量给班级添加课程,给课程添加班级);
3)支持开课管理查询的权限控制和开课管理审核流程自定义;
4)支持开课设置之后,撤销开课
5)支持在开课管理里面查看授课教师以及班级目前开课学时情况
3.2.5开课信息表
1)支持直接在开课信息表中添加开课信息,可以不通过开课生成;支持逐条添加和批量导入的方式;
2)支持查看和导出教学班学生名单;支持对教学班学生进行调整;
3)支持批量编辑和修改开课信息;
3.2.6编组管理
支持给同类型教学班信息进行编组供排课、选课、成绩录入等模块使用;
3.2.7开课统计
1)支持按教师维度和行政班维度统计学期开课信息明细和学期开课信息汇总;
2)支持主讲教师和助教分别统计;
3)支持统计结果数据的查看和导出;
 
3.3排课管理
▲排课管理:支持对接教务系统课表或手工添加课表,PC端、移动端APP通过课表,教师可以直接发起签到、在线测试、选人、发放资料、投屏等课堂活动,展开教学。(需提供系统真实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排课管理:支持PC端自定义名称维度查看全校课表、班级课表、教室课表、老师课表、学生课表,并支持自定义导出字段进行课表内容导出,支持老师、教室维度的无课查询。支持移动端APP查看全校课表、班级课表、教室课表、老师课表、学生课表。(需提供系统真实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1课表结构
1)支持设置每周上课天数,晨读、上午、下午、晚自习等每天每个时段的节数,上课时间,每节时长,课间时间等参数,一键生成课表结构;
2)支持添加课间操,午休等自定义时段;生成课表结构后支持对节次时间进行自定义编辑;
3.3.2课表导入
支持校方已排好的课表按照系统模板格式整理后导入系统;
3.3.3排课规则
1)支持对一个或多个班级/老师/教室/课程,在某个节次时段进行禁排;
2)支持对单个或多个课程/老师在某个节次时段进行预排,支持优先排入和必须排入两种规则;
3)支持课程互斥规则,两门及以上课程不排在同一天;
4)支持教师互斥规则,两个及以上的教师不排在同一节;
5)每种规则都支持自定义规则描述,自定义标签是否显示;
3.3.4自动排课
1)支持按照预设规则一键自动排课,自动排课会进行规则校验、冲突校验;
2)自动排课前支持先手动预排部分课程,并作预排标签标记;
3.3.5手动排课
1)自动排课的结果支持手动调整;
2)支持直接进行手动排课;
3)支持按周次排课
4)支持进行冲突强排,并做强排标签;
5)支持按班级、按老师、按教室三种不同维度的手动排课;
6)手动排课也会进行冲突和规则校验,通过颜色标识和弹窗提示;
7)每种排课维度可以查看另外两种维度的辅助课表来查看具体冲突明细;
8)支持每次调整后系统自动进行调整日志记录;
9)支持一键清除课表;
10)支持通过护眼模式调整页面颜色样式;
11)支持课程名称、班级名称、周次、教室等字段内容是否显示的控制;
12)支持老师课表、班级课表、学生课表、教室课表等维度的预览;
3.3.6课表查询与导出
1)支持全校课表、班级课表、老师课表、教室课表、学生课表等维度的课表查询和导出;
2)支持不同样式的全校课表导出;支持导出字段的控制
3)支持移动端个人课表,老师课表,班级课表,学生课表的查看;支持移动端课表课堂记录填写;课堂记录字段支持自定义配置;
3.3.7调代课/停复课
▲支持移动端调课、代课、停复课等各类申请审批自定义,并发送通知到审批人和申请人,实现调课课时量的统一核算。(需提供系统真实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支持管理端进行调课、代课、跨周调课、停课、复课;
2)支持移动端教师自行发起调课、代课、跨周调课、停课、复课、补课申请;
3)支持调代课审批,且支持流程的自定义配置;
4)支持调代课记录的查询和导出;
5)支持管理端调代课通知设置,添加抄送。
 
3.4选课信息管理
▲1)支持按学期、分批次进行选课设置,进行时间控制、专业/班级/学生限制、可选课程范围限制等;(需提供系统真实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支持自由定义各学年学期的选课批次,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需要在同一学期开展多批次选课,并进行不同批次条件的设置:
1)支持关联每学期选课门数和学分数量、退课及容量控制、冲突选课控制等参数。
2)支持灵活设置每个轮次可选课的课程范围和学生范围。
3)支持限制同组课程选课数量、设置前置课程/前置课程成绩校验等,实现各专业不同课程性质的不同需求,满足多种课程性质同时选课。
3)在学分制选课模式中,学校所有课程可参与选课,可根据学校针对必修/选修课程不同的学分要求进行设置选课计划,学生按照要求进行分别选择对应学分的必修/选修课程;
4)支持在选课过程中管理学生选课结果,给学生退课/选课;
5)支持管理人员查看学生的退课申请,并对学生的退课申请进行审核;
6)支持按照课程、学生多维度查看选课结果统计;
7)支持按照课程列表选课、学生课表选课两种模式;
8)支持选课完成时学生手动确认锁定选课结果,确认后无法更改此次选课结果,支持管理员在后台重置学生锁定状态;
 
3.5选课权限管理
1)支持从开课管理生成选修课、从开课信息表导入选修课,和老师自主申报选修课;
2)支持按学期、分批次进行选课,支持不同年级、院系的学生在同一学期开展多批次选课,在选课计划中对选课时间、选课学生年级、选课学生院系进行限制;
3)支持对选课计划设置可选课程范围,满足多种课程性质同时选课。支持通过excel表导入可选课程;
4)支持对选课计划设置学分门数要求,支持不同年级、院系、专业、班级的学生设置不同的学分门数要求。支持单独设置学分、门数要求,支持同时对学分、门数设置要求;
5)支持选择是否允许学生重复选课,支持限制学生某个时间段内不可重复选课;
6)支持对选修课进行性别限制;
7)支持对选修课设置同组选课数量限制、前置先修课程以及先修课程成绩限制;
8)支持单独为每门选修课设置面向或限制的学生,满足不同课程面向不同年级、院系、专业、班级学生的场景;
9)支持每门选修课按班级分配选课名额,指定每个班可选此课的学生数量;
10)支持将历史选课计划中已修读的某门课的学生同步到本计划某门课中,无需学生再次选课;
11)支持学生在PC端和移动端选课,支持课表模式选课和普通列表模式选课;
12)支持管理人员对学生选课结果进行管理,帮学生选课、退课;
13)支持按照学生、课程多维度查看选课结果;
14)支持按教学班或行政班维度导出选课名单;
15)支持在选课计划开始前和结束前给管理人员和学生发送通知提醒,支持给没有完成选课计划的学生发送通知提醒;
16)支持管理人员查看学生退课申请,并进行退课审核;
17)支持取消未达到开课标准的课,给学生发送课程被取消通知;
18)支持在正式选课计划结束后开启补选,方便没有完成选课计划的学生再次选课;
 
3.6教学常规管理
3.6.1教师获奖管理
1)支持教职工提交国家、省、市和校级获奖信息;
2)支持管理人员审核提交的相关材料;
3)支持多维度查询获奖情况;
3.6.2课题管理
1)支持把国家、省、市、校级课题纳入管理范畴,教职工可以提交课题名称、类型、级别、负责人、经费、支出经费和相关附件材料;
2)支持管理人员审核提交的相关课题材料,支持多维度查询课题情况。
3.6.3论文管理
1)支持对教职工发表的论文进行登记统计管理;
2)支持教职工填报提交包括论文标题、级别、刊名,发表时间、字数和相关附件材料;
3)支持管理人员审核提交的相关论文材料,支持多维度查询论文情况;
3.6.4证书管理
1)支持教职工上传提交各类证书,如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和各类获奖证书等;
2)支持相关部门对证书审核。系统支持多维度查询证书情况
3.6.5师资培训管理
1)支持教师新增参与过的各种培训,填写培训内容,上传培训证书和培训总结,由管理人员审核培训材料;
2)支持下载培训证书和培训总结;
 
3.7考务管理
▲支持教务系统排考数据一键推送到线上考试系统,考试成绩数据一键同步到教务系统成绩模块。(需提供系统真实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7.1考务基础数据
1)支持创建考试批次,自定义考试批次名称、类型、开始时间、结束时间;
2)支持单条/导入创建考试场次,自定义考试场次名称、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同时支持继承历史考试批次中的场次记录;
3)支持从教师基本信息同步监考教师信息;
4)支持从教室信息同步考场信息,支持考场容量自定义设置;
3.7.2考试任务
1)支持从开课信息转入考试任务;
2)支持添加和导入考试任务及考试学生名单;
3.7.3排考规则
1)支持设置优先行政班排考规则;
2)支持自动按照设置的考场容量范围批量拆分考试数据;
3)支持教师、教室跨校区排考规则;
4)支持设置一个或多个教师/考场在某个场次的禁排;
5)支持排考任务发布后,自动发送排考信息给各个角色;
3.7.4安排考试
1)支持自动排考;
2)支持手动图形化排考;
3)支持调整考试学生名单;
3.7.5排考结果
支持对排考结果进行查询及全校考表的导出;
3.7.6监考工作量
支持对教师监考场次、时长进行自动统计,查询及导出;;
3.8在线考试
3.8.1题库管理
1)题库分类:题库支持自定义多级分类管理,对分类支持增加、删除、修改操作,建设好的题库可以调整所属分类。
▲2)建设任务指派:管理者对每个题库可以指派多名建设教师,并对每位教师可以设置编辑、管理题目、组卷、删除以及允许编辑其他人创建的题目等不同的操作权限。(需提供系统真实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分配管理教师题目建设任务:支持对已添加的题库管理教师,设置该题库不同题型的题目的建设要求,按题型设置题目建设数量;并在任务统计中查看教师的详细完成情况,支持给对应的题库管理老师发放任务提醒;也支持设置系统自动提醒。
4)题库加密:为保障系统题库安全,题库建设者可为自己所负责的的题库设置安全口令,只有输入安全口令才能进入题库,避免因题库泄露导致考试事故的发生。
▲5)题库查重:支持用户在题库管理的高级设置中开启题库重重功能,设置单位题库查重阈值。开启后,导入题目和已有题目相似度超过此值时将不允许导入。提交题库审批会默认将题库相似度信息添加到审批详情中。对于已有的题目,可以对题库里的题目进行查重,并获取查重后的结果。(需提供系统真实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导入题库:支持用户批量导入线下压缩文件生成线上题库,题库名称默认获取文件名称生成。
▲7)题型支持:系统至少应支持单选、多选、填空、判断、简答、名词解析、论述、计算、分录、连线、排序、完形填空、阅读理解、口语、听力、共用选项等常见题型,并支持题型自定义。(需提供系统真实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听力题:听力题支持设置音频播放次数,播放达到听力次数,将不能再次播放。
9)试题设置:对试题的相关属性进行设置,如难度等级、所属知识点等情况进行设置和分类检索。
10)试题导入:教师建设题库时除可以手动录入外应支持模板导入功能,模板至少提供常用的word和excel两种格式。
11)智能识别:题库建设时可直接从文档中智能识别题目并录入题库,识别有误时智能提醒,调整后再次录入。对每种不同的题型会自动识别出来并归类,如:选择题、简答题、多选题、填空题、判断题等。
12)分文件夹管理:每个题库支持按文件夹形式对题库中的试题进行分类管理,每个分类里面可以放入不同难度、知识点的题目,有效的做到试题的归类整理。
13)试题修改:支持对已建好的试题进行编辑、删除、修改、移动、复制、锁定等操作。
14)试题导出:题库中的所有题支持一键导出,可以导出Word、Excel、Pdf或Ti格式。
15)回收站管理:提供回收站,误删题之后可以从回收站恢复。
16)题库审核:支持开启题库审核并自定义设置题库审批流程,审核通过之后题库才可使用。
17)自测题库:支持管理员设置自测题库开放指定学生访问,题库自测支持全单位开放和开放给指定学生两种模式。
18)题库转让:支持题库创建人有权限转让已建好的题库给其他教师。
3.8.2试卷管理
1)手动组卷:支持手动从题库和云盘选择试题进行组卷,选择试题后如果发现题目有误,支持在线修改。组好的试卷支持设置试卷结构类型、题型的分数等等。
▲2)智能组卷:设置好组卷逻辑之后,可以从指定的题库中按照设置的组卷逻辑进行随机抽题组卷,每次组卷数量上限不得低于20套,支持按知识点、文件夹、题型、难易度等多维度组合抽题组卷,支持设置组卷的题目重复率,避免抽取到大量重复题目。设置好的组卷逻辑还可以保存为模板,方便再次复用。(需提供系统真实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智能导入:支持通过上传Word文档智能识别题目并导入生成试卷,导入支持文本、图片、公式,若识别有误,可在上方下载推荐格式,按格式修改后重新识别。
4)试卷封存:为防止试卷泄漏,组卷完成后可将试卷进行封存,封存的试卷只有输入密码才能开启,有效防止泄题事故的发生。对未封存的试卷后台会提示安全警告图标。
5)教师分配权限:每份试卷可以指派试卷负责老师,分配指定教师对试卷设置具体的操作权限,包括封存、预览、复制、编辑、发布考试、删除。
6)组卷任务预警:支持管理员设置每学期组卷负责人需要创建多少套试卷,可以设置预警间隔天数,开启预警后,系统会自动给不达标的组卷负责人发放通知,提醒其完成任务。
7)试卷编辑:对组建完成的试卷可进行预览、编辑、复制、删除、指派试卷负责老师等工作,对于试卷负责老师可以限定权限。对组建完成的试卷可进行预览、编辑、复制、删除等操作。而通过复制试卷实现考卷的重复使用。试卷不需要时可以直接删除,删除后将进入回收站。
8)试卷导出:支持试卷按标准版和模板导出。对于按模板导出功能,支持管理员后台创建模板供教师在前台空间导出试卷时使用。也支持教师自定义模板内容导出,导出后按照标准的线下考试试卷进行排版,可直接打印用于线下考试。
9)试卷排版样式:支持题目内容单行排版或者两排样式导出;同时可以支持增加装订线奇偶交替显示。
10)试卷审核:支持开启试卷审核并自定义设置试卷审批流程,审核通过之后试卷才可使用。
11)试卷审批支持在线电子签名:题库、试卷审批支持支持提交人以及审批人员扫码进行手动电子签名,并留痕。
12)试卷查重:支持将命题试卷与历史试卷进行查重对比,统计试卷中和此前试卷中题目有重复的或者相似的对比结果列表,以及相似度。
3.8.3线上考试管理
1)考生管理:考生支持手动添加、批量导入,支持按采集状态、院系、专业、班级筛选,并支持按筛选条对考生发放考试通知、人脸采集照片通知。
2)考试时间:可以设置考试开始时间、截至时间、考试时长,最早交卷时间、最晚进入考试时间。
3)通知提醒功能:对于已发布的考试支持给监考教师,批阅教师发送通知,未开始,进行中的考试支持给监考教师进行发送监考通知,已发送的监考通知支持撤回。
4)发放定时通知:支持管理员在对应的考试列表中设置自动发通知时间,系统根据设置的时间给考生发通知。
5)发布设置:考试发布支持设置“允许学生查看考试等级”。
6)按日期循环设置:考试发布支持按日期循环设置考试,支持在同一天添加不同时间段功能。解决学生在一个时间段内可以进行分散考试的问题。
7)单题限时:可设置考试题目的单道题答题时长限制。
▲8)防作弊设置:系统支持设置考试人脸识别和考试抓拍间隔设置,支持屏幕异常次数限制,支持切出考试次数限制,支持设置人脸识别不通过不允许进入考试,支持开启第二设置支持的情况下未开启第二设备直播不允许进入考试进行试卷作答,支持多终端考试限制等防作弊设置。(需提供系统真实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指定IP:支持考试IP限制,设置好后只能在指定IP下参加考试。
10)题目乱序:支持发放考试设置题目乱序,设置后,每位考生所收到的试卷题目顺序将打乱排列。
11)选项乱序:支持发放考试设置选项乱序,设置后实现选择题的每个选项打乱排列。
12)考生终端:支持多终端考试限制,指定考试终端为客户端时,考生只能到学校机房进行考试,满足集中考试需求。
13)考试码设置:为防止替考的情况,系统支持设置考试码,设置后需输入考试码验证通过才可以进入考试,已发布的考试支持重新生成考试码,防止考试码泄露。
14)其他设置:提供及格分数、允许重考次数、多次考试时分数取值方式、查看试卷权限、试卷提交查看答案权限、查看分数权限、答案防粘贴、截至时间自动交卷、填空题为客观题、填空题答案判定标准、多选题分数设置、随机抽题等设置,满足不同类型考试需求。
15)考试承诺书:支持设置考试承诺书,支持自定义设置添加手写签名、填写日期及承诺内容等信息。
16)监考教师:可以指定考试监考教师,监考教师会收到监考任务,进行线上监考。支持设置监考教师管理权限分配,包括支持对考生进行标记、提醒、直播监控、留言反馈、抓拍照片、强制收卷、查看答题记录等操作。
17)阅卷教师:考试发布时可以指定阅卷教师,阅卷教师会收到阅卷任务进行线上阅卷。
18)阅卷机制:提供个性化阅卷设置,支持流水阅卷和整卷批阅两种阅卷方式。
19)分组批阅:普通批阅支持教师分组批阅,支持批量导入对考生、组别和批阅教师信息,实现授课老师批阅各自班级的学生;并可以支持5000人内的分组批阅。
20)按功能点打分:流水批阅通过设置步骤分设置,支持主观题、简答题等题型,进行按步骤打分操作。系统会自动把每个步骤的分值以及步骤说明回显到批注内容中。
3.8.4线上考试监考
1)▲在线监考:支持监考教师实时查看每位考生是否进入考试、进入时间、当前状态、IP地址、所在地区、考试方式、人脸识别情况、切屏次数、考试过程中抓拍照片识别次数、考试过程中抓拍照片识别异常次数、屏幕抓拍识别异常次数、是否被标记等。(需提供系统真实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屏幕共享拦截:系统对远程控制答题作弊有拦截功能,避免学生远程投屏作弊,包括但不限于向日葵、腾讯会议、华为协同互动等。
3)分组监考:支持对监考的考生进行分组监考管理,并指定每个组的监考教师,支持随机分组和导入分组。
4)通知提醒:针对未及时参加考试的考生或者有异常行为的考生,监考教师可对考生发送提醒通知。
5)强制收卷:监考发现有异常行为的考生可进行强制收卷。
6)人脸识别:开考前需进行活体人脸核对,核对结果可以实时显示到监考页面,监考教师可以查看考生的人脸识别结果;且考生的整个答题过程都支持人脸抓拍,并可设置抓拍照片的间隔时长,还可设置抓拍照片进行人脸识别比对的间隔张数,支持管理员和监考教师查看所有抓拍和比对结果。
7)屏幕异常识别:移动端考试需支持设置抓拍屏幕照片,且系统可自动识别屏幕照片是否有悬浮窗、分屏、输入法粘贴答案等异常,支持设置屏幕照片异常几次强制收卷。
8)▲切屏监控:在考生考试过程中将全程监控考生的答题界面,对考生切出页面的次数与时长进行记录,管理员或者监考教师可实时查看所有考生切出页面的次数与时长,可设置考生切屏达到次数对监考教师发送提醒通知,监考教师可通过通知查看触发切屏预警的考生,且支持设置考生切屏几次强制收卷。(需提供系统真实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考生申诉管理:监考教师可以对考生的考试申诉进行审核查看,支持筛选申诉类型。
10)▲多终端考试限制:可设置不允许考生多终端考试,且支持对学生多终端考试进行监考记录。(需提供系统真实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1)查看考生详情:监考老师可随时查看每位考生的考试行为记录,详情以时间轴形式呈现,包括考生进入考试人脸识别结果、考试切屏记录、考试抓拍记录、屏幕抓拍识别记录、考生答题记录、直播监考记录、监考教师操作记录等。
12)标记考生: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可以根据考生监考详情记录,对有作弊嫌疑的考生进行标记。
13)提醒考生: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可以对需要提醒的考生发提醒,支持一键选择系统提醒内容,快速发放提醒。
14)手动抓拍: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可以对某个考生,发起手动抓拍,查看抓拍人脸画面和屏幕截图是否正常。
15)▲直播监控: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可以随时调取考生的直播画面进行直播监考,直播过程中可以设定实时观看考生的前置摄像头或者后置摄像头,查看考生的周边情况,进一步确认考生的真实考试情况。(需提供系统真实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6)抓拍监控:将所有考生前后摄像头和屏幕的抓拍监控画面展示在一个页面上,便于监考教师更加直观了解每位考生当前的作答情况。
17)留言板:支持监考教师查看考生在考试过程中的反馈留言,对考生的问题反馈进行留言答复。
18)异常分析:支持查看考试中被系统标记为异常的所有考生异常记录,并支持按异常类型筛选,包括人脸识别异常、屏幕异常、切屏、拒绝抓拍、强制收卷等。
19)监考导出:支持导出监考列表和监考详情数据。
20)▲移动端监考:支持监考教师使用移动端进行监考,可以随时随地使用手机进行监考,包括查看考生监考详情,对考生进行强制收卷、打回继续考试等操作。双机位监考:发布考试时可以设置第二设置监考功能,并且学生开启直播画面有对应视频内容可按表格导出单个学生直播回看链接。巡考监考:支持巡考教师线下在考试教室选择考生,移动端拍摄人脸照片上传后查看识别比对结果,并支持查看巡考拍照比对记录,管理员支持查看所有巡考教师的拍照比对记录。(需提供系统真实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8.5线上考试阅卷
1)客观题批阅:对于客观题系统自动批阅并计算分数,无需人工干预。
2)主观题批阅:主观题批阅时支持打分和写批语,批语除支持文字录入之外也支持公式、符号、图片以及附件录入。支持对答题结果进行相似度查询,避免抄袭情况的发生。
3)在线批注:支持对主观题考生上传的图片和文档进行在线批注,进行画线标记、圈注等操作。
4)流水判卷:可支持对主观题进行流水判卷,按题分配阅卷教师,实现多位老师流水阅卷,且支持设置教师批阅时隐藏考生信息。
5)试卷导出:批阅完成的试卷支持一键打包下载,便于存档,至少支持Word和pdf两种格式导出,word格式导出可支持设置按模板格式导出。
6)相似度查询:针对学生的答题记录,支持相似度查询,对比考试内的学生答题的整体重复情况,并生成推荐得分。
7)题目讨论:学生的答题记录支持转发给其他同学进行题目分享和讨论。
8)打回功能:支持监考老师针对不合格或有异常操作的学生进行试卷打回操作,并支持输入打回理由显示到学生端。
3.8.6统计分析
1)综合统计:支持提供对考试系统运行整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包括但不限于发放考试次数、发放人数、参与人数、合格率、优秀率、每一批次下多次考试的成绩分布趋势、各院系各专业数据对比等维度的统计分析,所有数据分析以图形形式展示。
2)题库统计:支持针对题库数据进行统计,以图表呈现包括试题总数、题库题型分布、题目难易度分布、教师出题数量分布等,支持查看题库统计详情和每个题库的题目更新记录。
3)考试统计:支持针对每一次考试进行统计分析,呈现内容包括考试名称、题量、考试时间、考试时长、满分、平均分数等,可通过筛选或搜索查找相应考试。
4)考试详情分析:支持针对每一次考试生成详细的考试分析图,包括分数段对比、客观题正确率、每道题的统计详情等数据,所有分析必须以直观的图形呈现,并支持一键导出。
5)考试分析报告:支持针对每一次考试生成考试报告,报告内容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考试报告呈现的内容,并支持分析报告的导出。
3.8.7应用终端
1)教师空间:系统支持将教师常用应用展示到教师空间,可查看到题库管理、试卷库管理、考试管理等应用,考试管理根据教师权限支持在线监考、批阅、考生管理等,支持教师选择试卷发布考试。
2)学生空间:系统支持将学生的所有考试以列表形式呈现在学生空间中,学生登录空间后,可通过考试列表进行考试或查看试卷,以及支持学生在线选择考试进行约考。
3)适配终端:具有移动客户端,支持iOS和Android操作系统,用于手机、Pad等智能移动终端中,实现在线移动考试。
4)移动端考试:试卷发布后,考生可以通过移动端接收考试通知,直接进入考试参与作答及考试提交,防作弊设置同样适用于移动端。
5)考试屏幕抓拍限制:移动端考试可支持考生拒绝抓拍将无法继续考试。
6)机房考试客户端:需提供用于安装在机房的考试客户端。客户端数据与PC端实现无缝互联,支持考生参加考试、答卷、交卷、查看分数等完整过程。
7)考试客户端设置:为避免考试作弊,设置为客户端考试时,考生只能通过考试专用客户端进行考试,启动后自动全屏,并支持进入考试活体人脸识别、考试过程中人脸抓拍、屏幕抓拍、考生提醒等监考防作弊监控。
8)考试客户端设置:支持断电保护、实时数据反馈等数据保护措施。
3.9成绩管理
成绩管理:成绩管理模块通过线上方式去管理每个环节的成绩,系统支持录入前的规则配置、录入中的相关操作(正考、补考、重修、毕业考试)、录入后的结果处理(成绩优化、成绩查询、成绩统计、成绩分析)。
3.9.1成绩参数设置
满足管理员对成绩基本规则的配置,可以控制教师录入成绩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及各种成绩录入的参数(分项、级制、计算规则、学分规则、绩点规则、其他规则设置等)
1)支持设置一次性录入或按照分项分批次录入,支持设置录入开始时间、结束时间;
2)支持设置成绩分项、自定义分项名称;支持给分项设置二级分项;
3)支持按照分数制、等级制来自定义设置级制;支持设置分数等级的换算关系、支持根据培养层次设置正考合格标准;
4)支持设置多种成绩计算规则模板;支持使用公式编辑让二级分项也参与计算规则;支持任课教师自行创建成绩计算规则;支持设置综合成绩保留小数位数、是否需要四舍五入;
5)支持设置绩点规则、设置绩点与分数之间的对应关系;支持计算平均学分绩点;
6)支持根据正考、补考、重修、毕业考试等不同的成绩类型设置不同的学分规则;支持按照分数、等级、计算公式设置课程学分规则;
7)支持自定义特殊成绩标识(例如缓考、作弊、休学等);支持自定义成绩质量分析标题;支持自定义成绩质量分析标题;支持配置成绩查询显示内容;
8)支持成绩一体化对接,线上考试系统的成绩可以自动与教务成绩进行对接,免手工录入。
3.9.2正考成绩管理
1)支持从开课数据自动同步待录入成绩数据;
2)支持批量配置成绩计算规则(选择模板规则或自行创建);
3)支持给教师发送通知催促成绩录入;
4)支持查看录入情况,录入百分比;
5)支持解除已提交成绩的锁定状态以进行修改或重新录入;支持填写解锁理由;支持锁定成绩;
6)支持发布、取消发布成绩,供学生查询;
7)支持教学班成绩的批量导出;
8)支持成绩分析报告的导出;
9)支持查看分析内容录入情况,录入百分比;
10)支持教师端录入正考成绩,做相应权限控制;支持逐条录入和按班级导入;支持对成绩结果一键优化,按等级、按分数、按排名优化正考成绩结果;
11)支持查看教学班各分项成绩统计结果,包括应考人数、实考人数、缺考人数、缓考人数、免考人数、总分、平均分、标准差、及格率、优秀率,分数区间人数等指标统计;
12)支持控制管理端和教师端顶部筛选、顶部按键、列表字段、右侧按键的显隐规则、锁定状态
3.9.3补考成绩管理
1)支持设置补考名单生成规则;支持按照规则一键生成补考名单;
2)支持设置补考成绩录入规则、最终成绩展示与补考成绩的关系;支持按照教学班设置合格标准;
3)支持不同角色(管理员、班主任、老师)按照行政班、教学班、学生三个维度来进行补考成绩的录入、查询、导出;支持老师改变合格分数线,提高学生及格率;
3.9.4重修成绩管理
1)支持设置重修名单生成规则;支持按照规则一键生成重修名单;
2)支持设置重修成绩录入规则、最终成绩展示与重修成绩的关系;支持按照教学班设置合格标准;
3)支持不同角色(管理员、班主任、老师)按照教学班维度、学生维度来进行重修成绩的录入、查询、导出;支持老师改变合格分数线,提高学生及格率;
3.9.5毕业考试成绩管理
1)支持设置毕业考试名单生成规则;支持按照规则一键生成毕业考试名单;
2)支持设置毕业考试成绩录入规则、最终成绩展示与毕业考试成绩的关系;支持按照教学班设置合格标准;
3)支持不同角色(管理员、班主任、老师)按教学班维度、学生维度来进行毕业考试成绩的录入、查询、导出;
3.9.6成绩分析
以升学或就业为目标,对学生成绩进行个性化的/针对性的分析:行政班统计分析、教学班对比分析、行政班对比分析
1)支持按照行政班维度来进行成绩统计分析;
2)支持统计班级学生排名、班级总分、平均分、各科目优秀率、及格率等;
3)支持按照教学班、行政班维度来进行对比分析;教学班对比分析可以提供给教师对同一教学班不同学期、不同教学班同一学期的成绩结果进行对比分析;行政班对比分析可灵活选择行政班和对比批次,进行同一行政班多个批次、多个行政班同一批次、多个行政班多个批次的均分、均差对比分析;
4)支持折线图、柱状图等分析样式;
3.9.7成绩查询
1)支持按照学期进行班级成绩查询;
2)支持按照学年进行班级成绩查询;
3)支持按照学生维度进行毕业成绩单查询;
3.9.8移动端成绩查询
支持教师、学生在手机、平板等移动端设备进行成绩查询;
3.9.9日志
支持记录和查询数据日志和操作日志,支持成绩恢复;
 
3.10教材管理
3.10.1基础数据管理
1)支持对学期开课的课程进行管理,对学年学期,课程名称,课程编号,开课院系,班级,班级人数等进行基本参数设置;
2)支持对学期学生课程进行管理,对学年学期,学生姓名,学号,年级,课程编号,校区,院系,专业等进行基本参数设置;
3)支持对教材出版社,教材名称,教材编号,ISBN,教材出版社,教材作者,出版年月,单价,折扣等进行基本参数设置;
4)支持对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件,邮编等进行基本参数设置;
5)支持新增教材申请审批设置,可由教师端填写需要新增入库的教材,管理端进行审批;
6)支持新增教材批量导入;
3.10.2课程教材管理
1)支持统计各班级课程的教材申请情况;
2)支持教材计划的申请审批设置,可由教师在移动端或电脑端填写课程、班级以及对应的教材,管理员进行审批,审批流程可设置;
3)支持按部门统计教材申请的情况;
3.10.3教材征订
支持按班级、教师部门进行教材征订,可以批量指定供应商,支持学校设置额外征订的教材(留存);
3.10.4教材征订汇总
支持根据提交的班级、教师、留存教材征订信息,按供应商及教材进行汇总,包含征订总量、学生征订数量、教师征订数量及额外征订数量;
3.10.5教材领取结算管理
可以按班级、教师部门、供应商角度维护教材的领取数量,并计算教材费用,支持学生自主查询教材费用明细,支持班级教材签收单的打印;
 
3.11评价管理
▲评价问卷发放支持多种方式及业务,至少包括为:公开问卷、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课程、评价课堂、听评课问卷;发放督导评教问卷时可选择某个或者某几个督导分类进行定向投放。支持PC端、移动端APP提交评价。(需提供系统真实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11.1听评课管理
1)全局设置
支持管理员在后台设置教师被听评次数上限,以“教师+课程”为单位设置被听评次数上限,管理员可自主设定上限值,“大于等于”上限值后用户将无法对其进行评价;
支持设置新教工课程,根据教师的入职时间,系统自行核算,判断在职时长"小于"X年的为新教师,此时该教师的课程将被标记为新教工课程。
2)重点课程
支持管理员在后台设置重点课程名单,设置完成后督导评课页面,对应的课程将被标记为重点课程。
3)查看上诉
支持教师在查看个人被评记录后提交上诉,管理员可在后台查看上诉记录。
3.11.2评价问卷建设与发放
1)指标管理
可以新建评价指标,支持单个添加或批量导入,可以对指标进行分类。指标题型包括单选、多选、填空、简答、打分题、星级评定题、量表题、滑动题等题型。可以根据指标内容选择题型,并添加指标标题和具体内容,每个指标内不同选项可对应不同分值。
支持对已建指标进行编辑、删除、查找等操作。
2)问卷管理
学校可自主搭建不同的指标体系。支持新建问卷,支持输入标题、分类、说明信息,添加指标模块名称,比如:教师师德、教学效果等,可以在每个指标模块下直接录入子指标,或直接从指标库添加指标。
支持对已有问卷进行编辑、预览、删除以及复制等操作。
可对问卷类型进行定义,例如:评教,评学,活动反馈等等。
可对问卷中指标设置指标权重,达到不同指标在问卷中权重不同的效果。
3)评价问卷发放管理
(1)问卷发放方式
问卷发放支持多种方式及业务,至少包括为:公开问卷、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课程、评价课堂、听评课问卷;发放督导评教问卷时可选择某个或者某几个督导分类进行定向投放。
A.发放公开问卷
问卷发放成功后,自动生成的二维码及链接,支持发到微信群聊或者朋友圈,所有的人都可以提交评价。支持查看问卷的被评价情况,包括问卷的平均分、已评人数、以及问卷各指标选项的被提交占比。支持导出EXCEL和WORD两种格式的结果文档。
B.评价教师
支持教师自评、同行互评、学生评价、管理员评价等多种场景,管理员可自定义选择评价人和被评价人,也可以根据学生选表数据生成评价关系。同行评价支持教师随机互评,可自定义设置每人被评次数。
C.评价学生
支持按人评价和按班级评价,评价方式支持学生自评、学生随机互评、教师评价、管理员评价。管理员可自定义选择评价人和被评价人,也可以根据学生选表数据生成评价关系。
D.评价课程
支持选课学生评价课程、自选学生评价课程、教师评价课程和管理员评价课程等几种方式。
E.评价课堂
支持学生随堂评价教师,根据课程表上课时间,在每堂课结束后自动发放问卷。
支持学生按照课程周期评价教师,管理员可自定义课程时间阶段设置问卷发放,比如设置当课程学时完成20%和40%时,系统自动发放评价问卷。
支持课程开始后随机发放问卷,可根据选课表上的时间,设置随机发放次数。
以上方式都能够查询添和批量添加被评教师,设置每份问卷作答的有效期,或设置问卷当天有效,有效日期截止到当天的24:00。
F.听评课
支持督导、领带、同行教师对教师的课堂进行听评课。可搜索添加某个督导或直接添加某个分类下的督导人员;同行听评课权限可设置同院系、跨院系、全部院系。
(2)问卷发放设置
问卷发放时间:可自定义设置问卷的发放时间及截止时间。
问卷过滤设置:支持去掉评价的最高分及最低分,可自定义设置去掉的占比。
问卷隐私设置:支持设置是否允许被评对象查看评价结果,是否允许评价成员查看评价统计。支持评价成员匿名评价,管理员可以查看评价人信息,被评对象和评价人查看评价结果时匿名。
问卷提交设置:移动端提交评价时支持定位评价人。
教师预警:教师综合得分低于某个分值时,系统可自动给教师发放预警通知;
(3)已发放问卷设置更改
1)支持发放时间更改。支持对已发放问卷重新设定时间,管理员可随时自主延长或缩短问卷的“截止时间”,问卷的状态也会随时间而变化(进行中、已结束等)。
2)支持评价设置更改:管理员可对已发放问卷的设置进行重新设定。
3)未评督促设置:支持给当前问卷中所有的未评价人一键发布督促通知,可自定义通知内容
3.11.3师生评价
1)评价问卷填写
教师和学生在个人空间中,可看到个人相关的评价任务信息,可通过评价类型、评价任务状态、评价开始时间、结束时间、评价任务的标题等关键词进行搜索查看对应的评价任务。
评价问卷填写时,可以暂时保存评价内容或直接提交。
完成评价后,用户可查看对应评价问卷的结果,评价结果包括用户个人的评价平均分、整张评价问卷的平均分以及已经参评的对象的信息,可查看问卷中每道题的个人回答情况以及全部评价对象的回答情况,如果是选择题可看到每道题的选择情况,打分题可以看到每道题的平均分信息。
教师和学生可查看自己的被评记录,包括被评问卷的详情,每道题评价情况以及评价结果统计。
评价终端支持移动端和pc端,且数据互通。
2)教师被评报告
教师可在PC端个人空间及移动端查看被评报告,包括教师个人得分、全校教师平均分、院系排名、全校排名、课堂得分对比、课程得分对比、指标得分对比、教师优良率统计、多学期指标得分对比等
3)评价过程监控
支持在系统上直接查看评价进程,可按照评价人、班级、院系不同维度查询,包括应答问卷次数、已答问卷次数、已答率,支持一键导出。
4)教师个人发问卷
支持教师个人组建问卷,可选择自主添加指标或选择管理员预置指标,组建完成后可发给个人的授课班级,查看学生作答详情;同时后台可记录所有教师的发放次数及发放记录。
3.11.4教学听评课
1)移动听评课
作为移动评课的工具,通过现场观听,普通教师、学校管理者、督导员、学生就可以在手机上完成对上课教师某一方面、多方面或全方面的评价,并留存数据。
(1)选择听课:督导登录移动端,进入评课页面,可查看其督导范围下的排课安排,默认展示当天的数据,可通过教师院系、课程名称、教师姓名、地点等筛选条件,定位到要听评的对象,点击进入评课页面。
(2)填写评课:不显示在教务系统中的排课,可输入节次信息,包括“课程名称、教师姓名、教学班级、上课地点、上课节次”等信息,填写后可进行评课。
(3)评课计划:督导可提前将想听评对象加入评课计划,到达指定时间后,无需再次查找听评对象,直接进入评课计划区域,填写问卷,提交评价。
(4)管理员指派任务:管理员指派督导听课任务后,督导可进入“邀请我听”区域,查看管理员指派的记录,选择接受或者忽略。
(5)教师邀请听课:教师可邀请督导听课,可进行课程邀请及节次邀请两种方式,邀请时可选择某一督导分类下的所有督导,也可选择单个督导进行邀请,输入邀请说明,完成邀请。督导可查看教师邀请的具体信息,包括课程名称、教师、班级、时间、地点等,选择接受或者忽略。
(6)查看已评记录:督导可查看自己的已评记录详情。
(7)督导查看评课报告:督导在进行评课后,将基于督导个人的评课记录生成统计报告;可在PC个人空间及移动端查看内容,包括督导应评次数、已评次数、完成率、各学院听评次数统计等。
2)pc端听评课
pc端除了支持选择听课、评课计划、完成指派评课任务、完成邀请听课、查看已评记录。
3.11.5问卷数据回收
(1)问卷详情查看
可以查看已发放问卷的详细信息和评价结果,可以看到各个评价人员列表,以及一些基本信息,包括被评对象、教师的账号、所属院系、评价人信息、问卷平均分、综合分数等。可以直接查看问卷内每一道题的得分情况和每个选项的占比。
(2)问卷结果导出
支持导出问卷详情,可通过邮箱的形式导出问卷的统计详情,也可通过word或excel表格的形式进行导出。导出的内容包括评价结果(被评对象信息、最终平均分)和评价记录详情(被评对象信息、评价人员信息、课程信息、时间、每个评价的指标和结果)。
3.11.6统计分析
统计分析维度包括评价教师分析、评价课程分析、随堂评教分析、听评课分析、评价班级分析。
可按照评价任务为单位查看每一次评价任务的评价情况,包括评价任务的完成情况、评价问卷的提交情况、被评对象的评分排序、被评对象的分数分布图、院系平均分。各项统计均以饼状图、柱状图等图形或展示方式直观统计展示。
选择某份评价教师问卷,可查看被评教师人数、参与评价人数、教师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参评率、授课教师人数分布等,可查看当前问卷各院系平均得分及各分数区间人数占比、及院系各指标平均得分分布图、以及可查看教师的得分排行并支持导出;可以置标准参评率,设置后只分析大于标准参评率的评价结果。针对评价教师分析,可选择多份问卷设置不同权重,得出教师的综合得分,并可按照院系、姓名、分数等级进行筛选查看。
支持按照问卷、指标、时间段、时间点、学院、课程进行筛选,查看随堂评教问卷下,各院系的得分和折线图对比情况。支持查看某个班级对某个课程每节课的评价分数和参评率,可以以折线图的形式展现每节课对比情况。支持查看本学期随堂评教情况排名。
支持管理员查看督导听评课任务完成情况、各院系听评课完成率对比、已评价课程/教师情况,也可以查看被听评教师按院系、按指标、按学院教师的得分情况以及总体分析。
支持管理员查看评价班级分析,包括被评班级总数、参与评价人数、班级平均分、参评率、各院系被评班级分布、各院系班级平均分及区间分布、各院系班级平均分排名、班级平均分排名等。
3.11.7听评课报告
支持管理员在后台生成听评课校级报告,对督导领导的听课数据进行汇总分析,生在报告后支持在线编辑,同时支持导出word,报告包括:评价完成情况、教师覆盖情况分析、课程覆盖情况分析、教师教学质量分析、课程质量分析等。
 
3.12学分管理
▲学分管理:在学分制选课模式中,学校所有课程可参与选课,可根据学校针对必修/选修课程不同的学分要求进行设置选课计划,学生按照要求进行分别选择对应学分的必修/选修课程。(需提供系统真实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12.1学分规则设置
1)系统支持设置课程学分、竞赛学分、证书学分、实习学分、德育学分5种学分类型;
2)对不在以上范围内的学分类型,系统支持自定义新建学分类型;
3)支持设置各种学分类型的换算规则;
4)支持分数、等级等多种类型成绩的学分换算规则
3.12.2学分登记与查询
1)支持课程、竞赛、证书、实习、德育等多种类型的学分的登记;支持逐条添加和批量导入;
2)支持学生自行申请登记;
3)支持对各种类型的学分认定结果进行查询和导出;
3.12.3学分互认
1)支持设置可进行学分互认的学生年级范围、课程范围;互认申请时间;学生是否可自行发起申请;
2)支持管理端使用学生竞赛、证书等学分来认定未获取的课程学分;
3)支持自定义设置审核流程;
4)支持对认定结果进行查询和导出;
3.12.4学生学分查询
1)支持按照学生维度对具体某个学生在校期间获取学分的情况进行查询;
2)支持按照学期维度对某个学生获取学分的情况进行查询
3)支持下载学分学分档案卡
 
3.13毕业管理
毕业学分条件设置、毕业资格审查、毕业数据处理、毕业统计分析。
1)支持按照专业维度自定义设置毕业课程条件、毕业学分条件、毕业证书条件,支持添加技能等级考试证书加入学生毕业条件审核。
2)可以针对各个课程性质单独进行毕业学分要求配置。
可批量设置毕业审核条件,也可为单个专业设置毕业审核条件,符合学分制要求。毕业条件包括:
修读总学分达到要求;
不及格课程门数(必修)不及格课程门数(选修)毕业时无未撤销处分;
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n分;
拥有成绩课程门数≥n门;
选修课程各课程性质学分达到要求;
平均学分绩点>n;
毕业课程达到要求分数;
英语六级成绩≥n分;
计算机二级成绩≥n分。
以上n值管理员可以根据需求自行配置。
3)支持一键审核毕业学生的毕业情况和学位情况,或单独处理某个毕业生的毕业情况,同时显示审核通过或不通过原因
5)支持输出毕业生名单,方便学校进行数据上报。
6)支持毕业学生的统计查询,包括学院毕业人数汇总;历年毕业人数汇总;班级人数对比;明细表格。
3.14教师工作量管理
3.14.1计算规则设置
1)支持通过“数据工厂”工具来自定义配置统计工作量所需的数据来源表;
2)支持通过“公式编辑”来自定义配置参与计算的字段、系数等;
3.14.2课时量数据
1)支持按周统计教师授课课时量数据;
2)支持按月统计教师授课课时量数据;
3)支持按学期统计教师授课课时量数据;
3.14.3监考工作量数据
支持直接对接考务模块的监考工作量参与总工作量计算。
3.15其他
▲在教务系统教师端和学生端中,提供网络云盘功能,PC端、移动端都可以使用,提供给全校师生进行资料上传、下载、相关学习文件保存和共享给其他人使用。(需提供系统真实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资格审查部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或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提供(2021-2023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说明文件,并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致:       
(采购人)
 (供应商自行承诺及说明,内容自拟)              
 
 
 
 
 
 
 
 
 
供应商: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3)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七、特定资格要求
 商务部分
 
一、初次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磋商总报价(元)
小写:
大写:
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
 
磋商保证金
形式
 
金额(元)
 
备注
 

 
 
注:此表请放在响应文件封面后第一页,以方便查找。
 
 
 
 
供应商: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二、磋商函
 
            
(采购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无任何异议,并愿意以最后磋商报价,向你方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   
1. 
我方承诺在磋商有效期内不修改或撤销响应文件。否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方的磋商保证金。
2.本磋商的磋商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个日历天。
3.我方承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准确的和有效的,否则,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及引起的任何后果。
4.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3)我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点,提供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的服务。
(4)除商务条款偏离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
5.              
 (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

四、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

 
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税号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经营范围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备注
 

 
注: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若有)等。
六、磋商保证金
附:磋商保证金有效凭证单据复印件或扫描件

 
 
 
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或扫描件

七、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 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条款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内容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
说明
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2款
服务期
 
 
 
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3款
服务地点
 
 
 
3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3款
服务方式
 
 
 
4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3.1款
磋商有效期
 
 
 
……
 
……
 
 
 

 
 
 
供应商: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八 、本项目拟投入人员表
(格式自拟)
 
九、类似项目实施经验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价
使用单位名称
使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签订合同时间
备注
1
 
 
 
 
 
 
2
 
 
     
 
 
 
3
 
 
 
 
 
 
4
 
 
 
 
 
 
5
 
 
 
 
 
 

 
 
 
 
 
 

注:供应商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材料是指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合同包括: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及合同签字盖章页)或项目验收证明。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无法体现类似项目实施经验内容的,不予认可)。
 
 
 
 
供应商: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技术部分
十、制作方案
(格式自拟)
 
十一、设备配置方案
(格式自拟)
 
十二、服务承诺及质量保障措施
(格式自拟)
 
十三、服务进度计划安排
(格式自拟)
 
十四、违约处罚措施及承诺
(格式自拟)
十五、其他资料
(一)供应商能享受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三)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 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虛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                  
(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本项目属于《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中的“其他未列明行业”。
4.供应商如不是中小微企业,则《中小企业声明函》可不填写也不用进行签字盖章。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才须填写)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                  
(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为监狱企业的才须填写)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供应商:                  
(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最终磋商(二次)报价及承诺
注:此表不需装入响应文件中,请自备2-3份,签字、盖章后带到磋商现场备用;打印此表时,只需打印以下表格,不带本文件页眉页脚及上述标题打印。
 
 
最终磋商(二次)报价及承诺
项目名称:临沧卫生学校智慧教务考务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最终磋商报价
¥               
元(大写:                )
合同履行期限:
 
质量要求:
 
其他承诺内容: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磋商小组成员: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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