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砚山县税务局办公用房出租项目其他

所属地区: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4-09-21

【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砚山县税务局办公用房出租项目其他: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砚山县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佳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砚山县税务局办公用房出租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云南佳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砚山县税务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砚山县税务局办公用房出租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砚山县税务局办公用房出租项目
项目编号:YNJC-CG24***9-3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876-31223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砚山县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砚华东路8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876-31223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云南佳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文山市卧龙街道华宇卧龙府四期转角写字楼3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砚山县税务局办公用房出租项目的潜在竞租人应在云南佳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卧龙街道华宇卧龙府四期转角写字楼3楼)获取招租文件,并于2***24年1***月9日9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竞租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砚山县税务局办公用房出租项目
2.项目编号:YNJC-CG24***9-32
3.招租起租价:一标段:人民币99***23.76元/年,二标段:人民币6937***.6***元/年,三标段:人民币5897***.******元/年,四标段:人民币71685.******元/年。
4.项目需求:国家税务总局砚山县税务局对位于砚山县江那镇建设路3号、砚山县稼依镇辣椒城225号、砚山县者腊乡者腊街办公用房对外出租。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出租房屋地点
房屋用途
建筑面积(m2)
起租租金单价(按建筑面积计)
起租总价(元/年)
备注
国家税务总局砚山县税务局办公用房出租项目(第一标段)
YNJC-CG24***9-32-***1
砚山县江那镇建设路3号
办公用房
25***.***6
一层:396元/m2/年
99***23.76
该房屋一层全部门面需打包整体出租,所有门面不可分割出租
国家税务总局砚山县税务局办公用房出租项目(第二标段)
YNJC-CG24***9-32-***2
砚山县江那镇建设路3号
办公用房
1***67.24
二层以上:65元/m2/年
6937***.6***
该房屋二层及以上全部需打包整体出租,不可分割出租
国家税务总局砚山县税务局办公用房出租项目(第三标段)
YNJC-CG24***9-32-***3
砚山县稼依镇辣椒城225号
办公用房
737.13
8***元/m2/年
5897***.******
该房屋打包整体出租,不分割出租
国家税务总局砚山县税务局办公用房出租项目(第四标段)
YNJC-CG24***9-32-***4
砚山县者腊乡者腊街
办公用房
796.5***
9***元/m2/年
71685.******
该房屋打包整体出租,不分割出租

 
5.租赁期限:五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一年一签。
6.房屋经营要求:经营项目除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外,不得经营违背公俗良序的项目,承租方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全额投资、独立经营,装修改造(包括:室内、外装修改造,设备购置安装等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负担),装修时不得破坏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并应严格执行消防等规范。确因经营、装饰需要,必须改变房屋内部结构的,需书面报招租方同意,并提供原建筑设计方安全认可的证明,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竞租。若为联合体竞租,联合体成员数量不作要求,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其他的权利义务;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租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竞租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租活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9.本项目不允许将房屋整体或部分转租。
二、竞租人的资格要求
1.竞租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自然人,提供以下有效的证明材料:
(1)竞租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批准文件(复印件);
(2)竞租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
(3)竞租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4)竞租人为法人的分支机构的,应提交法人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批准文件以及法人授权书(原件);
(5)竞租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竞租人根据单位性质满足下列任一要求:
(1)提供2***21年至今任意一年公司内部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2***21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
(4)竞租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
3.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23年9月至本项目竞租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或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或不需要缴纳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为新成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竞租人为自然人的,可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函。
4.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23年9月至本项目竞租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或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依法免缴或不需要缴纳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为新成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竞租人为自然人的,可提供具有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5.竞租人2***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竞租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6.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等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注:如为联合体竞租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以上资料。资格审查时,招租人或招租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竞租人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截止竞租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其响应无效,无效响应人的信用查询结果截图将作为项目材料的组成部分。
三、获取招租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网络获取。
2.获取时间:2***24年9月21日至2***24年1***月8日,每日上午***8时3***分至12时******分,下午14时3***分至17时3***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3.现场获取:
3.1现场获取地点:云南佳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卧龙街道华宇卧龙府四期转角写字楼3楼)。
3.2现场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招租活动的竞租人请携带以下证明资料。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整理顺序统一装订(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1)若竞租人为法人,提供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批准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经办的则无需提供);
④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和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原件现场查验无误后退还);
⑤竞租申请函(原件)。
若竞租人为非法人组织,提供以下材料:①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②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③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负责人亲自到场经办的则无需提供);
④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和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原件现场查验无误后退还);
⑤竞租申请函(原件)。
若竞租人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以下材料: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②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③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负责人亲自到场经办的则无需提供);
④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和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原件现场查验无误后退还);
⑤竞租申请函(原件)。
若竞租人为自然人,提供以下材料:①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和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原件现场查验无误后退还);
②竞租申请函(原件)。
4.网络获取方式:将以上资料扫描件通过邮箱发送至24***7946959@qq.com确认获取招租文件,招租文件将通过邮箱发送至竞租人邮箱。
注:由法定代表人直接办理获取招租文件业务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材料。
四、竞租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和方式
1.递交截止时间:2***24年1***月9日9时******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云南佳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卧龙街道华宇卧龙府四期转角写字楼3楼)。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五、竞租文件开启时间、地点
1.开启时间:2***24年1***月9日9时******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云南佳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卧龙街道华宇卧龙府四期转角写字楼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8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租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招租人、招租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的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租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砚山县税务局
地  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砚华东路82号
电  话:***876-3122316
 
2.招租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佳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文山市卧龙街道华宇卧龙府四期转角写字楼3楼
电  话:***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竞租申请函
云南佳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从发布公告的“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网站下载招租公告电子稿,并将按照有关招租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参与竞租申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营业执照号
 
竞租人全称
 
资质等级
 
竞租人开户银行
 
竞租人银行账号
 
法人代表姓名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经办人及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和QQ邮箱
 

竞租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注:对本文件内容表述有误或者文件内容存在歧义的部分,我公司愿意接受各竞租人及相关监督单位提出的具有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如若提出的建议或意见具有可行性,我们将对文件作出相应的调整和修改,但对公开招租文件实质性要求不做任何修改。
 
二、开标时间:2***24年1******9日 ***9:******
 
三、其它补充事宜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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