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楚雄州宾馆威楚南苑(二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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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楚雄彝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楚雄州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海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楚雄州宾馆威楚南苑(二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概况
招标人与代理机构
招标内容、范围、规模
标段名称:楚雄州宾馆威楚南苑(二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项目名称: | 楚雄州宾馆威楚南苑(二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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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 设计施工一体化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其中,自筹资金 4174.31万元,其他资金9740.04万元) | 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 | 是 |
所在交易平台: | 楚雄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4-09-19 | 文件获取结束时间: | 2024-09-26 |
文件获取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网址:http://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 | ||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 (一)银行转账 (二)银行保函 (三)投标保证保险:应符合《关于在全省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深入推进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云建建〔2020〕65号)、《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落实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制度的通知》(云建招〔2020〕116号)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接入电子保函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发改平台建管〔2021〕1152号)的相关要求。 | ||
文件获取方式: | 下载 | ||
文件获取要求: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20日00时00分至2024年09月2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楚雄州”(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page=cx),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进行投标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 ||
投标人要求: |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成员共同满足下述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省外企业:拟参与该项目投标的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3.3项目主要人员配备要求 3.3.1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和社保部门出具的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3.3.2设计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3.3.3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须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和社保部门出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3.3.4拟配备项目施工其他管理人员要求:拟派驻现场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必须与投标时配备人员一致,具备相应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须提供身份证和社保部门出具的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若为退休人员不需提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即可)。 3.3.6拟配备项目设计其他管理人员要求:拟配备的设计负责人、建筑专业负责人、结构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电气专业负责人、暖通专业负责人提供职称证书、身份证和社保部门出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拟配备的其他管理人员还需符合《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要求。 3.4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2021年后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2024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新企业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签发时间为准)提供成立年度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情况说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5业绩要求: 3.5.1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工程类施工业绩或建筑工程类设计施工一体化EPC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企业不作要求。 3.5.2拟任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工程类施工业绩或工程类设计施工一体化EPC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云南)(http://yncredit.yn.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3.6.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2021年01月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并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3.6.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须如实说明2021年01月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投标人在本投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3.6.4近三年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由投标人自行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原件扫描件,公司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提供查询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的,可提供劳动保障信用记录线上查询。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3.6.5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建设工程投标人依法依规参加投标活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设计和采购、施工服务全过程,在招投标工作、设计和采购、施工服务各环节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7其他要求: 3.7.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2按楚农工办〔2018〕9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中标后须实行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行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度,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取得工资报酬。根据云政发﹝2015﹞57号文件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实行压证施工制度,投标文件中须承诺在签订合同时将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提供给招标人保管至主体工程完工后方予退还。以上要求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7.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土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3.7.4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税收缴纳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企业不作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8联合体投标人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整个投标联合体将被视为一个投标人,联合体中任何一方的专业工作经验将视为整个联合体的经验。合格的联合体应满足以下所有要求: 1)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是联合体中满足资格要求的施工方,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 3)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和分工必须与各自的资质和专业工作经验相适应; 4)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1份“联合体协议”,该协议中应明确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指明联合体各成员的授权代表,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和分工,声明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等文件对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均具备法律约束力,承诺联合体各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将承担各自独立的和相互连带的责任: 5)联合体中的每一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违反本条规定,该成员及该成员参加的所有联合体的投标将被作为否决处理; 6)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本次招标的投标、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3.9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 ||
备注: |
招标人与代理机构
招标人: | 楚雄州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 | 云南海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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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23002174305110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2301MACBNXY788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办公电话: | *** | 办公电话: | *** |
招标内容、范围、规模
标段名称:楚雄州宾馆威楚南苑(二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标段合同估算价: | 万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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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规模: | 楚雄州宾馆威楚南苑(二期)建设项目为酒店、商超、会场等综合性项目,本项目总用地面积6600.02平方米(9.90亩),总建筑面积14475.82平方米。本项目拟建1号楼装饰装修工程及水电、暖通改造工程,2号楼、3号楼新建主体及装饰装修工程,配套建设业务用房及停车场、充电桩、室外配套等附属设施工程。 | ||
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设计: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装修设计、室外景观及施工过程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协调工作及指导监督、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工作范围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施工: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组织各阶段的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竣工图的编制、资料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招标人保留调整以上招标范围的权利,中标人须承诺无条件予以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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