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红河州精神病人福利院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4-09-19

【招标公告】红河州精神病人福利院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红河州精神病人福利院改造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红河州精神病人福利院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HZB20240113)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红河州精神病人福利院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5元,招标人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政局。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为红河州精神病人福利院改造工程,主要改造内容包含:一层 (乒乓球室地面、音乐室隔音墙、体能训练室地面及防撞玻璃、超市及门厅安 装防撞玻璃);二层卫生间(墙地面、水电)及局部房间增加隔墙;加盖手工 房(钢结构)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所含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O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红河州精神病人福利院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红河州精神病人福利院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相关证明文件; 1.2供应商完成本项目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自行 承诺);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2023年度财务报表(含资 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并经合法的会计师 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连续、 清晰;2024年1月至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 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 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5供应商2024年1月至今任意6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 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024年1月至今新成立的公司本项可不提供; 1.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 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 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 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 机构会议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一经查实均按无效投标处理(自行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 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 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 供应商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 O 认定。 2.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 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持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 造师注册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 目的项目负责人。在本企业须有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 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9日 08时00分到2024年09月2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8号2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9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8号2楼会议室 七、其他 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2.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 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政局 地 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民安路226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35305162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7、8号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635321241@qq.com 少 tw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4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红河州精神病人福利院改造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红河州精神病人福利院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 司(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9曰 下午3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B20240113 项目名称:红河州精神病人福利院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 最高限价:¥***.55 采购需求:本工程为红河州精神病人福利院改造工程,主要改造内容包含:一 层(乒乓球室地面、音乐室隔音墙、体能训练室地面及防撞玻璃、超市及门厅安装 防撞玻璃);二层卫生间(墙地面、水电)及局部房间增加隔墙;加盖手工房(钢 结构)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所含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项目地点:红河州精神病人福利院。 工期:4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相关证明文件; 1.2供应商完成本项目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自 行承诺);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2023年度财务报表(含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并经合法的会计师事 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连续、清晰; 2024年1月至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 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5供应商2024年1月至今任意6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 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024年1月至今新成立的公司本项可不提供; 1.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会议当天查询 结果为准);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 加本项目,一经查实均按无效投标处理(自行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 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供应 商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 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 供由省级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 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持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 造师注册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的项目负责人。在本企业须有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9日至2024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 至5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6号 ) 方式: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9月19日至2024年09月25 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5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或提供可供二维码扫描查询的 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以上资料到红河 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6号)购买竞争性磋 商文件。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200.00(含工程量清单、图纸),售后不退 O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下午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8号2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9日下午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8号2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2.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 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政局 地 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民安路22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7、8号 联系方式:187873033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1878730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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