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维西县兰永村与瓦窑村安置片区场地平整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4-09-12

【招标公告】维西县兰永村与瓦窑村安置片区场地平整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迪庆藏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锦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维西县兰永村与瓦窑村安置片区场地平整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维西县兰永村与瓦窑村安置片区场地平整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类别:
设计施工一体化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金来源:
多渠道筹措

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


所在交易平台: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4-09-11

文件获取结束时间:
2024-09-18

文件获取地点: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一)银行转账 (二)银行保函 (三)投标保证保险:应符合《关于在全省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深入推进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云建建〔2020〕65号)、《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落实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制度的通知》(云建招〔2020〕116号)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接入电子保函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发改平台建管〔2021〕1152号)的相关要求。

文件获取方式:
下载

文件获取要求: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请于2024年9月11日9时00分至2024年9月18日23时59分(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云南省工程建设模块化投标工具》制作。(格式为*.BT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6.2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获取,因投标人未能及时网上获取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其他要求:无。

投标人要求:
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1.1.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设计方应满足);
1.1.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施工方应满足);
1.2拟派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1.2.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现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投标人自行登录“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管理界面-锁定/解锁人员查询”进行拟派项目经理查询,省外企业登录企业所在地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或在当地县级及以上住建部门查询拟派项目经理有无在建项目,提供查询截图或证明材料(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对其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开标现场查询后报评标委员会。(需出具单位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返聘人员需出具退休证明材料)
1.2.2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需出具单位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返聘人员需出具退休证明材料)
1.2.3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需出具单位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返聘人员需出具退休证明材料)
1.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1.4信誉要求
1.4.1投标人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提供书面承诺,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1.4.2投标人无农民工工资拖欠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4.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1.4.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1.4.5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1.4.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无行贿犯罪记录。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注:以上网站均需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须含有查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查询均有效。
1.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两家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5.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1.5.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1.5.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5.4施工单位须为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
1.5.5二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主办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备注:
/

招标人与代理机构

招标人: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
锦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3342358239570XN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MAC5MR9N20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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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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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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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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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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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范围、规模
标段名称:维西县兰永村与瓦窑村安置片区场地平整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第二标段

标段合同估算价:

万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0

招标规模:

第二标段(瓦窑安置片区):总用地面积2470.30平方米(约3.70 亩)。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内部道路463平方米、广场371.9平方米、绿化885.4平方米、土方量约1806.14立方米、新建63KVA室外箱式变压器1台、新建太阳能路灯11套(H=6m,P=100W)、电气、给排水等工程,最终以招标人委托及实际建设内容为准。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设计、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实际工作以合同签订为准)。

标段名称:维西县兰永村与瓦窑村安置片区场地平整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第一标段

标段合同估算价:

万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2

招标规模:

第一标段(兰永村安置片区):总用地面积51521.5平方米(77.28 亩)。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公共厕所1座、内部道路760平方米、广场2152.2平方米、挡土墙2169.5立方米、土方量约135647.67立方米、新建800KVA室外箱式变压器2台、新建太阳能路灯71套(H-6m,P=100W)、电气、给排水等工程,最终以招标人委托及实际建设内容为准。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设计、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实际工作以合同签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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