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云龙县老城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补遗书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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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大理白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云龙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方圆管理咨询(鹤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云龙县老城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云龙县老城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GC532900202400403001
补遗书0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3.2.2”条招标控制价(拦标价)及报价方式修改为:
一、投标报价方式:
1、设计部分:参考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投标人结合实际及自身情况采用百分比浮动幅度值进行投标报价,且浮动幅度值下浮不得低于(含)20.00%(投标人所报投标报价须在下浮20.00%、20.50%、21.00%...100.00%区间进行报价),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合同执行过程中,投标人所报浮动幅度值不作调整。
(1)本项目专业调整系数为1.0,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Ⅱ级),附加调整系数为1.1。)
2、施工部分:
(1)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建设规模,各自的设计方案,市场情况并结合自身的技术水平及实力(机具装备、管理经验、承受能力等)和目前社会平均水平,结合实际及自身情况采用百分比浮动幅度值进行投标报价,且浮动幅度值下浮不得低于(含)4.00%(投标人所报投标报价须在下浮4.00%、4.50%、5.00%...100%区间进行报价),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合同执行过程中,投标人所报浮动幅度值不作调整。
(2)计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2020版)>发布实施的通知》(云建科[2021]15号文)、《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及机械仪器台班费用定额》(DBJ53/T-58-2020)、《云南省市政工程计价标准》(DBJ53/T-59-2020)、《云南省市政公用工程计价标准》(J53/T-61-2020)、《云南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标准》(DBJ53/T-63-2020)、《云南省装配式市政公用工程计价标准》(DBJ53/T-110-2020)、《云南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计价标准》(DBJ53/T-111-2020)、《云南省绿色市政公用工程计价标准》(DBJ53/T-112-2020)及其相关配套的现行行业计价文件等进行计量计价。
(3)工程量以实际发生的并经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监理及招标人核定后的数量按实结算。最终施工部分工程结算价以审定的竣工结算价为准。
(4)合同执行过程中,投标人所报下浮率不作调整;工程结算价款最终以审计审定后的工程结算总价为准。
其中: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及税金不参与下浮。
二、其他:
1、说明:下浮率不得为0,投标人填报时无需添加“-”号。
2、结算时,设计部分(含施工图审查费用)以经政府有关部门审定的建安工程费(含设备费)为计费基数以及中标下浮率为依据进行结算;施工部分以经政府有关部门审定的建安工程费(含设备费)为计费基数以及中标下浮率为依据进行结算。若竣工验收后两年内,政府有关部门没有审计,则以招标人委托的审计单位审定的结算书进行结算。
三、上限价及其他说明:
1、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下浮(含)20.00%。
2、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下浮(含)4.00%。
说明:
(1)本招标文件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含税价;
(2)结算时,中标人需向招标人开具合法合规的发票。
(3)各部分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本补遗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
招 标 人:云龙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方圆管理咨询(鹤庆)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四年九月九日
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GC532900202400403001
补遗书0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3.2.2”条招标控制价(拦标价)及报价方式修改为:
一、投标报价方式:
1、设计部分:参考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投标人结合实际及自身情况采用百分比浮动幅度值进行投标报价,且浮动幅度值下浮不得低于(含)20.00%(投标人所报投标报价须在下浮20.00%、20.50%、21.00%...100.00%区间进行报价),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合同执行过程中,投标人所报浮动幅度值不作调整。
(1)本项目专业调整系数为1.0,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Ⅱ级),附加调整系数为1.1。)
2、施工部分:
(1)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建设规模,各自的设计方案,市场情况并结合自身的技术水平及实力(机具装备、管理经验、承受能力等)和目前社会平均水平,结合实际及自身情况采用百分比浮动幅度值进行投标报价,且浮动幅度值下浮不得低于(含)4.00%(投标人所报投标报价须在下浮4.00%、4.50%、5.00%...100%区间进行报价),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合同执行过程中,投标人所报浮动幅度值不作调整。
(2)计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2020版)>发布实施的通知》(云建科[2021]15号文)、《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及机械仪器台班费用定额》(DBJ53/T-58-2020)、《云南省市政工程计价标准》(DBJ53/T-59-2020)、《云南省市政公用工程计价标准》(J53/T-61-2020)、《云南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标准》(DBJ53/T-63-2020)、《云南省装配式市政公用工程计价标准》(DBJ53/T-110-2020)、《云南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计价标准》(DBJ53/T-111-2020)、《云南省绿色市政公用工程计价标准》(DBJ53/T-112-2020)及其相关配套的现行行业计价文件等进行计量计价。
(3)工程量以实际发生的并经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监理及招标人核定后的数量按实结算。最终施工部分工程结算价以审定的竣工结算价为准。
(4)合同执行过程中,投标人所报下浮率不作调整;工程结算价款最终以审计审定后的工程结算总价为准。
其中: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及税金不参与下浮。
二、其他:
1、说明:下浮率不得为0,投标人填报时无需添加“-”号。
2、结算时,设计部分(含施工图审查费用)以经政府有关部门审定的建安工程费(含设备费)为计费基数以及中标下浮率为依据进行结算;施工部分以经政府有关部门审定的建安工程费(含设备费)为计费基数以及中标下浮率为依据进行结算。若竣工验收后两年内,政府有关部门没有审计,则以招标人委托的审计单位审定的结算书进行结算。
三、上限价及其他说明:
1、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下浮(含)20.00%。
2、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下浮(含)4.00%。
说明:
(1)本招标文件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含税价;
(2)结算时,中标人需向招标人开具合法合规的发票。
(3)各部分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本补遗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
招 标 人:云龙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方圆管理咨询(鹤庆)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四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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