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O53A01024001389C1中石化楚雄石油分公司机关食堂采购及送餐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O53A01024001389C1中石化楚雄石油分公司机关食堂采购及送餐项目(二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楚雄彝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楚雄石油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石化楚雄石油分公司机关食堂采购及送餐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石化楚雄石油分公司机关食堂采购及送餐项目(二次),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楚雄石油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石化楚雄石油分公司机关食堂采购及送餐项目(二次)。
2.2招标范围:
(1)蔬果类、猪肉类、牛羊肉类、家禽海鲜类(鸡鸭鱼)、调料等,采购比例约为家禽10%、牛羊肉25%、蔬果20%、水产10%、猪肉30%、调料5%,实际数量及种类以招标人订单为准。早餐约为50人、午餐约100人、晚餐约80人的食材。具体用量情况以每日食材计划单为准。
(2)每天从楚雄石油分公司机关食堂配送楚雄市城区6座加能站(预计用餐人数55人,以实际为准)午餐及晚餐〔具体配送地点分为5个:楚雄市小河口加能站、楚雄市东兴加能站、楚雄市城区加能站、楚雄市鹿城加能站、楚雄市古镇加能站(三泉加能站到古镇站自取),一天配送两次,中午11:00前、下午17:00前到楚雄石油公司食堂取餐,按照规定路线及时送至指定地点。
2.3服务期限:合同有效期为3年,合同履行期间,招标人不保证最低采购量,具体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自招标人下达供货通知后,中标供应商须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供货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
2.6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现行的国家和行业质量及验收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 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
3.3 业绩要求:提供至少1个正在供应的供货合同及近三个月开出的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单位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楚雄石油分公司相关规定,保证食品质量,确保食品安全。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2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具体流程如下:
(1)线下获取:投标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除外)、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317室获取招标文件。
(2)电子邮件获取:投标人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除外)、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及文件费转款凭证,发送邮件至招标代理邮箱598401107@qq.com获取招标文件(word版)及其它资料(若有),邮件主题应采用固定格式及内容如下:“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2工本费:800元,售后不退
工本费打款账户信息如下: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
账 号:2502016009024543511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2楼第一开评标厅。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5本次投标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上公开发布,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楚雄石油分公司
地 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雄宝路298号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人:***
电 话:0871-65718952(如因工作原因致电话无法接通,请将咨询问题发送至下列邮箱,将在24小时内回复)
邮 箱:598401107@qq.com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石化楚雄石油分公司机关食堂采购及送餐项目(二次),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楚雄石油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石化楚雄石油分公司机关食堂采购及送餐项目(二次)。
2.2招标范围:
(1)蔬果类、猪肉类、牛羊肉类、家禽海鲜类(鸡鸭鱼)、调料等,采购比例约为家禽10%、牛羊肉25%、蔬果20%、水产10%、猪肉30%、调料5%,实际数量及种类以招标人订单为准。早餐约为50人、午餐约100人、晚餐约80人的食材。具体用量情况以每日食材计划单为准。
(2)每天从楚雄石油分公司机关食堂配送楚雄市城区6座加能站(预计用餐人数55人,以实际为准)午餐及晚餐〔具体配送地点分为5个:楚雄市小河口加能站、楚雄市东兴加能站、楚雄市城区加能站、楚雄市鹿城加能站、楚雄市古镇加能站(三泉加能站到古镇站自取),一天配送两次,中午11:00前、下午17:00前到楚雄石油公司食堂取餐,按照规定路线及时送至指定地点。
2.3服务期限:合同有效期为3年,合同履行期间,招标人不保证最低采购量,具体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自招标人下达供货通知后,中标供应商须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供货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
2.6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现行的国家和行业质量及验收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 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
3.3 业绩要求:提供至少1个正在供应的供货合同及近三个月开出的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单位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楚雄石油分公司相关规定,保证食品质量,确保食品安全。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2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具体流程如下:
(1)线下获取:投标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除外)、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317室获取招标文件。
(2)电子邮件获取:投标人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除外)、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及文件费转款凭证,发送邮件至招标代理邮箱598401107@qq.com获取招标文件(word版)及其它资料(若有),邮件主题应采用固定格式及内容如下:“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2工本费:800元,售后不退
工本费打款账户信息如下: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
账 号:2502016009024543511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2楼第一开评标厅。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5本次投标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上公开发布,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楚雄石油分公司
地 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雄宝路298号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人:***
电 话:0871-65718952(如因工作原因致电话无法接通,请将咨询问题发送至下列邮箱,将在24小时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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