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绿春县三猛乡腊咪、哈德片区乡村功能提升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变更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4-08-27

【招标公告】绿春县三猛乡腊咪、哈德片区乡村功能提升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变更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绿春县三猛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恒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绿春县三猛乡腊咪、哈德片区乡村功能提升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绿春县三猛乡腊咪、哈德片区乡村功能提升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变更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绿春县三猛乡腊咪、哈德片区乡村功能提升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659d0032-435a-4bf3-9ee5-59a2ce44ee26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659d0032-435a-4bf3-9ee5-59a2ce44ee26
建设规模: 雨污排水管网工程(主管+支管+检查井敷设)6129米;公共服务设施提升5000平方米;新区滑坡治理1500立方米;村庄主要道路路面提升改造4183平方米。659d0032-435a-4bf3-9ee5-59a2ce44ee26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其它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更正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8-26 08: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0873-3835818)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绿春县三猛乡人民政府 经办人: ***
办公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恒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
办公电话: 08733835818 移动电话: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500202400539001001
标段名称: 绿春县三猛乡腊咪、哈德片区乡村功能提升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8-30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9-20 08:30
开标地点: 绿春县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5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雨污排水管网工程(主管+支管+检查井敷设)6129米;公共服务设施提升5000平方米;新区滑坡治理1500立方米;村庄主要道路路面提升改造4183平方米。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绿春县三猛乡哈德村、腊咪社区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最多为2个,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②联合体各方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
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④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⑤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市政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 (1)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注册人员;
(2)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专业:市政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
(3)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4)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要求:不得低于招标文件中“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要求。
注:项目总负责人应由施工负责人担任。
业绩要求: ①设计业绩要求:2021年1月至今承担过1项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设计业绩。
②施工业绩要求:2021年1月至今承担过1项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施工业绩。
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新成立企业在近三年以来(2021年1月至今)无业绩的,须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其他: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同一控股关系下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 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业绩资料、信誉、证书、证件、证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的资料真实性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备注:以上证件须在有效期内提供年检及名称变更相关内容)
(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最多为2个,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②联合体各方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
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④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⑤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 投标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原件扫描件(应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自行说明,并出具相应责任承诺书)。
(5)根据《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本项目可以收取保证金8万元,为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4万元。
(6)根据《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红公管联发〔2024〕1号,“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无失信记录投标人可以在缴纳保证金页面“无失信记录”处上传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到的企业信用报告,提交成功后,保证金缴纳节点显示免缴纳即可。截标后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通过“信用中国”核验,如有失信记录的,评审专家可视为未缴纳保证金。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必须是从“信用中国”网站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的全部内容。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4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9-20 08: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更正).pdf2024-08-23 11: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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