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2024年办公电子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2024年办公电子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临沧市 | 采购单位 | 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4年临沧市烟草公司办公电子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招标条件
2024年临沧市烟草公司办公电子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GDZB-YN20240802)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已到位。招标人为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2024年临沧市烟草公司办公电子设备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复印机5台、复印机装订器1台、A3黑白打印机5台、多功能一体机4台、A3彩色打印机1台、针式票据打印机10台、馈纸式扫描仪1台、摄像记录仪1台、LED显示条屏16㎡、烟叶收购智能显示屏1台。明细如下:
1.复印机5台,分别用于临翔分公司、云县分公司、永德分公司、双江分公司、市公司办公室各1台。
2.复印机装订器1台配套用于市公司办公室。
3.A3黑白打印机5台,分别用于云县分公司1台、凤庆分公司1台、永德分公司3台。
4.多功能一体机4台,分别用于云县分公司2台、镇康分公司2台。
5.A3彩色打印机1台用于沧源分公司。
6.针式票据打印机10台,分别用于云县分公司2台、凤庆分公司1台、耿马分公司2台、镇康分公司5台。
7.馈纸式扫描仪1台用于沧源分公司。
8.摄像记录仪1台用于市公司企管科。
9.LED显示条屏16㎡,分别用于云县分公司4㎡、永德分公司12㎡。
10.烟叶收购智能显示屏1台用于云县分公司爱华烟站;
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要求”。
2.3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已到位。
2.4交货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要求”。
2.5交货时限:所有物资必须在采购人下达供货通知后15个日历天内一次性完成供货和设备外观初验,结合招标方烟站情况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并确保设备能够正常使用。
2.6质量要求:供货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一次性验收合格,所供货物必须为合法渠道提供的原装正品,有国家节能环保要求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符合相关要求。
2.7质保期:以投标人最终承诺的质保时间为准。原则上所有设备整机不低于3年质保,软件系统不低于3年原厂升级、维护服务。
2.8本项目预算金额为:***.91元(含税价)。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以上条件提供承诺书)
3.2投标人信誉:
(1)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2021年3月1日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未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提供承诺书)。
(2)投标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人在开标前一天的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已被移出的除外,以招标人在开标前一天的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3月1日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招标人在开标前一天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对有行贿行为的供应商和行贿人实施严格的禁入措施;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在开标前一天的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及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在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上一年度未被评为不合格供应商(以其下发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名录及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为准)。
3.3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的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近半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4投标人①提供2023年8月至今任意3个月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②提供2023年8月至今任意3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现场获取:请投标人于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2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除外),在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同德昆明广场269写字楼17楼),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
4.2网络获取:请投标人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进行登记:①企业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④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⑤联系人电话、邮箱。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2024年9月13日9时00分,地点为云南省临沧市工业园区信息产业园3F(鑫豪酒店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采购与招标网(元博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网站》、《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内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
地址:临沧市南天路200号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同德昆明广场269写字楼17楼
2024年8月22日
2024年临沧市烟草公司办公电子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GDZB-YN20240802)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已到位。招标人为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2024年临沧市烟草公司办公电子设备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复印机5台、复印机装订器1台、A3黑白打印机5台、多功能一体机4台、A3彩色打印机1台、针式票据打印机10台、馈纸式扫描仪1台、摄像记录仪1台、LED显示条屏16㎡、烟叶收购智能显示屏1台。明细如下:
1.复印机5台,分别用于临翔分公司、云县分公司、永德分公司、双江分公司、市公司办公室各1台。
2.复印机装订器1台配套用于市公司办公室。
3.A3黑白打印机5台,分别用于云县分公司1台、凤庆分公司1台、永德分公司3台。
4.多功能一体机4台,分别用于云县分公司2台、镇康分公司2台。
5.A3彩色打印机1台用于沧源分公司。
6.针式票据打印机10台,分别用于云县分公司2台、凤庆分公司1台、耿马分公司2台、镇康分公司5台。
7.馈纸式扫描仪1台用于沧源分公司。
8.摄像记录仪1台用于市公司企管科。
9.LED显示条屏16㎡,分别用于云县分公司4㎡、永德分公司12㎡。
10.烟叶收购智能显示屏1台用于云县分公司爱华烟站;
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要求”。
2.3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已到位。
2.4交货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要求”。
2.5交货时限:所有物资必须在采购人下达供货通知后15个日历天内一次性完成供货和设备外观初验,结合招标方烟站情况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并确保设备能够正常使用。
2.6质量要求:供货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一次性验收合格,所供货物必须为合法渠道提供的原装正品,有国家节能环保要求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符合相关要求。
2.7质保期:以投标人最终承诺的质保时间为准。原则上所有设备整机不低于3年质保,软件系统不低于3年原厂升级、维护服务。
2.8本项目预算金额为:***.91元(含税价)。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以上条件提供承诺书)
3.2投标人信誉:
(1)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2021年3月1日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未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提供承诺书)。
(2)投标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人在开标前一天的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已被移出的除外,以招标人在开标前一天的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3月1日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招标人在开标前一天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对有行贿行为的供应商和行贿人实施严格的禁入措施;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在开标前一天的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及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在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上一年度未被评为不合格供应商(以其下发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名录及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为准)。
3.3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的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近半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4投标人①提供2023年8月至今任意3个月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②提供2023年8月至今任意3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现场获取:请投标人于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2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除外),在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同德昆明广场269写字楼17楼),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
4.2网络获取:请投标人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进行登记:①企业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④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⑤联系人电话、邮箱。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2024年9月13日9时00分,地点为云南省临沧市工业园区信息产业园3F(鑫豪酒店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采购与招标网(元博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网站》、《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内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
地址:临沧市南天路200号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同德昆明广场269写字楼17楼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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