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运县城区生活垃圾至思茅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普洱市 发布日期:2024-08-11

【招标结果】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运县城区生活垃圾至思茅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普洱市 采购单位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普洱市普平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转运县城区生活垃圾至思茅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普洱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PP(JT)-01
二、项目名称:转运县城区生活垃圾至思茅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转运县城区生活垃圾至思茅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供应商名称:普洱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28号
成交金额(万元):157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86.67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段名称:转运县城区生活垃圾至思茅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名称:转运县城区生活垃圾至思茅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服务范围:完成转运县城区生活垃圾至思茅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负责将宁洱县城区的生活垃圾从垃圾中转点运出,送往普洱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服务要求:每日至少转运两次,转运过程中不得出现垃圾抛洒及渗滤液滴漏情况,若出现以上情况造成环保污染事件由乙方全权负责。 遇到上级检查或其他原因,需要转运车进行卫生突击清理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安排,确保垃圾转运及时到位。否则,由甲方临时进行转运,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当月承包费中扣除。 乙方不得随意倾倒垃圾,必须及时转运至普洱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置。 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第三者收取卫生费或其他费用。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车辆驾驶员、转运管理人员购买相关保险及车辆保险;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人员病、伤、残、死、车辆受损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合同期限内,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执行,甲方相关负责部门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1个月内3次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将无条件解除合同。 合同期限内,乙方在运营期间的运营费用(折旧摊销、燃料动力费、维护保险费、人工成本、低值易耗品、管理费、其他运营成本、贷款利息、税费等)都包含在运营单价内。
服务时间:3年
服务标准:每日至少转运两次,转运过程中不得出现垃圾抛洒及渗滤液滴漏情况,若出现以上情况造成环保污染事件由乙方全权负责。 遇到上级检查或其他原因,需要转运车进行卫生突击清理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安排,确保垃圾转运及时到位。否则,由甲方临时进行转运,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当月承包费中扣除。 乙方不得随意倾倒垃圾,必须及时转运至普洱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置。 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第三者收取卫生费或其他费用。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车辆驾驶员、转运管理人员购买相关保险及车辆保险;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人员病、伤、残、死、车辆受损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合同期限内,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执行,甲方相关负责部门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1个月内3次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将无条件解除合同。 合同期限内,乙方在运营期间的运营费用(折旧摊销、燃料动力费、维护保险费、人工成本、低值易耗品、管理费、其他运营成本、贷款利息、税费等)都包含在运营单价内。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仲、张龙廷、徐林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云建招协〔2023〕51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金额:0.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是以单价采购,中标单价70元/吨,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洱县宁洱镇茶乡路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普洱市普平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洱县宁洱镇茶乡路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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