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曲靖市麒麟区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商铺租赁项目(P包)公开招租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曲靖市
发布日期:202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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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曲靖市 |
采购单位 |
曲靖市麒麟区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曲靖市麒麟区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商铺租赁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曲靖市麒麟区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商铺租赁项目(P包)公开招租公告
(招标编号:YNGH-QJ<2024>-09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曲靖市
一、招标条件
本曲靖市麒麟区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商铺租赁项目(P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曲靖市麒麟区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曲靖市麒麟区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商铺租赁项目(P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曲靖市麒麟区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商铺租赁项目(P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曲靖市麒麟区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商铺租赁项目(P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其它组织,接受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竞租,并
具备完成本项目能力及资金筹措能力。
2.承租人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1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
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1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由承租人自
行作出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承租人承诺成交后不从事招租人不允许从事的行业,且必须由本人经菅。详见本公告3.1
出租用途第(2)条规定。
4.(1)原租户未交清房租、水、电、物业服务费或经营范围有违招租人规定的不得报名参
与竞租,若原租户委托他人报名的,一经发现取消竞租资格。
(2)若原租户未参与竞租或者竞租失败的应在中标公示期完成后15日内无条件完成搬迁、
腾空房屋工作,将房屋完好无损地退还招租人,该租赁地新租户应在中标公示期完成后15
日内,将第一年租金一次性交清,并签订租赁合同,未在中标公示期完成后15日内将第一
年租金一次性交清的成交人视为放弃该租赁地的承租权,且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
(3)若成交人成交租赁地为空置或者是成交人为原租户的,需在中标公示期结束5日内将
第一年租金一次性交清,并签订租赁合同,未在中标公示期结束5日内将第一年租金一次性
交清的成交人视为放弃该租赁地的承租权,且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
5.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6注:竞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
6.1不存在竞价人或者其关联公司曾与曲靖市麒麟区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合同履约过
程中因承租人或其关联公司严重违约而导致合同变更、中止、解除的情形。不存在竞价人或
其关联公司与曲靖市麒麟区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生诉讼的情形。
6.2不存在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认定竞价人或其关联公司在与曲靖市麒麟区国有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履约过程中存在违约责任或过失责任的情形。
6.3在发布招租公告之日前,不存在竞价人或其关联公司在承租曲靖市麒麟区国有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各类资产过程中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未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租金,水电物业费及其他
费用等违约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29日09时00分到2024年08月02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箱获取任一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5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曲靖金利花园酒店7楼会议室(地址:麒麟区银屯路102号),届时请承租
竞价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5日15 时 00分
开标地点:曲靖金利花园酒店7楼会议室(地址:麒麟区银屯路102号),届时请承租
竞价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
七、其他
曲靖市麒麟区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商铺租赁项目(P包)招租公告
曲靖市麒麟区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商铺租赁项目(P包)公告,招租人为:曲靖市麒麟区
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曲靖市麒麟区国有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的委托,本着共同发展的原则,对曲靖市麒麟区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商铺面向社会公
平、公正、公开邀请有兴趣的承租人参加本次公开租赁竞价。
1.项目概况与范围
1.1.本次公开竞价招租的商铺位置、面积等具体如下:
序号资产地址 资产性质面积(m²)评估单价(元/平米.月) 年租金(元)竞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曲靖市麒麟区第十一中学校内文印室房屋24.70 25.00 7410.00 1400.00
2 南宁南路55号商铺
24.42 50.00 14652.00 2900.00
3 南宁南路47号商铺前段19.21 50 14883.00 2900.00
后段15.54 18
4南宁南路 63-1、63-2、63-3、65号商铺 59.00 50.00 35400.00 7000.00
5 良种二场大门右侧商铺12.20 70.00 10248.00 2000.00
6 麒麟巷17号商铺 31.00 290.00 107880.00 20000.00
7 麒麟区文化路74号商铺11.00 90.00 11880.00 2300.00
8 麒麟区文化路76-78号商铺70.00 90.00 75600.00 15000.00
9 麒麟区文化路82号商铺 38.60 90.00 41688.00 8300.00
10 前北路72号商铺36.6 84.00 36893.00 7700.00
11 前北路76-2号商铺14.49 90.00 15649.00 3000.00
12 文化路88号商铺 52.5 90.00 56700.00 11000.00
13
紫云北路96、98号商铺前段 58.69m²前段55.00 46770.00 9300.00
后段37.2 后段18.00
14 麒麟西路236-1号商铺18.00 80.00 17280.00 3400.00
15 麒麟西路234号商铺 28.00 80.00 26880.00
5300.00
16 麒麟西路234-1号商铺 27.00 80.00 25920.00 5000.00
17 麒麟西路232号商铺150.5 115.00 207690.00 41000.00
18 麒麟西路228号商铺 43.47 120.00 62597.00 12000.00
19 麒麟西路212-1号商铺
94.57 115.00 130507.00 26000.00
20 麒麟西路214号商铺 57.73 120.00 83131.00 16000.00
21 麒麟西路214-1号商铺41.71 120.00 60062.00 12000.00
22 南宁南路123号商铺 24.00 60.00 17280.00 3400.00
23 方家园巷1号(29-15) 商铺18.53 50.00 11118.00 2200.00
24 方家园巷1号(29-14) 商铺 39.27 50.00 23562.00 4700.00
25 方家园巷1号(29-17、18) 商铺 38.9 50.00 23340.00 4600.00
26 文津苑2栋1-60 商铺 42.68 40.00 20486.00 4000.00
27 文津苑2栋1-61 商铺 56.26 40.00 27005.00 4000.00
28 文津苑2栋1-62 商铺76.9 40.00 36912.00 7300.00
29 玄坛路18-1号商铺 51.00 150.00 91800.00 18000.00
30 玄坛路22号商铺 52.00 150.00 93600.00 17000.00
31玄坛路26号商铺49.74 140.00 83563.00 16000.00
32 梅苑巷1-5、1-6(3号)商铺114.4 50.00 68640.00 13000.00
33 麒麟西路148号2-5楼共14间房屋 160.00 15.00 28800.00 5700.00
34 珍珠街410号 商铺 136.00 60.00 97920.00 19000.00
35 珍珠街412号商铺196.67 60.00 141602.00 28000.00
36 珍珠街414号商铺119.48 60.00
86026.00 17000.00
37 珍珠街 423号商铺 25.66 60.00 18475.00
3600.00
38 珍珠街421号商铺 35.12 60.00 25286.00 5000.00
39 文化路61号商铺19.99 140.00 33583.00 6700.00
40 文化路59号商铺20.58 140.00 34574.00
6900.00
41 文化路51号商铺20.5 140.00 34440.00 6800.00
42 文化路49号商铺20.37 140.00 34222.00
6800.00
43 文化路47号商铺19.09 140.00 32071.00 6400.00
44 文化路 43-2号商铺 48.06 110.00 63439.00 12000.00
45 文昌街(东)278号第4层房屋 300.00 11.00 39600.00 7900.00
46 翠峰东路51号商铺 243.69 25.00 73107.00 14000.00
47川主巷1号土地 2231.03 4.00 107089.00 21000.00
48 嘉和苑西侧副楼第三层商铺75.24 5.00 4514.00 900.00
49 嘉和苑c3临街铺面商铺15.67 200.00
37608.00 7500.00
50 曲靖市麒麟东路178号博达医院公厕旁商铺 20.00 30.00 7200.00 1400.00
注:(1)具体范围以现有房屋现状及用地红线为准。在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政策
规定的范围内行使管理使用权。其他要求及规定详见报名后的竞价文件;(2)每个标段铺
面符合竞价条件的竞价人不得少于1名(含)。
1.2.承租期限:三年(如遇上级部门或招租人政策调整,以调整后的规定为准,双方协商后
续事宜);在租赁经营期间如出现违规行为的可视情况终止合同。
1.3.第一、二年租赁价格一致,第三年租赁价格在第二年租赁价格基础上递增 5%。
注:若承租期限超过三年以上的由承租人与出租方自行协商约定。
2.承租竞价人资格要求
2.1.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其它组织,接受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竞租,并具
备完成本项目能力及资金筹措能力。
2.2.承租人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1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1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由承租人
自行作出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
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3.承租人承诺成交后不从事招租人不允许从事的行业,且必须由本人经营。详见本公告31
出租用途第(2)条规定。
2.4.(1)原租户未交清房租、水、电、物业服务费或经营范围有违招租人规定的不得报名
参与竞租,若原租户委托他人报名的,一经发现取消竞租资格。
(2)若原租户未参与竞租或者竞租失败的应在中标公示期完成后15日内无条件完成搬迁、
腾空房屋工作,将房屋完好无损地退还招租人,该租赁地新租户应在中标公示期完成后15
日内,将第一年租金一次性交清,并签订租赁合同,未在中标公示期完成后15日内将第一
年租金一次性交清的成交人视为放弃该租赁地的承租权,且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
(3)若成交人成交租赁地为空置或者是成交人为原租户的,需在中标公示期结束5日内将
第一年租金一次性交清,并签订租赁合同,未在中标公示期结束5日内将第一年租金一次性
交清的成交人视为放弃该租赁地的承租权,且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
2.5.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2.6注:竞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
2.6.1不存在竞价人或者其关联公司曾与曲靖市麒麟区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合同履约
过程中因承租人或其关联公司严重违约而导致合同变更、中止、解除的情形。不存在竞价人
或其关联公司与曲靖市麒麟区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生诉讼的情形。
2.6.2不存在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认定竞价人或其关联公司在与曲靖市麒麟区国有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履约过程中存在违约责任或过失责任的情形。
2.6.3在发布招租公告之日前,不存在竞价人或其关联公司在承租曲靖市麒麟区国有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各类资产过程中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未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租金,水电物业费及其
他费用等违约情形。
3.出租用途及招租要求
3.1.出租用途
(1)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第三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损害公
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活动,不得破坏外部整体面貌和内部结构;
(2)该房屋所从事的经营生产活动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环境、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
(3)如需进行室内装备或改造、增设其它固定设施、设备,需向房屋租赁方进行书面报批,
经租赁方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此条款为强制规定,如不遵守后果自负)
(4)乙方为了生产、经营或其他需要进行添建、加装、拆卸、改修、重装等改变资产原样
的各种活动,须以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签订协议后,方可进行,合同终止(无论何种原因
导致的终止)后,房内固定设备、装修设施(对设备进行加装、改装、重装等行为产生的增
值部分)均属甲方所有,甲方不予补偿。(此条款为强制规定,如不遵守后果自负)
3.2.招租要求依法经营、证件齐全、按章交税,使用用途符合曲靖市相关执法部门的管理、
检查和监督。
4.竞租报名的时间及地点:
4.1.招租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1)竞价人为单位或企业报名时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时提供)一套(2)
竞价人为个体户或个人报名时,竞价必须本人前来报名并请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3)竞价人为原租户报名的需经招租人核实是否已结清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房租、水、电、
物业服务费,未结清的需在公告期间向招租人结清后方可报名。于北京时间2024年7月29
日起至2024年8月2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
时00分至17时00分,在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市麒麟区云玉路与银屯路
交叉口亿贤筑锦商业服务中心11幢41单元第1-2层),或通过邮箱 493683676@qq.com报名
获取招租文件。
4.2.招租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00元,售后不退。
4.3.不提供招租文件邮寄服务。
5.承租竞价时间、地点:
5.1.承租竞价时间:2024年8月5日下午15时00分。
5.2.承租竞价地点:曲靖金利花园酒店7楼会议室(地址:麒麟区银屯路102号),届时请
承租竞价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
6.承租人确定:以现场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7.发布承租竞价公告及成交公告的媒介
本次承租竞价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及在麒麟
巷,文化路,珍珠街粘贴。
8.联系方式
招租人:曲靖市麒麟区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师、王师
联系电话:***(咨询时间:2024年7月29日起至2024年8月2日(节假日、
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招租代理机构: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曲靖市麒麟区云玉路与银屯路交叉口亿贤筑锦商业服务中心11幢41单元第1-2
层
联系人:***
联系电话:0874-3138988、1568765220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曲靖市麒麟区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南宁东路21号曲靖市麒麟区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大楼22楼
联系人:王师、许师
电 话:***
电子邮件:75253304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曲靖市麒麟区云玉路与银屯路交叉口亿贤筑锦商业服务中心11幢41单元
联系人: 杨梦紫涵
电 话: ***
电子邮件: 75253304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饧剪巢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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