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官屯居民小组“灵秀路停车场含临时便民点场地”

所属地区: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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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楚雄彝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楚雄市鹿城镇龙江社区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策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官屯居民小组"灵秀路停车场含临时便民点场地"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官屯居民小组“灵秀路停车场含临时便民点场地”(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官屯居民小组“灵秀路停车场含临时便民点场地”招租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最低起租价:130000.00 元/年。,招标人为楚雄市鹿城 镇龙江社区官屯居民小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官屯居民小组灵秀路停车场含临时便民点,占地面积约 11 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官屯居民小组“灵秀路停车场含临时便民点场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官屯居民小组“灵秀路停车场含临时便民点场地”)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法定 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提供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彩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报名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21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31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楚雄市鹿城镇汇东胜景小区 357 幢三楼云南策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报名。 (联系电话:13508781404)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02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云南策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楚雄市文鼎路汇东胜景小区 357 栋 四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02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云南策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楚雄市文鼎路汇东胜景小区 357 栋 四楼)。 七、其他 官屯居民小组“灵秀路停车场含临时便民点场地”招租项目经本村民小组会议批准实施,云南策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楚雄市鹿城镇龙江社区官屯居民小组的委托,对官屯居民 小组“灵秀路停车场含临时便民点”竞价招租。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竞租入参加竞价。 一、租赁物情况: 1.出租租赁物产权现状: 1.1 租赁物坐落于楚雄市鹿城镇龙江社区官屯居民小组。 1.2 租赁物包括:官屯居民小组灵秀路停车场含临时便民点,占地面积约 11 亩。 2.拟租赁物现状: 拟租赁物产权清晰,水、电、路通畅,可正常使用。租赁以现状为准,出租人不做任何投入。 二、租赁期限 五年 三、租金 1、最低起租价:130000.00 元/年。 2、租金的确定和支付: 2.1 以成交人最终成交价报价为年租金,租赁期限内租金固定不变; 2.2 成交人承担经营、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及一切相关费用,出租人承担租赁所产 生的税费; 3.租金按年支付,在签订租赁合同前,成交人须将第一年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20000.00 元)交至出租人指定账户,第一年租期满前 30 日内交清第二年租金,以此类推直到租期时 限结束;租金采取转账或汇款方式汇入出租人指定账户。 四、用途及要求 1.本租赁物使用功能原则上以现状为准。包租给成交人使用,如成交人需转变使用功能,须 经出租人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成交人按照政府的相关规定审批,因改变 使用功能所交纳全部费用成交人自行承担。 2.成交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成交人不得将场地转租、分租、转让、转借租赁、抵押,成交人 对租赁期间自身的财物安全和公共安全负责。否则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相关法 律责任。 3.成交人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必须支持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综治维稳、创文创卫等相 关工作。 4.成交人不得超设计能力使用租赁物,因超设计能力使用造成租赁物损坏和安全事故的,成 交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成交人不得使用租赁物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6.成交人除相关部门及出租人允许改造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对租赁物现状进行改造或拆除,若需进行简易装修的,施工前必须将装修或设计方案报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装修。租赁期满后,装修部分不得拆除或恶意破坏,遵循来修去丢的原则,除(可移动物品外)全部归出租人所 有。 7.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成交人自行管理。 8.出租人除仅出租场地及现有设施给成交人使用,成交人如要使用场地内房屋建筑物,必须 对房屋建筑物结构安全进行评估鉴定,如需报批的由成交人办理报批手续。对使用存在安全 隐患的,必须进行科学维修加固后才能使用,维修加固费用由成交人承担。一切安全问题,由成交人自行负责。 9.租赁期满时,成交人若不在续租,应把租赁物按期交还出租方,承租方投资的可移动物品 可以带走。 10.本租赁物隶属官屯居民小组集体经济用地,如因遇城市建设、政府征用、拆迁改造、等 政策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本租赁物合同不能正常履行,不属于违约,按政府相关规定执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出租方提前一个月通知成交方,成交方须按出租方要求在规定时限 内搬离并将房屋归还出租方。出租方只退还成交方已交但尚未使用月份的租金,租金计算时 间按成交方向出租方交还房屋的时间计算。其他费用出租方概不承担。 五、竞价规则 本租赁物竞价规则采用现场竞价的方式,租赁物的竞租增价幅度为 1000 元/次。招租起租价 为保底价,在保留底价的基础上开始竞价,竞价以加价报价的方式进行。竞租人在竞价时可 以按 1000 元/次或 1000 元/次的整数倍增价报价,出价最高竞得人为成交人。竞标成功后,如果成交人毁约,竞价保证金作为出租方的损失予以赔偿。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竞租人报名 凡有意参加竞价的竞租人于 2024 年 7 月 21 日至 7 月 31 日,每天上午 8 点 30 分至 12 点 00 分;下午 14 点 30 分至 18 点 00 分;携带以下资料到楚雄市鹿城镇汇东胜景小区 357 幢三楼 云南策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报名。(联系电话:13508781404) 所需资料: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 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彩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报名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费:200.00 元。 2、竞价保证金:竞租人在竞价 3 日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竞价保证金 20000.00 元。未成 交人的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 3 日内退还,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合同签订后 3 日内退还。未缴 纳竞价保证金的竞租人无权参加竞价。 3、现场竞价的时间和地点 3.1 时间:2024 年 8 月 2 日 15:00 时; 3.2 地点:云南策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楚雄市文鼎路汇东胜景小区 357 栋四楼)4、竞租人竞价时需提供的资料: 4.1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4.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不提供); 4.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自然人不提供); 4.4 竞租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5、代理服务费:3000.00 元(人民币大写:叁仟元整),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给招标代理机构。 6、公告媒体 6.1 本次招租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楚雄市鹿城镇龙江社区官屯居民小组》公示栏上发布,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 6.2 成交结果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楚雄市鹿城镇龙江社区官屯居民小组》公 示栏上发布,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楚雄市鹿城镇龙江社区官屯居民小组。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楚雄市鹿城镇龙江社区官屯居民小组 地 址:楚雄市鹿城灵秀路南面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策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楚雄市鹿城镇汇东胜景小区 357 幢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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