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和营镇冲门村委会乌都皮庭院经济发展试点村建设项目

所属地区: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4-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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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开远市中和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弘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中和营镇冲门村委会乌都皮庭院经济发展试点村建设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和营镇冲门村委会乌都皮庭院经济发展试点村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YNHH-2024-026)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和营镇冲门村委会乌都皮庭院经济发展试点村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5.322795万元,招标人为开远市中和营镇人民政府。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和营镇冲门村委会乌都皮庭院经济发展试点村建设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和营镇冲门村委会乌都皮庭院经济发展试点村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和营镇冲门村委会乌都皮庭院经济发展试点村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 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持有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专业 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未经审计的,可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 财务报表(新注册不满一年的企业可提供成立至今的会计报表或书面情况说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 料(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 提供相应证明)。 7、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承诺,格式自拟)。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招标活动;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磋商申请人,才可参与本次磋商。如磋商申请人为了满足以上条件 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12日08时30分到2024年07月19日00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4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云南弘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远市祥云路1132号3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4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弘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远市祥云路1132号3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一、磋商条件: 本项目“中和营镇冲门村委会乌都皮庭院经济发展试点村建设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 标人为“开远市中和营镇人民政府”,云南弘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开远市中和营镇人民政 府的委托,拟对本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磋商申请人提出磋商申请。 二、项目概括与磋商范围: 1、项目名称:中和营镇冲门村委会乌都皮庭院经济发展试点村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YNHH-2024-026 3、计划投资:(即工程控制价): ***.95元。 4、项目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 5、项目地点:开远市中和营镇。 6、磋商范围:中和营镇冲门村委会乌都皮庭院经济发展试点村建设项目。工程内容包含: 安装遮阴网11877.72m²、成品钢丝网围墙260m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8、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合同标段。 三、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 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持有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专业 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未经审计的,可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 财务报表(新注册不满一年的企业可提供成立至今的会计报表或书面情况说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 料(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 提供相应证明)。 7、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承诺,格式自拟)。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招标活动;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磋商申请人,才可参与本次磋商。如磋商申请人为了满足以上条件 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磋商文件获取: 1、请各磋商申请人于2024年07月12日08时30分到2024年07月19日17时30分(节 假日除 外),在开远市祥云路1132号3楼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获取磋商文件时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供审验以证明其磋商申 请人资格,并交一套加盖公章复印件留存: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此费用售后不退。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2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磋商开始时 间同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云南弘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远市祥云路1132 号3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开远市中和营镇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远市中和营镇人民政府 地 址: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中和营镇中和营村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弘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祥云路1132号3楼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份 修〈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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