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普洱市 |
采购单位 |
云南循环农业产业研究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云南循环农业产业研究院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云南循环农业产业研究院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YNLB20240636)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普洱市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循环农业产业研究院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75万元,招标人为云南循环 农业产业研究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975万元(1标段:205万元、2标段:275万元、3标段:251万元、4 标段:244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1标段; (002)2标段; (003)3标段; (004)4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1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社团组织法 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证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满足下列任一要求:① 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要有 注册会计师统一监管平台所赋验证码,未赋码的需作出相关说明,审计报告包 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 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③非营 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 供承诺函;④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⑤财政部门认可的 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
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承诺);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投标人须提供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 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 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 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提供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 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 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 缴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 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或“信用服务”查询 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于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 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 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开 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加盖公章书面申明);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加盖公章书面申 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 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项目,在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对小型或微型企 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部分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若供应商不是投标产品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进口 产品的,供应商必须具有下列授权文件之一:
a.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
b.进口设备制造商的国内子公司出具的授权函(原件);
c.制造商(含进口设备制造商国内子公司)对授权的区域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函(复印件)及该区域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函(专项授权书需原件);
d.供应商取得的产品代理证书(复印件,代理属于二级或二级以下的,必须提 供上一级别的授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0022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社团组织法 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证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满足下列任一要求:① 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要有 注册会计师统一监管平台所赋验证码,未赋码的需作出相关说明,审计报告包 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 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③非营 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 供承诺函;④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⑤财政部门认可的 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 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承诺);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投标人须提供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 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 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 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提供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 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 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 缴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 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或“信用服务”查询 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于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 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 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开 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加盖公章书面申明);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加盖公章书面申 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 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项目,在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对小型或微型企 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部分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若供应商不是投标产品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进口 产品的,供应商必须具有下列授权文件之一:
a.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
b.进口设备制造商的国内子公司出具的授权函(原件);
c.制造商(含进口设备制造商国内子公司)对授权的区域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函(复印件)及该区域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函(专项授权书需原件);
d.供应商取得的产品代理证书(复印件,代理属于二级或二级以下的,必须提 供上一级别的授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0033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社团组织法 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证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满足下列任一要求:① 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要有 注册会计师统一监管平台所赋验证码,未赋码的需作出相关说明,审计报告包 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 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③非营 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 供承诺函;④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⑤财政部门认可的 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 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承诺);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投标人须提供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 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 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 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提供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 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 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 缴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 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或“信用服务”查询 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于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 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 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开 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加盖公章书面申明);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加盖公章书面申 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 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项目,在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对小型或微型企
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部分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若供应商不是投标产品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进口 产品的,供应商必须具有下列授权文件之一:
a.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
b.进口设备制造商的国内子公司出具的授权函(原件);
c.制造商(含进口设备制造商国内子公司)对授权的区域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函(复印件)及该区域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函(专项授权书需原件);
d.供应商取得的产品代理证书(复印件,代理属于二级或二级以下的,必须提 供上一级别的授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0044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社团组织法 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证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满足下列任一要求:① 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要有 注册会计师统一监管平台所赋验证码,未赋码的需作出相关说明,审计报告包 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 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③非营 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 供承诺函;④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⑤财政部门认可的 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 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承诺);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投标人须提供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 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
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 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提供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 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 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 缴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 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或“信用服务”查询 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于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 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 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开 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加盖公章书面申明);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加盖公章书面申 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 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项目,在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对小型或微型企 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部分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若供应商不是投标产品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进口
产品的,供应商必须具有下列授权文件之一:
a.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
b.进口设备制造商的国内子公司出具的授权函(原件);
c.制造商(含进口设备制造商国内子公司)对授权的区域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函(复印件)及该区域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函(专项授权书需原件);
d.供应商取得的产品代理证书(复印件,代理属于二级或二级以下的,必须提 供上一级别的授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11日 18时00分到2024年07月18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持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1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昆明市西山区云纺东南亚商城写字楼A座1703云南蓝本招标咨询 有限公司开标厅1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1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昆明市西山区云纺东南亚商城写字楼A座1703云南蓝本招标咨询 有限公司评标厅1
七、其他
详见以下公告信息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云南循环农业产业研究院。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循环农业产业研究院
地 址:普洱市思茅区白云路14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668号东南亚商场写字楼A座17楼 联 系 人: 余佳佳、王志芃、白玉琴、郑德伟、何隽、徐海娜、杨桢 电 话:
***
电子邮件: lanbenzhaobiao@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云南循环农业产业研究院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云南循环农业产业研究院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 在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云纺东南亚商场写字楼A座17楼1703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LB20240636
2.项目名称:云南循环农业产业研究院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975万元(1标段:205万元、2标段:275万元、3标段:251万元、4 标段:244万元)
4.最高限价:975万元(1标段:205万元、2标段:275万元、3标段:251万元、4 标段:244万元)
5.采购需求:云南循环农业产业研究院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标段 | 序 号 | 产品名称 | 是否进口 | 规格、技术参数、性 能要求 | 数量 | 单 位 | 备注 |
1 | 1 |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 杆 质谱联用仪 | 是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 | 套 | |
2 | 1 |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 杆 质谱联用仪 | 是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 | 套 | |
2 | 气相色谱仪 | 是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 | 套 | |
3 | 液相色谱仪 | 是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 | 套 | |
3 | 1 | 原子吸收光谱仪 | 是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 | 套 | |
2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 计1 | 是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 | 台 | |
3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 计2 | 是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 | 套 | |
4 | 全自动索氏提取装 置 | 是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2 | 套 | |
5 | 荧光PCR仪 | 是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 | 台 | |
6 | 微波消解仪 | 是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2 | 套 | |
| 7 | 自动电位滴定仪 | 是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 | 套 | |
8 | 凯氏定氮仪 | 是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 | 套 | |
9 | 高速冷冻离心机 | 是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 | 台 | |
10 | 全自动灭菌锅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2 | 台 | |
4 | 1 | 氨基酸分析仪 | 是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 | 套 | |
2 | LC-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 计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 | 套 | |
3 | 石墨消解炉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2 | 台 | |
4 | 负80℃超低温冰箱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 | 台 | |
5 | 恒温震荡培养箱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 | 台 | |
6 | 酶标分析仪 | 是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 | 台 | |
7 | 自动旋光仪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 | 台 | |
8 | 人工气候培养箱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 | 台 | |
9 | 生化培养箱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 | 台 | |
10 | 纯水/超纯水仪 | 是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 | 套 | |
11 | 立式冰箱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4 | 台 | |
12 | 水浴氮吹仪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3 | 套 | |
13 | 电子天平(百分之 一)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2 | 台 | |
电子天平(千分之 一)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3 | 台 | |
电子天平(万分之 一)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 | 台 | |
14 | 多位涡旋振荡器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3 | 台 | |
15 | 低温恒温循环槽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2 | 台 | |
16 | 真空旋转蒸发器 | 是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2 | 台 | |
17 | 台式数显粘度计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 | 台 | |
18 | 固相萃取仪 | 是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3 | 套 | |
19 | 电热恒温振荡器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2 | 台 | |
20 | 高速台式离心机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4 | 台 | |
21 | 溶解氧测量仪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 | 台 | |
22 | 电热恒温水浴锅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5 | 台 | |
23 | 电热鼓风干燥箱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3 | 台 | |
| 24 | 冷藏冷冻柜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 | 台 | |
25 | 台式数显pH计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2 | 台 | |
26 | 超声波清洗机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2 | 台 | |
27 | 移液枪(0.1-2.5uL) | 是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4 | 台 | |
移液枪(2-20uL) | 是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4 | 台 | |
移液枪(20-200uL) | 是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4 | 台 | |
移液枪(100-1000uL) | 是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4 | 台 | |
移液枪(1-10mL) | 是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5 | 台 | |
28 | 流动相过滤装置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2 | 套 | |
29 | 磁力搅拌器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2 | 台 | |
30 | 数字阿贝折射仪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 | 台 | |
31 | 瓶口分液器(5-50mL)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6 | 个 | |
32 | 不锈钢多功能粉碎 机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2 | 台 | |
33 | 真空干燥箱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 | 台 | |
34 | 粗纤维测定仪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 | 台 | |
35 | 马弗炉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4 | 台 | |
36 | 生物显微镜 | 是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 | 台 | |
37 | 多管平行浓缩仪 | 是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 | 套 | |
38 | 冷库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 | 套 | |
注:▲5.1本项目共分4个标段,各投标人须按各标段整体投标,不得遗项、漏项,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5.2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是否进口标注“是”的产品允许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 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具体招标技术要求 及相关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与技术及服务要求”。
▲5.3本项目预算价格为含税价。涉及进口产品免税退税事宜,中标方应协同釆购 方完成相应程序。免征税款需退回给采购方,双方按照免税模式进行结算。
6.交货地点:云南循环农业产业研究院指定地点。
7.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8.合同履行期限:进口设备90日历天,国产设备3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及调试。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社团组织法人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证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满足下列任一要求:①提 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要有注册会计 师统一监管平台所赋验证码,未赋码的需作出相关说明,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③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 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④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⑤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 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承诺);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投标人须提供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 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 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 明材料。)
(2)投标人须提供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 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 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提供相应证 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 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 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或“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 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名单)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查询结 果为准);
(2)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 .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查询结果 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加盖公章书面申明);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 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加盖公章书面申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 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项目,在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报价 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部分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若供应商不是投标产品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进口产 品的,供应商必须具有下列授权文件之一:
a.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
b.进口设备制造商的国内子公司出具的授权函(原件);
c.制造商(含进口设备制造商国内子公司)对授权的区域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函(复印件)及该区域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函(专项授权书需原件);
d.供应商取得的产品代理证书(复印件,代理属于二级或二级以下的,必须提供 上一级别的授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07月11日至2024年07月1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 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云纺东南亚商场写字楼A座17楼1703;
3.方式:持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获取。
4.售价:400元/标段,不办理邮购,售出概不退回。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08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昆明市西山区云纺东南亚商城写字楼A座1703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 司开标厅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中国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 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投标有效期(日历天):90天。
3.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保证金金额:20000元/标段。
递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其他非现金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等法律 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实际到 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账户信息:
开 户 行:建设银行昆明市城南支行
户 名: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5300 1618 6580 5100 1601
4.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 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循环农业产业研究院
地 址:普洱市思茅区白云路14号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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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668号云南东南亚商城A座17楼1703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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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佳佳、王志芃、白玉琴、郑德伟、何隽、徐海娜、杨桢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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