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麒麟区越州镇、东山镇、茨营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出让等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麒麟区越州镇、东山镇、茨营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出让等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曲靖市 | 采购单位 | 曲靖市麒麟区土地储备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麒麟区越州镇、东山镇、茨营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出让等评估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麒麟区越州镇、东山镇、茨营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出让等评估服务采购
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GH-QJ<2024>-08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曲靖市
一、招标条件
本麒麟区越州镇、东山镇、茨营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出让等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入为曲靖市麒麟区土
地储备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麒麟区越州镇、东山镇、茨营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出让评等估技术
服务,按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一家中标服务单位,服务单位具体服务内容按项目实际情况另
行签订单项服务合同,结算时,按中标单价进行结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麒麟区越州镇、东山镇、茨营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出让等评估服务采购
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麒麟区越州镇、东山镇、茨营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出让等评估服务采购
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按照曲靖市财政局文件《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试行“承
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的通知》(曲财采(2023〕16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基本资格条
件实行“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供应商实行自愿原则并以书面形式作出资格信用承
诺。供应商未提供资格信用承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
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承诺制。
(二)承诺责任供应商应对提供的资格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
出虚假承诺,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如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
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扶
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
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的通知(云财采(2022〕1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
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2〕3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帮扶
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42号)、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
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持有原云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
函;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报名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换).
4.信用查询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没有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i
(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留存,供应商无需提供).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01日09时00分到2024年07月0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采用邮箱获取或现场获取任一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1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曲靖市麒麟区云玉路与银屯路交叉
口亿贤筑锦商业服务中心11幢41单元二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1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曲靖市麒麟区云玉路与银屯路交叉
口亿贤筑锦商业服务中心11幢41单元二楼)
七、其他
麒麟区越州镇、东山镇、茨营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出让等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麒麟区越州镇、东山镇、茨营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出让等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
供应商应在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市麒麟区云玉路与银屯路交叉口亿贤筑锦
商业服务中心11幢41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1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GH-QJ<2024>-080
2.项目名称麒麟区越州镇、东山镇、茨营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出让等评估服务采
购项目
3.采购方式:囗竞争性谈判团竞争性磋商囗询价
4.最高限价:不高于《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
(1994〕2017号)收费标准的75%
6.采购需求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技术规范的要求,采购麒麟区越州镇、东山镇、茨
营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出让评等估技术服务。
7.服务范围及内容采购麒麟区越州镇、东山镇、茨营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出让评
等估技术服务,按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一家中标服务单位,服务单位具体服务内容按项目实
际情况另行签订单项服务合同,结算时,按中标单价进行结算。
8.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9.质量要求 在服务过程中必须做到数据准确规范、符合要求,如有政策、规范发生变化须
及时调整。因数据不准确、成果不符合要求导致退件或工作拖延等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项
目单位承担,委托单位有权解除技术服务合同。
10.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按照曲靖市财政局文件《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试行“承
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的通知》(曲财采(2023〕16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基本资格条
件实行“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供应商实行自愿原则并以书面形式作出资格信用承
诺。供应商未提供资格信用承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
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承诺制。
(二)承诺责任供应商应对提供的资格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
出虚假承诺,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如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
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扶
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
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的通知(云财采(2022〕1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
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2〕3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帮扶
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42号)、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
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持有原云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
函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报名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换)。
4.信用查询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没有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留存,供应商无需提供).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5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
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方式采用邮箱获取或现场获取任一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邮箱获取请将①土地评估
备案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加盖公章);③授权委托书
(扫描件加盖公章)④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云南国
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邮箱(752533049@qq.com)后致电杨老师 *** 确认获取竞
争性磋商文件。现场获取请携带①土地评估备案证书(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
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至云南国合
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市麒麟区云玉路与银屯路交叉口亿贤筑锦商业服务中心11幢
41单元)进行办理。
4.售价:人民币陆佰元整(¥800.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7月1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曲靖市麒麟区云玉路与银屯路交叉口亿贤
筑锦商业服务中心11幢41单元二楼)。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7月1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曲靖市麒麟区云玉路与银屯路交叉口亿贤
筑锦商业服务中心11幢41单元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信息、成交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曲靖市麒麟区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文笔路37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云玉路与银屯路交叉口亿贤筑锦商业服务中心11幢41单元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曲靖市麒麟区土地储备中心
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文笔路 372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75253304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云玉路与银屯路交叉口亿贤筑锦商业服务中心11幢41单元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75255304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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