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沘江流域金顶街道办大龙村龙山涧、大公甸、梅树坪小组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工程EPC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4-06-29

【招标公告】沘江流域金顶街道办大龙村龙山涧、大公甸、梅树坪小组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工程EPC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兰坪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沘江流域金顶街道办大龙村龙山涧、大公甸、梅树坪小组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沘江流域金顶街道办大龙村龙山涧、大公甸、梅树坪小组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工程EPC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沘江流域金顶街道办大龙村龙山涧、大公甸、梅树坪小组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工程EPC39acda29-f715-49ca-ac52-953427edb791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0.0% 贷款 0.0% 外资 0.0% 39acda29-f715-49ca-ac52-953427edb791
建设规模: 详见招标文件39acda29-f715-49ca-ac52-953427edb791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兰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6-28 00: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兰坪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886-3211495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兰坪分局 经办人: ***
办公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3300202400084001001
标段名称: 沘江流域金顶街道办大龙村龙山涧、大公甸、梅树坪小组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工程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7-04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7-19 09:00
开标地点: 兰坪县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553.47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沘江流域金顶街道办大龙村龙山涧、大公甸、梅树坪小组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工程EPC;
2.2 项目概况:包括梅树坪、龙山涧、大公甸三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及处理。具体为:新建 De110UPVC接户管 5370米,DN200HDPE钢带增强双壁波纹管 3510.58米,DN300HDPE钢带增强双壁波纹管 2189.02米,DN400HDPE钢带增强双壁波纹管 765.23米。φ700塑料检查井 308座,φ700塑料沉泥井176座。
2.3 项目地点:项目位于兰坪县金顶镇。
2.4 项目总投资:553.47万元(直接工程费 531.44万元、设计费:22.03万元);
2.5 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后,由建设方委托第三方通过施工图审查后方可进行施工、配合建设单位并取得相关单位的批复、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更改及后续服务;2、施工部分:完成设计施工图定稿所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施工。
2.6 计划工期:7个月(含设计、施工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实际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7 质量要求:设计部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须一次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或审批;施工部分:符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统一验收标准及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确保工程施工一次性验收合格;
2.8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9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3.10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为2个,联合体各方均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牵头负责单位必须是施工单位(需同时满足施工资质的要求),成员单位为设计单位(需同时满足设计资质要求)。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应自行决定并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5)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资质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1)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 3.4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供)。3.5施工负责人:兼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供)。3.6设计负责人: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并为单位正式职员,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提供参保证明);近5年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3.7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为单位正式职员,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3.8施工现场人员配备要求:满足招标文件中“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的要求。
业绩要求: 3.2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今完成过1个总投资(建安费)300万元及以上或者合同额5万元及以上或者总投资(建安费300万元及以上EPC项目的水污染防治工程(工程内容应包含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或污水处理工程。(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各级交易中心项目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查询网址及网站截图,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不做业绩要求)
2、施工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今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水污染防治工程(工程内容应包含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或污水处理工程施工业绩或EPC业绩;(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各级交易中心项目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查询网址及网站截图,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不做业绩要求)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7-19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发布 沘江河流域.pdf2024-06-26 16:12:38
2公告 沘江河流域(定稿).doc2024-06-26 16: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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