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梁河县农村义务教育食堂原辅材料采购项目(二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4-06-14
【招标公告】梁河县农村义务教育食堂原辅材料采购项目(二标段)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梁河县教育体育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德宏众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梁河县农村义务教育食堂原辅材料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梁河县农村义务教育食堂原辅材料采购项目(二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H2024-02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梁河县
一、招标条件
本梁河县农村义务教育食堂原辅材料采购项目(二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596.60万元,招标人为梁河县教育体
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梁河县农村义务教育食堂原辅材料采购项目(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梁河县农村义务教育食堂原辅材料采购项目(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
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
为以下两者之一:①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
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3年1月1日及以后成立或未产
生经营活动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②提供自投
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
个月交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
立未满1个月或未产生经营活动的投标人自行提供情况说明;②提供2023年1月
至今任意1个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
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1个月的无需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②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
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以上网站均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时查询,若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有不良信誉,视为不满足
资格要求,投标文件无效。)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
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
库(2022〕19号),对符合文件要求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大中企业
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价格给予4%的扣除、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的
价格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
品生产许可证》;
②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
体在本标段中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13日08时30分到2024年06月19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获取,具体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3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德宏众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梁河县遮岛镇先锋路126-
55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德宏众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梁河县遮岛镇先锋路126-55号)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梁河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梁河县遮岛镇勐底路下段大金塔旁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德宏众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芒市胞波路46号锦华社区办公楼4楼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附件:
梁河县农村义务教育食堂原辅材料采购项目(二标段
公开招标公告
梁河县农村义务教育食堂原辅材料采购项目(二标段)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德宏
众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芒市胞波路46号锦华社区办公楼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
于_2024年7月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ZH2024-021
2.项目名称:梁河县农村义务教育食堂原辅材料采购项目(二标段)
3.预算金额:1596.60万元;
4.最高限价:1596.60万元;
5.采购需求: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食堂除大米、食用油、面包及牛奶以外的学生
食堂所需肉类、禽蛋、蔬菜类和调料等原辅材料采购及配送;(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第三章招标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两年,按实际教学日计;
7.供货地点:曩宋乡、小厂中心、九年一贯制、河西乡,含辖区幼儿园。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
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
可为以下两者之一:①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
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3年1月1日及以后成立或未产生经营
活动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②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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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
1个月交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
未满1个月或未产生经营活动的投标人自行提供情况说明;②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
意1个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
文件,成立未满1个月的无需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丶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②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以上网站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构在资格审查时查询,若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有不良信誉,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
投标文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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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号),对符合文件要求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大中企业与小微
企业组成联合体的价格给予4%的扣除、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的价格给予4%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
品生产许可证》;
②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
在本标段中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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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6月13日8:30-2024年6月19日17:30(北京时间);
2.地点:德宏众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芒市胞波路46号锦华社区办公楼4楼)
3.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获取,报名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资
料(若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将拒绝领取招标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报名的除外,如有授
权书当中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4)报名函加盖公章(报名函格式自行下载填报附件1:报名函)。
供应商以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须将以上资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
至代理机构邮箱:1725357404@qq.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4.售价:300元/分,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3日9点00分
2.开标时间:2024年7月3日9点00分
3.开标地点:德宏众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梁河县遮岛镇先锋路126-55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相关费用及保证金
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由
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因政府采购暂无详细收费标准,故本项目招标代理服
务费金额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算优惠40%后收取,由中标人向德
宏众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交纳。
2、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
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时
减免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的要求。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降
幅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2)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缴纳形式:
可以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任一方式,其中采
用“银行转账”方式的,投标人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
汇入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德宏众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宏芒市支行
账 号:820021010000097453
开户行行号:313754000014
3.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注意事项: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三个标段,但
最多只能在两个标段中标,若三个标段都为同一投标人中标,投标人可自行
选择放弃其中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梁河县教育体育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33122015268413F
地 址:梁河县遮岛镇勐底路下段大金塔旁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德宏众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3103MA6POPGC94
地 址:芒市胞波路46号锦华社区办公楼4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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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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